《教师请假制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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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村乡中心学校教师请休假制度(暂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 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 例,各校务必照此制度执行。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四天, 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 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 好代课教师(代课金由个人自负),所有假期均应报批批后方可 执行。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按日扣发工资50元,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如旷工累计超 过一个星期,扣发学期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如发现学校领导 擅离职守,应

2、立即查清情况,书面通知本人及家属,并要其限期 返校(通知书应留有存根),若其不听劝告,超过十五天未返校, 按自动离职处理。按有关政策规定处分。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工资,如在离岗后十五天内仍未上岗, 扣发当 月工资,并上报教育局。二、签到:学校实行签到登记制度,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考勤登 记工作,任何人不得托他人代签或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 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其作书面检查,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 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 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 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 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 天的,学校辞退,连续

3、旷工超过 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 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四、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 3天以上7天 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由中心校统一安排(每月代课金300元,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 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学校负责安排代课。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酌情扣发工资与出勤奖金。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事假第 2条执行。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交中心校统一管理。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

4、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五、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2、产假:(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15 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 42天(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 90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上环),产假105天。(3) 晚育剖宫产,假期105天;(4) 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市级医院

5、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 15 30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工资发60 80%,并计算工龄,工资中不包含出勤和岗位津贴。(5) 、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6) 、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7) 、教职工节育避孕手术后休息时间规定为:女扎休 21天,男扎休7天,上节育环休3天。3、婚假: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属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4、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

6、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 予3-5天的丧假。六、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的,有本校校长审批;五天以 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小学由中心校校长,下同)审批;累计 请假在六天及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 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一个月以 上,三个以内的(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 务会议研究审批,并公示结果。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的,由教育 局受理后统一报市人事局审批。 有住院手续请假六天以上三个月 以内(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三个月,由教育局受 理后,统一报市人事局审批。原则上请

7、病彳段在一个月以上的,必 须出具本市市级医院疾病证明。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 (包括一个月), 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 理请假报批手续。5、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审批前,应具体了解请假人的实际情况后, 签署是否准假意见,并明确注明 请假起始的时间,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 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6、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 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 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 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 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 探视证明。7、教师外出

8、,提供外地医院疾病证明,邮寄回来由他人代请病假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 避免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 育、务工等情况,请假时,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 发票、疾病证明)。8、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9、凡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前必须提供查孕证明。10、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11、假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七、单位领导人责任:1、未上级部门批准,擅自借用人员的所在单位和借用单位 第一责任人,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年度考核不评优,第三次 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9、不合格)等次。2、擅自办理停薪留职的单位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为不称 职(不合格)等次。3、自发文之日起,未执行考勤制度的单位,在上级检查时 发现后,第一次,单位正负职领导年度考核不评优,第二次,单 位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单位集体和个人 不予推荐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4、越权审批请假手续的学校领导,谁审批谁负责。一经发 现,审批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说明: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2、奖惩问题,各校原有规定,宽于本规定的,应按本规定执 行,严于本规定的,可按本校规定执行。3、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4、以上所有假,请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按照在岗有, 不在岗无的原则执行。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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