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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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摘要青少年是民族发展的希望,是人生成长的特定阶段,他们的思想创新而有活力,可塑性极强,是其优秀品质、良好行为习惯和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近年来,国内外对青少年的成长都十分重视,提供多种途径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条件,开展公益活动成为培养青少年健全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我们应连接学校、社会和家庭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参与公益活动的环境,让青少年作为年轻的力量给我国公益事业带来新鲜的生机与活力。本文针对国内民间公益活动存在着政府支持不足、相关的政策法规建设不足、组织形式较为单一和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民间公益活动发展的措施: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搭建

2、公益活动举办平台和创建形式。关键词:青少年;公益活动;能力目 录一、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现状1(一)家长和老师对青少年公益活动比较重视1(二)相关部门对青少年公益活动重视不够1(三)青少年对公益活动的环境和形式要求符合成长需求1(四)青少年参与公益活动的途径和形式相对比较单一2二、国内民间公益活动存在的问题以青少年公益活动为例2(一)政府支持不足2(二)相关的政策法规建设不足3(三)组织形式较为单一3(四)区域发展不均衡4三、加强民间公益活动发展的措施5(一)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5(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6(三)搭建公益活动举办平台6(四)创建形式7参考文献8当前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3、公益一词在不同的领域存在着分歧,有不少学科的学者对此有过深刻的探讨,但其内涵并不十分的清楚,实践用意更是遭到质疑。公益在五四运动后出现,其意是“公共利益”,“公益”是它的缩写。最早的用例见于鲁迅的文章。一、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现状(一)家长和老师对青少年公益活动比较重视在对初中生和小学生家长进行以下问题访谈时,如您知道什么是公益活动,您平时鼓励自己的孩子参加公益活动,您认为孩子每年参加几次公益活动比较合适,您对孩子参加公益活动有何看法和建议等问题。结果显示:家长对青少年参加公益活动十分理解和重视,建议社会多举办一些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公益活动,希望组织的公益活动形式丰富,内容健康。建议孩子每年参

4、加二次至三次的公益活动,但不能影响孩子的学习。在调查问卷影响青少年公益行为排在第一位的是家长,其二是老师,由此可以看出,家长与老师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最大的,家长的公益观念和教师的公益意识引导直接影响着青少年公益精神的成长,所以家长与老师鼓励青少年参加公益活动是至关重要的1。(二)相关部门对青少年公益活动重视不够在对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及慈善机构进行以下问题访谈时,如每年举办几次公益活动?以哪种形式JT?展,怎样倡导青少年参加公益活动,组织的过程中有没有司法机关的监督等。结果显示:慈善机构对青少年公益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力度不够,需要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其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学校对青少年公益活动的重视度不够

5、,教学中忽视了正常化和经常性的公益教育,缺乏公益实践;校外教育机构对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组织很积极,但缺乏相应的司法监督,目的是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2。目前,我国青少年公益活动的开展目前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组织的规模逐步扩大、形式逐步丰富、参与人数逐步增多,同时得到学校、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帮助,但举办的过程中缺乏司法机关的监督。青少年宫和活动中心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着眼于培养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新时代接班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但公益活动在组织的过程中,缺少与校内联系和社会力量支持,缺乏司法部门的监督,受活动经费和活动场地的局限,致使活动开展的热烈而不够深入,丰富而不够深刻3

6、。(三)青少年对公益活动的环境和形式要求符合成长需求6-10岁的儿童90%选择的是在公园、商场和演出舞台的环境下参加公益活动,10岁以上的青少年86%选择了在社区和街边的环境下参加公益活动,真正帮助有需要的人。在选择公益活动的形式,调查问卷分为小学生和初中生,56%的小学生希望参加公益活动有丰富的活动现场,42%的小学生希望参加公益活动有礼品赠送或有领导参加表彰,82%的初中生选择了其他形式的公益活动。因此,青少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兴趣爱好及对参加公益活动的环境和形式要求是符合其成长需求的。(四)青少年参与公益活动的途径和形式相对比较单一青少年了解公益活动的渠道44%来自于电视、广播和报刊的宣传

7、,56%来自于身边的家人朋友和校内外的组织宣传。在调查问卷青少年参加公益活动的途径这一问题中,230位青少年约84%选择了通过学校组织参加公益活动,由此可见,学校是青少年参加公益活动的重要途径,但学校每年约举办一至二次公益活动,青少年通过学校参加公益活动,主要是捐款捐物,形式相对比较单一。因此,学校对青少年公益活动的宣传和组织不够重视,没把公益教育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致使青少年公益精神缺乏4。二、国内民间公益活动存在的问题以青少年公益活动为例(一)政府支持不足通过比较中外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现状,我们可以看到,美、日两国高度重视,把青少年公益活动纳入了课程教育体系。美、日、德经济发达国家

8、,一是政策上给予支持,校内外与家庭教育结合,大力倡导青少年社团公益活动。二是经济上给予保障,政府、社会机构与非政府组织经济供给,保障青少年公益活动的正常运行。我国青少年公益活动的开展近年来得到政府的关注和支持,但重视不够。一是学校的应试教育,从根本上满足不了青少年的社会公益课堂。访谈问卷中,学校主要以学生的学习为主,每年组织一次至二次公益活动,这与美、日国家青少年每天都进公益课堂相差甚远。我国鼓励青少年参加公益活动,但没有从政策上把公益活动作为日常化、经常性的实践教学,主要原因还是我国以学业为主的教育体制。二是我国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经济落后地区的政府投入青少年公益活动及活动场所的经费

9、有限,使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受到限制。2006年11月28円,河南日报有这样一则报道:经费不足,河南公共文体场馆要靠出租谋生?试想青少年公益活动的场所都保障不了,何谈公益活动的经常化、正常性的开展。经费是目前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公益活动面临的首要问题。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操学诚曾指出:“全国青少年宫约有6000余家,分别隶属教育部门、妇联、共青团、科协等系统,各地的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归属不尽相同。其资金来源有三种:一是差额拨款,二是国家全额拨款,三是自筹资金。建立少年宫和活动中心的各地财政状况也不一样,东部沿海地区的经费比较充裕,西部地区的青少年文化场所有些建成后

10、运行比较困难。各地都在尽最大能力从事公益性活动,但是不可否认经费紧张是这类活动的瓶颈。”5(二)相关的政策法规建设不足国际经验表明,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政策法规的规范与推动。目前,我国公益事业的法律和行政规章搭建了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公益事业的政策法规仍滞后于公益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首先,我国现行的公益事业政策法规中,部分规定不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不仅制约了人们参与公益事业的自觉性,并造成了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整体法制环境欠优。其次,我国

11、公益事业因全国还未制定专门用于鼓励和规范公益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法律、法规,其发展难以上升到国家基本政策层面。再次,我国公益领域的相关立法主要散见于单行法、行政规章和有关“通知”等条例中,不够集中和完备,全国还未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公益事业的政策法规体系。从以上法规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公益领域的法律制度现状:层次低、体系不完整、灵活度差、限制条件。我国青少年公益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更是一片空白,目前为止我国政府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法规去有效的指导和完善青少年公益活动,地方立法反而走在了国家立法前列6。1999年,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青年公益活动服务条例,这个条例的颁布为我国青少年公益事业开辟了先河,

12、保障了青年本身及组织合法的权益。据统计,我国己有10个省(区、市)和8个城市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还有一些地区将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立法列入了当地的立法计划。在这些地方立法中,规定了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组织、机构,服务范围,政府、社会和青少年等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在公益活动经费方面的政策支持等。但是,这些地方立法中很多条例因资金紧张等原因很难落实。针对上述情况,青少年公益活动缺少保障的主要原因还是缺少权威的、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三)组织形式较为单一我国青少年公益活动目前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政府政策通知组织青少年为贫困地区或受灾地区的建设的捐助;二是慈善机构组织企业为贫困家庭学子捐资

13、助学;三是青少年宫或活动中心组织的青少年公益文化活动;四是社团公益组织开展的青少年公益活动等形式。在这些公益活动的形式中,政府和慈善机构作为公益主体组织青少年捐款捐物:一是募捐不坚持自愿的原则,学校接到通知直接下放到班级,在教师的倡导下,青少年被迫捐款捐物,违背自愿精神。青少年每年参加公益活动的形式,基本是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例行每年一次或两次,捐后竞对组织的活动一无所知。二是善款捐后不知去向,没有向青少年公布,运作不够透明,缺乏公信力7。三是公益行政色彩浓厚,目前我国青少年公益活动或多或少仍带有组织色彩和政治色彩,过于在口号、报刊、电视镜头方面做文章。政府组织的公益活动很多是宣扬政绩工程,某

14、领导在某个职位为青少年做出了什么贡献,具体做得如何?监督部门的缺失无从考证。四是公益活动形式化,在企业为贫困学子的捐助现场,企业的赞助宣传,没有注重捐献文化培育,自律机制不健全,捐献道德缺位,只要是达到了宣传的效应,公益形式到位就行。受捐助者并不是真正需要捐助的对象,只是他们找的一些假托,这样给青少年造成了公益也是一种虚假的现象。我国目前社团公益组织发展还不成熟,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幵展主要集中在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作为青少年校外教育的主阵地,他们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为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每年组织青少年参加节假日公益文化活动和献爱心文艺演出活动等30余次,受到青少年的欢迎

15、。但由于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在经费上的不足,活动场所在幵展活动时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再加我国公益事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青少年公益活动的开展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当前校外活动中心的教育功能、活动内容和方式也较为单一,科技类、拓展类、技能类、思想品德类和社会实践类的活动较少。虽然活动中心为青少年组织的公益活动的数量上初步适应了目前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发展的需求,为校外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就公益事业发展的大环境来看,活动的内涵,是否真正感染、影响、教育了青少年儿童,是否培养了青少年高尚的的思想品德和优秀的综合实践能力,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开展公益品牌活动。(四)区域发展不均衡我国青少年活动场所分属不同的基金会、妇联、共青团等机构,但全国目前真正具备世界一流的活动场所还为数不多,大部分活动场所的设施配置以培养青少年艺术特长为主,失去了培养青少年综合素质的目的。目前,我国青少年公益活动起步较晚,与青少年公益活动的相关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都处在摸索阶段。所以,我国青少年公益活动的发展具有明显的资源配置落后,区域发展不平衡两大特征。我国青少年公益活动资源配置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受各省市领导的重视程度影响,各省市级的青少年公益活动场所的资源配置大部分是以培训设施为主,没有真正考虑到为青少年的成长需要配置资源。二是区县级青少年公益活动场所主要是青少年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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