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综合医院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标识及使用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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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一、救护车标识一、救护车标识 (一)分类(一)分类 我市救护车分为“120”救护车、 “999”救护车两类。 (二)(二)图图标标说明说明 “120”救护车采用北京急救标识 和“120”字样为标 识(见附图 1、2)。 “999”救护车以国际通用的红十字和 BEIJINGBEIJING 999 字样为标识(见附图 3、附图 4) 。 标识部位根据实际可置于救护车车头、 车尾、 车身两侧、 车顶,具体位置根据车型而定。主标识:车头;副标识:车 身两侧;辅助标识:车尾、车顶。 标识及使用管理规定标识及使用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综合医院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医疗机构综合医院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 为规范本

2、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标识及使用管理,方便 市民识别及呼救, 依据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 、中 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 (WS/T292-2008) 、 机 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及相关规定,结合 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文字文字、符号内容表:符号内容表: “120”“120”救护车救护车 “999999”救护车”救护车 车 头 “北京急救”+正写“Ambulance” +“120 标识” “国际红十字标识”+“999 标 识” 侧 面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名称” +“北 京急救标识”;车前门“120 标 识”+“Ambulance”“医疗机 构标志

3、” (因市区两级急救体系,按照各 区分中心要求,在车身会体现各 区分中心字样) “北京市红十字会”+“急救” + “国际红十字标识”+ “专用” +“999 标识” ;车前门“999 标识” (因红十字国际组织的特性, 按照捐赠者意愿,在车身会体 现捐赠内容等字样) 车 尾 “急救电话” + “120 标识” “医 疗机构标志” “急救电话”+“999 标识”+ “国际红十字标识” 车 顶 “北京急救”+“120 标识” “国际红十字标识”或“999 标识” 120 标识字样大小根据不同车型而定,其中 120 单位名 称较“北京急救”和“120”标志要小 1 号。车顶文字大小 应当超过车顶面积

4、的三分之一。标识字样字体为黑体。文字 颜色车头、前门英文 Ambulance 及车顶文字为红色,其他部 位为蓝色。 蓝色四色色质: C99 M95 Y33 K0。 999 标识中, 其中数字为绿色、字母为黑色;其他标识的字样为红色。 (三三)反光带 总体要求:既能起警示作用,又显简洁、美观。 具体要求如下: 3 1.数量:根据车型标识 1-3 条 2.宽度:单条为 155cm;双条时,上条带 102cm, 下条带 155cm; 3.颜色:金光红色; 4.范围和位置:围绕整车(车头、两侧和车尾) ;单条 围绕车身中部,双条围绕车身中部和上部。3 条围绕车上、 中、下相应位置。 (四四)车身主体颜

5、色 白色。 (五五)警灯、警报器 种类、规格、安装部位等按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总体外观见附图 5、6. 附图 1:北京急救标识 附图 2:120 救护车标识 附图 3:国际红十字标识 附图 4:999 救护车标识 4 附图 5:120 救护车总体外观 附图 6:999 救护车基本外观 5 二、标识使用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对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的管理,严 厉打击假冒救护车违法转运患者的行为,维护正常的院前医 疗救护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 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应使用 120999 系统统一的外观标识。 (二)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下属的救护车应当按标 准喷涂标识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并按规定用于执 行日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 动医疗保障等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三)未加入我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的各医疗机构 救护车,不得使用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救护车外观标 识。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救护车标识使用的管理工 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救护车管理规 章制度。 (五)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在用的救护车应在卫生 行政部门备案。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救护车标识使用的监 督管理。对违反救护车标识使用管理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 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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