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159699045 上传时间:2021-01-07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45.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现场管理制度》(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现场各项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从而优质、高速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国家、上海市有关工程管理的规范、规定及公司有关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参与华润置地(上海)公司开发项目的所有工程建设单位,包括设计单位、监理、总包、分包等,均须遵守本制度。业主有权视工程情况随时调整和完善本制度。1. 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管理1.1. 所有施工队伍进场,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报监理、业主认可,不得擅自进场。1.2. 施工单位进场后,3天内分别向监理和业主提交项目管理架构表、管理人员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管理人员联系方式表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司法人

2、代表委托书。1.3. 施工单位进场后,5天内分别向监理和业主提交主要分包单位、主要材料供应商和试验、检验单位的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1.4. 施工单位进场后,20天内提交劳动力进场计划,并提前7天分别向监理和业主提交所有进场的特殊工种人员和班组长以上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暂住证号、工种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具体各工种 施工人员上报人数。1.5. 经业主认定的项目管理班子,没有特殊理由不得随意调整。如遇特殊情况,个别人员需要调整,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2个以上的备选人员,供监理和业主审定后,方可实施。1.6. 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业主有权根据其掌

3、握的具体情况,在不必说明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其中一个或多个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在接到工程指令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人员更换。1.7. 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如临时有事须离开工地1日以上,须书面通知监理和业主并指定代理人。如无故离开工地24小时以上,业主有权处以 500010000 元/天的罚款。1.8. 指定分包队伍人员管理按上述条款执行。2. 总平面管理2.1. 施工总平面由总包负责管理,总包进场7天前报监理和业主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2.2. 在施工过程中,总平面的调整、补充和修改,须经监理和业主审定方可组织实施。2.3. 其他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对总平面的管理。如有

4、不服从者,监理和业主有权按既定总平面管理。3. 红线外的协调管理3.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办理如夜间施工许可证、临时排水许可证等各类证照,并将复印件提交 监理和业主。3.2. 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应对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检查和工地周边单位、居民的协调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协调员简历和联系电话进场后3天内报监理和业主。4. 分包队伍管理4.1. 在签定的合同范围内总包和其他承包商均不得将中标工程进行转包。4.2. 所有指定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业主有权视情况作出罚款或清退出场 的处理。4.3. 总包根据工程需要进行专业分包,必须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填写

5、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附件2)报监理审核并抄报业主,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对分包队伍的资质、技术、质量、综合实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和评审,总监签署评审意见后报业主批准实施。5. 日常工作5.1. 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日上午9: 30前提交日报表给监理和业主(视工程需要),内容应包括:主要施工形象进度;材料、设备和机械进退场情况;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现场人数;加班安排等。5.2. 总包须根据实际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工程周报,其内容上应保持连续和完整,并于每周三上午9: 30上报监理和业主。周报的内容包括:5.2.1 与上周周报内容对比各项工序施工完成情况统计,并说明原因,如有延误,并说明延误原因及补救措施;

6、5.2.2 本周工程验收情况;5.2.3 本周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的变化情况;5.2.4 下一个工作周的详细施工计划;5.2.5 施工中急需解决的问题;5.2.6 周计划采用业主统一格式编制上报,各级分包商应先将周报报总包,总包汇总后统一上报。5.2.7 监理也同时上报监理周报。5.3. 总包及各专业承包商应根据实际工程进展情况编制工程月报,各级分包商应先将月报报总包,每月25日前报监理审核。监理审核总包工程月报后,形成监理月报上报业主。5.4. 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工地巡视,并指定专人做好巡视记录。5.5.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原则上必须以工作联系单书面

7、反映,口头汇报无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口头汇报,24小时内补交书面文件。5.6. 工地例会制度5.6.1. 每周三下午14 : 00,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协调会,综合解决施工过程当中存在的技术、质量、验收、资料、进度计划、生产及现场协调等问题。业主代表、专业工程师、总包及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主管等参加。会议纪要由监理记录、整理并抄送有关各方。会议纪要一旦形成,各方应签字盖章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应严格按照会议上达成的共识履行承诺和会议精神,如有单位多次(2次以上)违反会议共识或消极对待会议精神,业主方有权剥夺其参加工程例会的资格,并要求该单位更换相应管理人员

8、。5.6.2. 每月25日下午14 : 00 ,由监理单位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召开质量、安全专题会(视工程需要,可结合周例会),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业主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工程师、设计单位驻地工程师、监理单位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总工、质量、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分包总工及相关人员等参加。会议 精品 文档纪要由监理记录、整理并抄送有关各方。5.6.3. 每月30日下午14 : 00 ,在业主会议室由业主代表主持召开协调会(视工程需要),主要解决计划、进度、质量和资金等重要问题。业主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总监、总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分包项目经理参加。会议纪要由业主记录、整

9、理并抄送有关各方。5.6.4. 总包单位应加强总承包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含业主指定分包、单独招标等)统一纳入总包管理范围。总包单位应定期召开总包例会(时间最好在监理工程例会前一天,会议纪要需在第二大工程例会上提交监理)解决内部各专业以及各专业分包单位的问题和矛盾,严格禁止总包单位将内部问题带到监理工程例会上讨论。总 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在工程例会上通过业主、监理协商解决,前提是总包单位与专业分包 单位在总包例会上经充分协调但未能解决,严格禁止总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事先未协调而直接在工程例会上讨论解决方案。其他会议根据工程施工情况需要,业主、监理和总包可召集有关单位参加临时专

10、题会议,会议由召 集方主持并整理会议纪要。所有会议纪要必须于会后24小时之内定稿并抄送各方。5.6.5. 所有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退到将处以100元/人/次罚款,;无故缺席,将处以 300元/人/次的罚款。5.6.6. 如相关会议时间冲突,另行调整。6. 计划管理6.1. 根据总承包合同中确定的总工期目标编制的总进度网络计划及采用PROJECT软件编制的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经监理和业主审定后实施。6.2.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修订6.2.1. 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网络计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6.2.2. 总进度网络计划和年度计划由

11、总包编制,经监理审核、业主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根据实际需要修订一次,但招标时确定的重要节点计划不能突破。6.2.3. 各专业分包商根据总包总进度网络计划的要求编制相应施工计划,并由总包汇总。6.2.4. 施工计划考虑各工序的合理搭接,并计算出关键路径。6.3. 进度计划的报批6.3.1. 总包进场后7天内,向监理提交总进度网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监理审核后由业主报批。6.3.2. 各专业分包商编制的月、周计划等详细进度计划报总包,并由总包审核汇总后同时向监理和业主报批。6.3.3. 月、周计划编入工程月报和工程周报。6.4. 进度计划的执行与监督6.4.1. 月、周计划编制要全面、具体,要有针对性

12、、严肃性和可执行性,应在计划中明确关键项目和重点项 目。6.4.2. 进度计划经批准后,由总包和各级承包商负责落实和执行,监理负责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6.4.3. 总包和各级承包商对其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应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并在工程周报和月报中反映。6.4.4. 监理在其监理月报中应在汇总上述月报的基础上对各专业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报告和分析。6.4.5. 各级承包商所编制的进度、工期计划应服从总包的计划管理,总承包单位对本工程的工期管理负全责。6.4.6. 总包和各专业承包商因自身生产安排、施工组织等问题造成连续4周未能按时完成周计划的75% ,业主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内容给予

13、一定的经济处罚。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情况,视其对工程的影响大小,由监理同业主协商进行处罚,包括解除合同、清退出场。7. 技术管理7.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报批7.1.1. 总包和各专业承包商均须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于开工前15天报总包、监理和业主审批。7.1.2. 对于专项工程,如大体积混凝土、围护工程、深基坑开挖、外架方案、防水防渗质量通病的防治等, 承包商应编制相应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报批,由监理、业主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7.1.3. 如需对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监理及业主批准。7.1.4. 若监理和业主针对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总包和各专业

14、承包商应于指定工作日内对原方案修改并重新上报审批,如延退上报罚款500元/次。7.1.5. 各专业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应上报总包,总包上报监理,监理审批后报业主批准下发执行。7.1.6. 各专业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文件未经监理、业主批准前不得擅自进行施工。对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和修改施工技术文件的施工单位,业主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所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商自负。7.1.7. 通过总包转达的技术资料或来往函件,总包必须在24小时之内签署,并传送给监理和业主; 若延退签署,一经发现罚款 500元/次。7.2. 深化设计图纸的绘制和报批7.2.1. 各承包商在专业工程施工开始前

15、,应按照业主要求绘制相应的深化设计图纸报设计单位和业主批准。业主在收到深化设计图纸后在10日内予以批复。7.2.2. 对于未按要求绘制和报批深化设计图纸而擅自开始施工的各专业单位工程,监理有权拒绝验收,业主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罚款、责令拆除等处罚,所造成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商自负。7.3. 图纸会审7.3.1. 图纸会审由监理主持,业主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设计师等参加。7.3.2. 参加图纸会审的相关人员会前必须仔细、全面地阅读工程图纸,详细记录在阅读中发现的问题或疑问,在会议中充分提出,与各方协商解决;遗漏的少数问题可在施工过程中解决。坚决防止会上少问题会后多问题,以至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的现象出现。7.3.3. 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由监理汇总整理成正式技术文件,参与各方签字盖章,并在会后72小时之内抄送各方。7.3.4. 图纸会审纪要一式 9份,业主、设计、监理各执一份,施工单位执6份7.4. 技术资料管理7.4.1. 施工单位报送的技术资料文件除特殊情况外(如文件附图等),统一 A4号纸张,且至少一份是原件。7.4.2. 所有送至业主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