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作程序】8202-27_维修记录管理程序_V5R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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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1 1 1 概述与适用范围 1.1 本程序阐述了各维修单位的维修记录的收集、检查和管理的规定。 1.2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部、生产计划部、航线维修部、基地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各分支维修机 构。 1.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定检/部件 2 2 依据文件 2.1 AC-121-59“飞机维修记录和档案”。 2.2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单机档案和单机适航性状况的监控”。 2.3 维修管理手册“维修记录与报告”。 3 3 术语和定义 3.1 维修记录:是指对飞机及部件的运行状态和完成的维修活动进行客观记载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

2、 3.2 飞行记录本:包括飞行记录本(FL)、航线维修报告单(LMR)、客舱维修报告单(CMR)。 4 4 要求 4.1 所需的人员岗位 4.1.1 单机档案管理人员、维修记录管理人员 4.1.2 维修人员、各单位值班员、维修调度员 4.2 职责 4.2.1 质量部: a) 负责制定维修记录管理的管理要求和相关标准; b) 负责厦航执管航空器纳入单机档案主档的维修记录的接收、检查和归档管理。 4.2.2 各维修单位、各分支维修机构: a) 负责回收本单位所有的维修记录,并确保记录的完整性; b) 负责初步审核维修记录,确保生产计划部下发的所有任务书中工作已经规范地完成并记录; 旗开得胜 读万卷

3、书 行万里路 2 c) (厦门以外的各维修单位或分支维修机构)负责移交需主档保存的维修记录,并建立交接记录; d) (厦门以外的各维修单位或分支维修机构)负责本单位保存的维修记录管理,并定期销毁。 4.2.3 生产计划部: a) 负责回收、核查飞行记录白联和红联并移交质量部保存; b) 负责核查各维修单位任务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维修记录原件移交质量部保存; c) 负责厦门执行的航线维修工卡和维修记录本黄联的存档管理,并定期销毁。 5 5 规定 5.1 厦航所执管飞机的各类维修记录应保持完整性和可查性(飞行记录本黄联属备份联,应确保黄联中 的机号、日期及当前航段的维修放行记录清晰明了),在有

4、关记录毁坏后能够通过维修记录管理系统加以 追溯。储存维修记录的地方应采取相应的防潮、防火措施,避免水、火、丢失等造成的损失。 5.2 维修记录应归档和储存以备授权的审核人员和其它人员取用。归档和储存系统应检索容易,具有可 取得性,并采取严格管理。维修记录应该采用安全的保存方式,置于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接近的容器或房间 内。 5.3 维修记录可以使用书面或计算机系统记录的形式。使用书面形式的,使用的纸张应保证其在传递和 保存期间不致损坏;使用计算机系统记录的,应保证信息能有效传递并建立与人员授权匹配的操作权限控 制系统。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技术记录应具有安全性、连续性和可恢复性,具有多套的后备系统以

5、保证 安全,并建立与人员授权匹配的操作权限控制系统,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记录数据由 各相关部门按原始记录录入,应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6 6 工作程序 6.1 维修记录的收集、交接 维修人员 6.1.1 在进行维修工作时,按照维修记录填写规范的要求,填写各类维修记录。 6.1.2 在完成工作后,当日将维修记录交值班员或工卡管理员收集归档。 值班员、 维修调 度员 6.1.3 检查、确认收集的各类维修记录的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发现不符合要求的, 退回责任单位重新更正。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3 6.1.4 维修记录的录入 按照本手册“维修数据录入程序”完成数据录入。

6、 6.1.5 对接收的维修记录进行如下处理: a) 飞行记录本白联, 在回收后 2个工作日内 (厦门之外通过交接包传递至MCC) 交质保处单机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b) 飞机记录本红联,在次日(厦门以外通过交接包传递至 MCC)交质保处单机 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c) 飞行记录本黄联属备份联,随航线例行工卡一同保存,在当地保存 30 天; d) 航线例行工卡(包括航前、短停、航后)在当地保存 30 天; e) 厦门基地执行的周勤务工卡交由生产计划部 MCC 保存 2 年,厦门基地以外 执行的周勤务工卡在当地保存 2 年; f) 航线其他非例行工作项目(工程指令、NRC 等),在次日(厦门以外通过交

7、 接包)反馈生产计划部 PPC 值班员,由 PPC 值班员当日核查后,2 个工作日内交质 保处单机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g) 厦门基地执行的 A 检、C 检或临时工作项目(含工程指令、NRC 等),在完 成后 3 个工作日内交质保处单机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h) 厦门基地以外的执行定检工作,应将定检放行证书原件、涉及适航指令 CAD 的工卡原件,在 4 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接包传递至 MCC,交质保处单机档案管理员存 档。其他例行工卡和放行证书的复印件在当地保存 2 年; i) 保留工作项目单,随同完成的原始工卡一同交质保处存档。 6.2 部件维修记录的收集和管理 按照本手册“附件修理维修记录管理程序

8、”要求,由负责附件修理的单位进行保存。 6.3 第三方维修记录的收集和管理 维修人员 6.3.1 依据双方签署协议要求和厦航维修记录签署规范,进行维修记录填写。 6.3.2 在检查确认所有工作都完成后,交本单位值班员或工卡管理员。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4 值班员、 维修调 度员 6.3.3 核查维修记录的填写是否符合规范,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责任部门进行更正。 6.3.4 复印或扫描第三方的维修记录。 6.3.5 第三方维修记录复印或扫描件(光盘)在 10 个工作日内交质保处单机档案管 理人员保存两年,原件交飞机送修单位。 6.4 维修记录的移交 值班员、 维修调 度员 6.4.1 移交

9、记录前,必须核查并确保维修记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6.4.2 对于有交接清单的记录,需提供所移交记录的目录清单,并当面交接维修记 录。 6.4.3 对于通过 ARMS 生产控制模块进行签转的记录, 应在 ARMS 生产控制模块中 进行相关维修记录的签出后,签出当日应将维修记录送交单机档案管理人员,并确认 对方已签收。 6.4.4 厦门以外维修单位通过航班带回维修记录时,附上交接清单列明所移交的记 录,交接清单上还应有移交人的签字。 单机档案管理 人员 6.4.5 对于有交接清单的记录,按交接清单逐项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6.4.6 对于通过 ARMS 生产控制模块进行签转的记录,单机

10、档案管理人员收到维修 记录后,应逐项核对 ARMS 生产控制模块中的签转记录,并签收。 6.5 维修记录保存 单机档案管理 人员 6.5.1 对维修记录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维修记录逐项录 入到 ARMS 中,接收存档。 6.5.2 每月定期对 ARMS 系统的维修记录未接收关闭情况核查,确保维修记录接收 完整。 6.5.3 对完整而有效的维修记录按照附录和本手册 “单机档案管理程序” 的要求进行 保存。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5 6.6 维修记录的检查和更正要求 值班员、 维修调 度员、 维修记录 管理人员 6.6.1 对维修记录按照维修记录填写规范进行检查,

11、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进行如下处 理: a) 通知移交人转告相关责任人对问题记录进行改正; b) 相关人员确认不符合情况后,在 5 个工作日内保证对维修记录进行纠正; c)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通报,以持续改进维修记录的填写情况。 6.7 维修记录的查询、借阅和修改 6.7.1 维修记录作为重要的维修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查询、借阅和修改。 6.7.2 确因工作需要查询维修记录时,维修记录管理人员应在现场陪同。 6.7.3 查阅人员不得将记录带出维修记录室。 6.7.4 确因工作需要借阅、修改维修记录时,由飞机维修工程部相关单位填写维修 记录借阅/修改申请表,完成审批后,才可以进行借阅或修改。 6.

12、7.5 维修记录管理人员应确认归还或修改后维修记录的完整性,并负责归档。 6.8 维修记录的恢复 维修记录管理 人员 当发现原始档案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损毁后,维修记录管理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损毁恢 复记录表并报经处经理审批,并报告质量部主管后,可将扫描件打印或备份联存档。 6.9 维修记录的清理和销毁 维修记录管理 人员 a) 当保存的技术记录到保存期限后,确认到期的记录中是否有需继续保存的记 录。如果有,则将需继续保存的记录抽出另行保存; b) 将不需要保存的记录列出清单,填写维修记录定期销毁报告单,经审核批准 后销毁并保存销毁记录。 7 7 工作记录要求 序号 表格号 名称 保存期限 责任单位

13、 1 N/A 各类维修记录交接记录 1 年 各维修记录管理单位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6 2 JW8202-27-01 厦航机务部维修记录定期销毁报告单 2 年 各维修记录管理单位 3 JW8202-27-02 维修记录借阅/修改申请表 2 年 质量部质保处 4 JW8202-27-03 维修记录损毁恢复记录表 2 年 质量部质保处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7 8 8 流程图 维修记录管理流程图 维修记录管理流程图 单 机 档 案 管 理 人 员 调 度 室 工 卡 管 理 员 MCC 值 班 员 航 线 值 班 员 维 修 单 位 机 务 人 员 开始01维修记录填写人员 航线

14、例行工卡LMR/CMR航线临散工卡定检工作包定检非例行工卡附件修理工作单 02值班员整理审查回收 03 工卡员整理审查/回收 05是否 需要移交 06单机档案保存 07当地保存 04 工卡录入 管理程序 附件修理记录 管理程序 08到期销毁 结束是 单机档案管 理程序 05是否需要 移交 是 07当地保存否08到期销毁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8 9 9 附录和使用表格样式 9.1 附录 1:维修记录内容和保存移交要求 维修记录名称 当地保存时限 当地保存格式要求 移交质量部及保存要求 飞行记录本(含 LMR、CMR) 白联 N/A N/A 移交质保处 (永久保存) 飞行记录本(含 LM

15、R、CMR) 红联 N/A N/A 移交质保处 (保存 1 年) 飞行记录本(含 LMR、CMR) 黄联 30 天 随航线工卡保存 无需 航线例行工卡 30 天 当地保存原件 无需 A 检工作包(厦门) N/A N/A 移交质保处 (保存 2 年) A 检工作包(福州) 2 年 保存工作单原件 放行证书复印件 放行证书原件、涉及适航指 令的工作单卡原件移交质保 处(永久保存) 周勤务工卡 2 年 当地保存原件 无需 C 检及非字母检工作包 N/A N/A 移交质保处 (永久保存) EO 工程指令 N/A N/A 移交质保处保存 (永久保存) 非例行工作单 N/A N/A 移交质保处保存 (永久保存) 保留工作项目 2 年 保存清单和复印件 原件移交质保处 旗开得胜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9 (永久保存) 故障保留单 2 年 保存清单和复印件 移交质检处保存原件 (保存 2 年) 部件修理维修记录 2 年 保存原件 无需 第三方维修记录(厦门) 2 年 N/A 质保处保存复印件或扫描件 保存 2 年。原件交送修单位 第三方维修记录(厦门以外) 2 年 保存复印件或扫描件 原件交送修单位 无需 9.2 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维修记录定期销毁报告单(样式) 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维修记录定期销毁报告单 编号:(单位简称-年-序列号) 项号 维修记录内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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