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234-1999---泵站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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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L 234-1999 泵站施工规范(泵站施工规范)泵站施工规范 最后更新:2004年6月17日 1 总则 1.0.1 为统一泵站施工技术标准,保证泵站施工质量,使泵站工程施工做到优质、安全、经济,保证工期,方便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及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施工。对于小型泵站的施工,可参照使用。 1.0.3 泵站施工前,必须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复杂重点工程部位的施工措施设计。 1.0.4 泵站工程应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签发的图纸施工。如需修改,应报监理工程师处理。 1.0.5 泵站工程施工应积极采用经过试验和鉴定的新技

2、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1.0.6 泵站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完整的施工技术档案。 1.0.7 泵站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施工中间与竣工验收,应按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与SD204-86泵站技术规范(验收分册)有关规定执行。 1.0.8 泵站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施 工 测 量 2.1 一般规定 2.1.1 施工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泵站施工总体布置图和有关资料,按施工需要布设施工控制网。 2 针对泵站工程施工各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施工放样及检查工作。 3 提供泵站工程局部施工布置所需要的测绘资料。 4 泵站

3、建筑物外部变形观测点的埋设和施工期的定期观测工作。 5 泵站建筑物的几何形体的竣工测量。 2.1.2 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宜与规划设计阶段的坐标系统相一致。也可以根据施工需要建立与设计阶段的坐标系统有换算关系的施工坐标系统。 施工高程系统,必须与设计阶段的高程系统相一致,并应根据需要与就近国家水准点进行联测。 2.1.3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表2.1.3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mm) 项目 精度指标 分部 平面位置 高程 说明 部位 内容 工程 中误差 中误差 泵站底板 轮廓点放样 ?20 ?20 进、出水流道和泵井 轮廓点放样 ?10 ?10 混凝土 岸墙、

4、翼墙 轮廓点放样 ?25 ?20 ?平面相对于轴线控制点 消力池、铺盖 轮廓点放样 ?30 ?30 (泵址中心轴线标志点); 浆 岸墙、翼墙 轮廓点放样 ?30 ?30 ?高程相对于工地水准基点 砌 护底、海漫、护坡 轮廓点放样 ?40 ?30 石 干砌石 护底、海漫、护坡 轮廓点放样 ?40 ?30 土石方开挖 轮廓点放样 ?50 ?50 包括土方保护层开挖 相对于建筑物安装轴线和相对水平泵站机电设备与金属结构安装 安装点 ?(1,3) ?(1,3) 度 水平位移测点 ?(3,5) 相对于观测基点 施工期间外部变形观测 ?(3,5) 相对于观测基点 2.1.4 对于测绘仪器与工具,必须做到及

5、时检查校正,加强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和率定,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2.1.5 各种外业手簿的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数据真实、字迹清楚、端正齐全,严禁涂改转抄与事后补记。 2.1.6 未作规定的事项,应按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施工测量 2.2.1 平面控制网的布置以轴线网为宜,如用三角网时,泵站轴线宜作为三角网的一个边。 2.2.2 根据泵站中心线标志,测设轴线控制的标点(简称轴线点),其相邻标点位置的中误差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主要轴线点点位中误差限值(mm) 轴线类型 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点位中误差 土建轴线 ?10 安装轴线 ?5 2.2.

6、3 平面网控制测量等级,宜按四等三角和一、二级小三角与一、二级导线测量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如表2.2.3-1和表2.2.3-2所示。 表2.2.3-1 三角网主要技术要求 相对中误差 测回数 测角误差 等级 三角形最大闭合度 起始点 最弱点 DJ型 DJ型 (mm) 26四等三角 1/80000 1/40000 6 ?2.5 ?9 一级小三角 1/40000 1/20000 2 6 ?5 ?15 二级小三角 1/20000 1/10000 1 2 ?10 ?30 表2.2.3-2 一、二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导线总 导线 导线边长 量距相 测回数 测角中 方位角闭 注 长度 轴线 等级 误

7、差 合差 (km) (m)平均 对误差 闭合度 DJ型 DJ型 26(mm) (mm) 100,300 一级导线 2.4 1/10000 2 4 ?5 (200) n为测站点 50,150 二级导线 1.2 1/5000 1 2 ?10 (100) 2.2.4 平面控制点,应选埋于通视良好,有利于扩展,方便放样,地基稳定且能较长期保存的地方。平面控制网建立后,应定期进行复测,若发现控制点有位移迹象时,应进行检测,其精度应不低于测设的精度。 2.2.5 施工水准网的布设,应按由高到低逐等控制的原则进行。接测国家水准点时,必须接测两点以上,检测高差符合要求后,才能正式布网。 2.2.6 工地水准基

8、点,宜设地面明标与地下暗标各一座。大型泵站应设置明标与暗标各两座。基点位置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地基坚实、便于保存的地点,埋没深度应在冰冻层以下0.5m,并浇灌泥凝土基础。 2.2.7 高程控制测量等级要求,应按照表2.2.7执行。 表2.2-7 高程控制测量的等级要求 施 测 部 位 水准测量等级 大型泵站垂直变形 二 大型泵站水准网布设 二或三 大型泵站垂直变形中型泵站水准网布设 三 大、中型泵站进、出水渠道主要混凝土建筑物 四 一般土石方工程 五 2.2.8 高,标测量的各项技术要求,应按照表2.2.8执行。 表2.2.8 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 项目 标尺 水准仪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前后视距视线

9、离地往反较差、环线或符合闭说明 基辅分划 类型 型号 (m) 差(m) 累计差面高度(红黑面) 合限值 (m) (m) 读数差(mm) 水准等n水准基测平原(mm) 山地(mm) 级 量单程战数,每千米多于二 因瓦 DS ?50 ?1.0 ?3.0 ?0.3 0.5 1?4 16站时,按山因瓦 DS1 ?100 1.0 地计算闭合三 ?2.0 ?5.0 ?3 ?12 双面 DS3 ?75 2.0 差。 L水准测量路线长四 双面 DS3 ?80 ?3.0 ?10.0 3.0 ?20 ?5 度(km),当成像显著,清(等外) 晰稳定时间,大约 相五 双面 DS3 ?100 - - - 视线长度可?

10、10 ?30 等 (单面) 按表中规定放长20% 2.2.9 放样前对已有数据、资料和施工图中的几何尺寸(包括修改通知单),应认真进行检核,确认无误后,才可作放样的依据。严禁凭口头通知或未经批准的草图放样。 2.2.10 泵站底板上部立模的点位放祥,宜以轴线控制点直接测放出底板中心线(垂直水流方向)和泵站进、出水流道中心线(顺水流方向),其中误差要求为土2mm;然后用钢尺直接丈量弹出站墩、门槽、胸墙、岸墙、工作桥等平面立模线和检查控制线,以便进行上部施工。 2.2.11 泵站金属结构预埋件的安装放样点测量精度指标应符合表2.2.11的要求。 表.2.2.11 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的精度指

11、标(mm) 项目 细部 允许偏差 备注 (1)底部 ?2 ?2 平面闸门安装 (2)门楣 ?1 ?2 相对门槽中心线 (3)主反轨间距和测轨间距 -1,+4 (1)泵座、底座等埋件 ?2 ?3 高程?3 (2)座环安装中心及方位误差 +(2,5) 相对机组中心线和高程基准水平度0.5 机泵安装 线 (3)电动机底座埋件 ?2 ?3 (4)进、出水管道 ?2 ?3 (1)支墩垫板 ?3 ?3 相对钢管安装轴线和高程基压力钢管安装 (2)始装节及弯道起点管口中心点 ?5 ?5 位置 (1)底槛 ?3 ?3 拦污栅安装 (2)主反轨测点 ?2 (1)同跨两平行轨道相对高差小起重机轨道安轨迹 ?5 于

12、10; 一条轨道相对于另一条轨道 装 (2)坡度不大于1/1500 2.2.12 立模、砌(填)筑高程点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为混凝土立模和混凝土抹面层以及金属结构预埋安装使用的高程点,均应采取有闭合条件的几何水准法测设。 2 对软土地基的高程测量应考虑土壤沉降值。 3 机泵预埋件的安装高程和泵站上部结构的高程测量,应在泵房底板上建立初始观测基点,采取相对高差进行控制。 2.2.13 竣工测量及归档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控制网(平面、高程)的计算成果。 2 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建基面和进出水渠道的平面、断面图。 3 实测建筑物过流部位及其他主要部位的竣工测量成果(坐标表、平面和断面图)

13、。 4 外部变形观测设施和竣工图表及施工期变形观测资料。 5 有特殊要求部位的测量资料。 3 地 基 与 基 础 3.1 一般规定 3.1.1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修筑道路,平整场地。 2 设置施工平面与高程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 3 布设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设施。 4 开挖基坑,并按设计要求堆放(或利用)挖出的土石料。 5 对需要处理的松软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地基,应按设计认真处理。 3.1.2 对需要处理的地基,宜选择有代表性场地,进行施工前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 3.1.3 凡已处理的地基,应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4 有度汛要求的泵站工程,

14、应按施工措施设计构筑度汛工程。 3.1.5 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以及测绘、地质、地震、通信等部门设置的永久性标志和地下设施时,均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3.2 排水与降低地下水位 3.2.1 泵站施工区排水系统,应根据站区地形、气象、水文、地质条件、排水量大小进行施工规划布置,并与场外排水系统相适应。基坑外围应设置截水沟。 3.2.2 基坑排水包括初期排水与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排水量由基坑(或围堰)范围内的积水量、抽水过程中围堰及地下渗水量、可能的降水量等组成,应通过计算确定。基坑经常性排水应分别计算渗流量、排水时降水量及施工弃水量,但施工弃水量与降水量不应叠加,应以二者中的

15、数值大者与渗流量之和来确定最大抽水强度,配备相应设备。 3.2.3 基坑排(降)水,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情况,分别选定集水坑或井点等方法。 对于无承压水土层,可采用集水坑排(降)水法。对于各类砂性土、砂、砂卵石等有承压水的土层,可采用井点排(降)水法。 3.2.4 集水坑排(降)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水坑和排水沟应设置在基础底部轮廓线以外一定距离处。 2 集水坑和排水沟应随基坑开挖而下降。集水坑底应低于基础底1.0m以下。 3 基坑挖深较大时,应分级设置平台和排水设施。 4 排水设备能力应与需要抽排的水量相适应,并有一定的备用量。 3.2.5 井点排水可采用轻型井点和管井轻型井点两类。井点类型的选择宜考虑透水层厚、埋深、渗透系数及所要求降低水位的深度与基坑面积大小等因素,进行分析比较确定。 3.2.6 采用井点排水,应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和降低地下水位的要求进行计算,以确定井点数量、位置、井深、抽水量以及抽水设备型号。必要时,可做现场抽水试验,确定计算参数。 3.2.7 采用轻型井点,基坑宽度大于6m时宜采用双排井点或环形井点布置。降深超过5m时宜采用二或三级(层)井点。孔距一般为0.8,1.6m,最大不宜超过3m。 3.2.8 轻型井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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