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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目的:建立羚翘解毒丸药材干燥工序标准操作程序。2.0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羚翘解毒丸药材洗、(切)后的干燥。3.0 责任人:干燥工序操作者、QA现场监控员、车间主任。4.0 操作规程 4.1 确认无上批次生产遗留物。4.2 有清场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4.3 衡器有“检定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4.4 有批生产记录、清场记录。4.5 将本批的“生产状态”标识放在指定位置,设备换上“设备完好 运行中”标识。4.6 经QA现场监控员许可,方可生产。4.7 岗位操作者核对上一工序转入的需干燥药材羚羊角丝、甘草、桔梗的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或编号、数量须与物料签相符,外观质量与标准相符。4.8 按热风循
2、环干燥箱标准操作程序操作。4.9 将羚羊角丝、甘草、桔梗分别进行干燥,于干燥箱的料盘中均匀铺开,装量均匀,放入车架上,推入热风循环烘箱中,启动热风循环烘箱,设定干燥温度为70-80,干燥 8-10小时。 4.10 干燥过程中每1-2小时进行一次翻料(翻料时关闭热风循环烘箱)便于充分干燥。4.11 干燥后将推车推至凉药室,凉至室温,凉后的药材转入包装袋中,准确称量,填写物料签,注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编号)、重量、生产日期、操作者。4.12 干燥后药材入净药库或转交下一工序,交接人分别在交接单上签字。4.13 填写批生产记录、设备使用记录。5.0 清场5.1 按干燥工序清场标准操作程序操作。5.2 填写清场记录。5.3 挂“设备完好 暂停使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