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沥青船检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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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国 船 级 社石油沥青船检验指南GUIDELINES FOR SURVEY OF PETROLEUM ASPHALT TANKER2005指导性文件GUIDANCE NOTESGD 02-2005中 国 船 级 社石油沥青船检验指南GUIDELINES FOR SURVEY OF PETROLEUM ASPHALT TANKER2005北 京Beijing指导性文件GUIDANCE NOTESGD 02-2005 第 1 章 通 则 1.1 适用范围 1.1.1 石油沥青船检验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适用于专门从事运输熔化的散装石油沥青的无限航区船舶(以下简称沥青船) ,有限航区船舶可参照

2、使用。 1.1.2 本指南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本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的适用要求。 1.1.3 除另有说明外,沥青船一般应符合载运闪点大于 60 (闭杯试验 )石油产品的液货船的有关要求。 若载运的石油沥青温度不能低于其闪点 15以上, 则应符合载运闪点小于 60 (闭杯试验 )石油产品的液货船的有关要求。 1.2 船体附加标志 1.2.1 凡符合本指南要求入级的独立液货舱沥青船,可在其入级符号后加注如下船体附加标志: Asphalt Carrier (Independent tank, Maximum cargo temperature ), F.P.60 1.2.2 凡符合本指南要求入级的

3、整体液货舱沥青船,可在其入级符号后加注如下船体附加标志: Asphalt Carrier (Integral tank, Maximum cargo temperature ), F.P.60, ESP 1.2.3 凡经本社批准入级的整体液货舱沥青船,应在其船型附加标志后加注加强检验程序附加标志 ESP。 1.2.4 凡经本社批准入级的独立液货舱沥青船,在船型附加标志后不必加注加强检验程序附加标志 ESP。 如船东要求取得加强检验程序附加标志 ESP, 则其检验可按本指南第 2 章 2.4 的有关规定进行。 1.3 定义 1.3.1 本指南有关定义如下: ( 1) 石油沥青: 系指石油原油经提

4、炼出汽油、 煤油、 柴油及润滑油等石油产品后,再经处理而成的副产品。 ( 2) 液货舱: 系指用于装运液体货物的容器。 1( 3) 独立液货舱: 系指不与船体结构相连接或不是船体结构的组成部分的液货舱。 独立液货舱对船体的结构完整性不是必需的。 ( 4) 整体液货舱: 系指构成船体结构一部分的液货舱,且以相同方式与邻近的船体结构一起承受相同的负荷。它通常是船体的结构完整性所必需的。 ( 5) 货舱处所: 系指由船舶结构围蔽,且其内部设有独立液货舱的处所。 附加标志中表示货物最高设计温度值。 2 第 2 章 检 验 2.1 一般要求 2.1.1 在本社入级的沥青船应按本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

5、 1 篇第 3 章、第 4 章和本指南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2.1.2 在按照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时,专门用于载运沥青的液货舱(包括独立液货舱和整体液货舱)的内表面可不必检查。 2.2 新建船舶的初次检验 2.2.1 新设计的具有独立液货舱的沥青船,除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规定的应提交审批的图纸资料外,还应提交下列图纸一式 3 份交本社审批: (1) 货物操作手册(包括允许载运货物的种类及其特性,例如闪点、载运温度等) ; (2) 液货舱结构图; (3) 液货舱支承装置布置图及支承装置受力计算书; (4) 液货舱纵、横向限制装置布置图; (5) 液货舱防浮装置结构图; (6)

6、 液货舱隔热材料布置图及隔热性能计算书; (7) 当载运货物温度大于 180时,液货舱结构应作应力分析 (满载和半载状态下 ); (8) 检查通道布置图; (9) 热油加热系统图; (10) 与液货有关的监测报警系统图和布置图; (11) 热油炉舱布置图; (12) 热油系统遥控阀控制系统图; (13) 热油炉燃油系统图; (14) 污水井的高液位报警系统图和布置图。 2.2.2 新设计的具有整体液货舱的沥青船,除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规定的应提交审批的图纸资料和上述 2.2.1 规定的适用要求外,还应提交船体构件热应力分析资料供审批。 2.2.3 船体部分建造中应按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

7、1 篇第 3 章 3.2.3 规定进3行检验和试验, 对独立液货舱的焊接和密性试验可参照对深舱的要求。 密性试验方法视独立液货舱的设计模式而定。独立液货舱密性试验应在隔热材料敷设前完成。 2.2.4 独立液货舱沥青船在建造或改建时,如主甲板处于大开口状态,船厂应采取防止船体变形的措施。 2.2.5 检查独立液货舱支承装置布置情况。 2.2.6 检查独立液货舱纵、横向限制装置布置情况。 2.2.7 检查独立液货舱防浮装置安装情况。 2.2.8 检查独立液货舱及热油管系的隔热材料敷设情况。 2.2.9 检查与液货有关的各种监测报警装置及其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批准图纸的要求。液货舱内传感器的连接

8、电缆不应与液货相接触。 2.2.10 与液货有关的各种监测报警装置可用模拟方法作效用试验。 2.2.11 货舱处所污水井高液位报警装置应作效用试验。 2.2.12 应对热油锅炉 (或热油加热器 )的安装和自动化部分进行检验和试验。 2.3 现有船舶的初次检验 2.3.1 改建的沥青船除应按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 1 篇第 4 章关于改装船舶的要求检验外,还应按本章 2.2 的要求进行初次检验。 2.3.2 不在本社检验下建造的现有沥青船, 除应按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 1篇第 3 章第 3 节的相应要求进行检验外,还应: ( 1)按本章 2.2.1 提交图纸供评估; ( 2)根据相应船

9、龄,按本章 2.4 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2.3.3 对由其他船舶改建为载运沥青温度大于 180的整体液货舱沥青船, 应按本章2.2.2 的要求对船体构件进行分析校核。 2.4 保持船级检验 2.4.1 保持船级检验的检验种类按本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 1 篇第 4 章的规定。 2.4.2 独立液货舱沥青船保持船级的检验: ( 1) 年度检验除应包括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 1 篇第 4 章 4.3.3.3 和 4.4.4.3规定的适用项目外,尚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其处于有效状态: 4 查看与液货有关的各种监测报警的记录; 查看货舱处所污水井高液位报警的监测记录。 ( 2) 中间

10、检验除应包括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 1 篇第 4 章 4.3.4.3 和 4.4.4.3规定的适用项目和上述( 1)规定的项目外,尚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与液货有关的各种监测报警装置应尽实际可能抽取少量的监测点用模拟方法做效用试验; 货舱处所污水井高液位报警装置应作效用试验。 ( 3) 特别检验除应包括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 1 篇第 4 章 4.3.5.3 和 4.4.4.3规定的适用项目和上述 ( 1) 及 ( 2) 规定的项目外, 尚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检查独立液货舱定位装置及其相邻构件; 确认独立液货舱隔热材料处于良好状态; 确认独立液货舱防浮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2.

11、4.3 拟取得 ESP 附加标志的独立液货舱沥青船保持船级的年度检验、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除应分别包括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 1 篇第 4 章对普通干货船的相应检验所规定的适用项目及第 1 篇第 4 章 4.4.4.3 规定的适用项目外,年度检验尚应对2.4.2(1)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中间检验尚应对 2.4.2(1)及 (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特别检验尚应对 2.4.2(1)、 (2)及 (3) 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4.4 整体液货舱沥青船保持船级的年度检验、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除应分别包括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 1 篇第 4 章对油船的相应检验所规定的适用项目外, 年度检验尚

12、应对 2.4.2( 1) 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尚均应对 2.4.2( 1)及( 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5第 3 章 船舶构造与布置 3.1 船体结构 3.1.1 独立液货舱型沥青船的船体结构应符合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第 2 篇第2 章的有关规定。 3.1.2 整体液货舱沥青船的船体结构应根据适用情况分别满足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 2 篇第 5 章和第 6 章的有关要求。 3.2 船舶布置 3.2.1 考虑到沥青在装载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将达 180或以上 ,这将使材料的机械性能显著下降,建议采用独立液货舱的货舱形式。 3.2.2 沥青船液货舱的结构布置应满足 M

13、ARPOL 73/78 第 13F 条的要求。 3.2.3 独立液货舱在敷设隔热材料后与船体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 500mm。 如独立液货舱置于双层底上, 内底板经严格除锈处理, 并涂以环氧树脂或其他等效防腐蚀涂料,且能在双层底内检查内底板的情况下,可不必满足上述最小距离的要求。 3.2.4 压载舱的防腐要求应满足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 2 篇第 1 章第 6 节的要求。 此外, 如压载舱与液货舱相邻, 还应在与液货舱相邻的压载舱内侧舱壁上涂以环氧树脂或其他等效防腐蚀涂料。 3.2.5 沥青船可不设单独的货泵舱。 对独立液货舱沥青船, 货泵可设于货舱处所内。对整体液货舱沥青船,如货泵舱与液货

14、舱相邻,则应采取隔热措施或设空舱。 货泵所在处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一般换气次数为 3045 次 /h。 3.3 构造材料 3.3.1 独立液货舱的材料可采用低碳钢或高强度钢,考虑到高温引起材料的机械性能下降 ,设计时可参照表 3.3.1 所列材料性能参数。 如独立液货舱所用材料为其他材料时,应用拉伸试验测定其高温屈服点 Ts。 许用剪应力 : =Ts/1.9 N/mm2 许用应力 (取下列较小者 ): =Ts/1.5 N/mm2 =b/2.7 N/mm26 =s/1.8 N/mm2式中: Ts 高温屈服点, N/mm2,参见表 3.3.1; b 抗拉强度, N/mm2,参见表 3.3.1; s

15、 屈服点, N/mm2。 高温屈服点 Ts表 3.3.1 高温屈服点 Ts不小于, N/mm2温度, 钢 种 抗拉强度 b N/mm2100 150 200 250 300 350 320 168 158 147 125 100 91 360 187 176 165 145 122 111 410 210 199 188 170 149 137 460 234 223 212 195 177 162 碳钢和碳锰钢 490 249 237 226 210 193 177 注:当温度为中间值时,用线性插值法求得。 3.4 独立液货舱 3.4.1 独立液货舱如主要由平面构成,其结构可参照深舱的设计模式进行设计,且设计蒸气压力(表压)应不大于 0.07MPa。3.4.2 如船舶拟装运温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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