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必修一第三课历史材料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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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历史材料与解析:第 3课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中央集权的发展1.西汉的郡县制度监御史,秦官,掌监郡。 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 96)初置部刺史 ,掌奉诏条 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 8)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 5)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公元前 1)复为牧。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中二年(公元前 148)更名太守。郡尉,秦官,掌佐守 典武职 甲卒,秩比二千石。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 县。万 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 户 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乡有三老、有秩、 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 赋税。

2、游徼循禁贼盗。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 曰道。凡县、道、国 、邑千五百八十七,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解读】这条资料集中反映了西汉的地方行政制度:汉承秦制,除西汉末短暂的几年外,西汉都是实行郡县两级制。郡守为郡的行政长官,都尉掌管地方武装。郡之下为县,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称为“道”,列侯所食的县称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的封邑称曰“邑”。县与“道”“国”(侯国)、“邑”为同级的行政区划单位。县、“道”“国”“邑”之下为乡。乡、里为基层行政组织。西汉末曾一度改刺史为州牧。设州刺史时,州为监察区,不是行政区,州刺史的级

3、别也较低(相当于县令)。设州牧时,州既是监察区,也是行政区,州牧位崇权重。设州牧时,地方行政制度为州、郡、县三级制。【注释】部刺史:即州刺史。诏条:此处特指有关部刺史职责的六条诏令。守:此处指郡守。 减万户:不满万户 。蛮夷:此处指少数民族。 国:此处特指侯国,与诸侯王的“国”不同。 诸 侯国之“国”,时称王国,与郡同 级。2西汉的郡县两级制2尹湾六号汉墓一号木牍正面(顶端有集簿 两字。行数为笔者所加):(第 1 行)县、邑、侯国卅八:县十八,侯国十八,邑二。其廿四有堠 。都官二 。(第 2 行)乡百七十, 百六,里二千五百卅四,正二千五百卅二人。(第 3 行)亭六百八十八,卒二千九百七十二人

4、; 邮卅四,人四百八。如前 。尹湾汉墓简牍【解读】这是江苏连云港尹湾出土的西汉永始四年(公元前 13)前后的东海郡集簿的前 3行,是研究汉代地方政权职能及其与中央政府关系的珍贵资料。上引资料显示:西汉实行郡国两级制。郡国直接向中央政府汇报郡国的经济、财政情况,并不通过州刺史。说明州在当时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县、邑、侯国为同级行政单位。县、邑、侯国之下为乡、里。乡、里与亭、邮属于不同系统,没有上下级关系。【注释】集簿:即 计簿,是地方郡国向中央汇报郡国经济、财政情况的重要文件。堠():指烽燧之类的军事 设施。 都官二:此处指 该郡设有盐官与铁官两种官营矿业机构。(方框) :表示出土文 书 中缺一字

5、。 如前:与上一年度一样。3西汉初的诸侯王“国”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绶 ,掌治其国。有太傅辅 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公元前 145)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 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 金吾,郎中令 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 8)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东汉班固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解读】上述资料反映了汉代诸侯王国政治制度的变化:汉初诸侯王实际统治其封国,分官设职大致模仿

6、朝廷;汉景帝时诸侯王失去对其封国的统治权,失去官吏的任免权,行政机构的规模也大幅缩小;汉武帝以后,诸侯王国的机构进一步缩小,诸侯王完全失去军政权力。诸侯王国与郡已经没有多大差别,成为相当于郡一级的行政单位。【注释】盭 ()绶:即紫绶。盭:可以染绿的草,此处指紫色。4.唐代的方镇3及府兵法坏而方镇 盛,武夫悍将虽无事时,据要险,专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以布列天下。然 则方镇不得不 强,京师不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势使然者,以此也。夫所谓方镇者,节度使之兵也。原其始,起于 边将之屯防者。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 总之者曰道。其军、城、镇、守捉皆

7、有使,而道有大将一人,曰大 总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 时,行军征讨曰大总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及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犯京师,天子之兵弱不能抗,遂陷两京。久之,大盗既灭,而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阵,列为 侯王者,皆除 节度使。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五兵志【解读】这段资料叙述了唐代方镇的兴起经过。资料显示:最初节度使只管兵。随着府兵制的破坏,节度使的权力越来越大,可以专制一方,不仅管军事,也管地方的民政、财政,俨然成为各州县之上军政合一的一级权力机构。安史乱后,方镇越来越多。方镇的规模不固定,大者可以有十多州,小者

8、则有三四州。因为具体的方镇置废不常,方镇的规模、权力也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所以方镇虽然拥有地方行政机构的权力,但它还不是正式的一级行政组织。【注释】方镇,亦称藩镇,方镇的长官即节度使。5宋代的路、州(府、军、监)、县制置使不常置,掌经画边鄙军旅之事。 宣谕使掌宣谕德意,不预他事,归即结罢。宣抚使不常置,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 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一人,以直秘阁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 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 纳之名籍而行以法。都转运使转运使 副使 判官 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 县之费。岁行所部,检察储积

9、,稽考帐籍,凡吏蠹民瘼,悉条以上达,及专举刺官吏之事。4提点刑狱公事掌察所部之狱讼而平其曲直,所至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以闻 ,及 举刺官吏之事。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法,视岁之丰歉而为之敛散,以惠农民。凡役钱,产有厚薄则输有多寡。及 给吏禄,亦视其执役之重轻难易以为之等。商有滞货,则官 为敛之,复售于民,以平物价。皆总其政令,仍专举刺官吏之事。诸府置知府事一人,州、军、监亦如之。掌总理郡政,宣布条教, 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岁时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其赋役、钱谷、 狱讼之事,兵民之政皆总焉。通判建隆四年(963),诏知府公事并须

10、长吏、通判签议连书,方 许行下。职掌贰郡政 ,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县令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 狱讼。有德泽 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振 济、 给纳之事皆掌之,以 时造户版及催理二税。有水旱则有灾伤之诉,以分数蠲免。民以水旱流亡,则抚存安集之,无使失业。有孝悌行 义闻 于乡闾者,具事实上于州,激劝以励风俗。元脱脱等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解读】资料显示:宋代的路较常设的机构有安抚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制置使、宣谕使、宣抚使等不常置。路的各机构互相牵制。安抚司掌一路军政、民政。转运使掌一路财政,同时又有监察一路官吏之责

11、。提举刑狱公事主要管一路司法事务,同时也兼管监察一路官吏。提举常平司则管常平、义仓等。这四司都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互不统属,互相牵制。不仅是路这一级的行政权力一分为四,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权力都一分为几,如转运使与提举刑狱公事都有对官吏的监察权。提举常平司与转运使都有财权等。知府虽然总理郡政,但受通判牵制,重要公文必须与通判连署才有效。通判虽是郡守的副手,但不是郡守的下属,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力,不为郡守所左右。资料还表明:宋代地方行政制度仍实行郡县两级制。路的各机构已经有了行政权,不单纯是监察区,但尚未形成为州县之上的又一级行政区划,尚处在由单纯的监察区向一级行政组织的过渡阶段。路的各机构互不统属

12、、互相牵制,郡守与通判的互相牵制,目的都是通过地方分权而强化中央集权。5【注释】倅 贰郡政:为 郡守的副职。6.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材料一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 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曰岭北,曰辽阳,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广,曰征东,分镇藩服,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县一千一百二十七。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 为路二十九,州八,属府三,属州 九十一,属县三百四十六岭北等处行中书省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

13、属州十二,属县十。徒存其名而无城邑者,不在此数。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十二、府七、州一,属州三十四,属县一百八十二。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二,属县八十八。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九、府三,属府二,属州三十六,军一,属县八十一。蛮夷种落,不在其数。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州二,属州五。云南诸路行中书省,为路三十七、府二,属府三,属州五十四,属县四十七。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一十八、州九,属州十三,属县七十八。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州十三、府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府三,属州十七,属县一百五十,

14、管番民总管一征东等处行中书省,领府二、司一、劝课使五。明宋濂元史卷五八地理志材料二6行中书省,凡十一 ,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 领之。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 员 ,左丞一 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 、岭北二省各减一员。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明宋濂元史卷九一百官志【解读】两条资料说明:元代国土比汉唐更辽阔。太行山东、西与河北之地,谓之腹里,由中书省直接统治。其他地区则设行中书省,地方行政区划实行行省、路(州、府)、属州(属府)、属县四

15、级制或省、州(路、府)、县三级制。行中书省类似于中央的中书省派出机构,设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平章政事位高权重,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注释】单 称“ 州”“府”的,即直属于中书省或行中书省,亦即与路平行。称 “属州”的就是隶属于“路”“府” 的州(即“ 路”“ 府”下属的州),称“ 属府”的就是隶属于“路”“州”的府(即“ 路”“州”下属的府)。7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世祖即位,登用老成 ,大新制作 在外者,则有行省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官有常职,位有常 员,其 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明宋濂元史卷八五百官志【解读】上述资料表明:元代职官与宋代相比,又有一些变化。在地方,则设行省。行省之下则有路、府、 州、 县。 行省、 路、 府、 州、 县的长官为蒙古人, 掌实权。这也反映了当时的民族矛盾。【注释】登用老成:登用老儒。大新制作:大规模地修改典章制度。8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州、郡、县数目和元代行省、路、州、府、县数目简表表一年代道、路、省州数郡国数县、邑、道、侯国等户数(万)资料出处西汉平帝(15) 13 103 1 587 1 223汉书卷二八地理志7东汉顺帝(126144) 13 105 1 1809699后汉书志卷二三郡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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