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业管理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上传人:蜀歌 文档编号:157046744 上传时间:2020-12-21 格式:PDF 页数:19 大小:691.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行业管理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医疗行业管理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医疗行业管理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医疗行业管理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医疗行业管理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疗行业管理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行业管理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疗行业管理) 医药专业 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 专业技术 (医疗行业管理) 医药专业 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 专业技术 于做好 2010 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非医院) 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 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关于 2010 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 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食药监人发2010104 号)精神,为做好我省 2010 年度 卫生系列

2、(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壹、考试时间及科目壹、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考专业考试科目 药师药事法规、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和药学专业知识 中药师药事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和中药学专业知识 药士药事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 中药士药事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 药学类 药事法规、医药工程综合知识和技能和医药工程专业 知识(药学类) 助 理 工 程 师 医疗器 械类 药事法规、医药工程综合知识和技能和医药工程专业 知识(医疗器械类) 药学类 药事法规和医药工程综合知识和技能(药学类)技 术 员 医疗器 械类 药事法规和医药工程综合知识和

3、技能(医疗器械类) 上述科目考试时间统壹为:11 月 7 日上午9:0011:00 二、报考条件二、报考条件 凡于我省从事卫生技术(非医院)和医药工程专业技术人 员,不受户籍、所有制、身份、档案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 考试。 (壹)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之上。 (二)凡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壹者,可申请 参加药师(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本科之上学历,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 3 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

4、及关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 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4、取得非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中专之上学历,获得 药士(中药士)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三)凡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壹者,可申 请参加药士(中药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中专之上学历,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2、取得非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中专之上学历,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四)凡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壹者,可申 请参加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本科之上学历,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

5、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 3 年。 3、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满 5 年。 4、取得非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中专之上学历,获得 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五)凡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壹者,可申 请参加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中专之上学历,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2、取得非药学或中药学及关联专业中专之上学历,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1、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受行政处分期未满的; 3、省人社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其它情形的。

6、 (七)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 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含国家教育 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五大”毕业生学历和 2003 年(含 2003 年)前入学的专业证书班学历。 (八)报考条件中有关资历的要求,是指取得学历前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今年计算时间截止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九)报考条件中的关联专业见附件 4。 三、考场设置三、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于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考区均设考场。报 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于省直考区 (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 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于当地组织考试。 四

7、、报名时间、办法四、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 2010 年度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 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 宁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 缴费。 (壹)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 年 7 月 15 日8 月 16 日,逾期 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于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 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 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 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且上传本人照片。照片 要求为

8、单色背景, 正面、 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 照片存储为 JPG 格式,大小于 20KB 以下(和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 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于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 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 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 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于市为报考考区。 2、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于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 应及时下载 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0 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报名表。 (2)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 考生于7月16日-8 月 17 日携带有

9、关材料到所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现 场资格审查,中直和省直驻沈单位的考生到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于现场资格 审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2010 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壹式俩份; 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后退仍, 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字,下同);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称职证明。 3、现场报名确认3、现场报名确认 (1)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8 月 27 日前,将本辖区内符合报考条件考 生的考试报名表(壹份)和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工作年限证明、年度考 核称职证明的

10、复印件及考生汇总表报当地市人事部门进行复审后,再报省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到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 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 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于进行报名确认时, 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 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网上缴费4、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 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请报考人 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为 2010 年 8 月 31 日-9 月 5 日。 (2)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见 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

11、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 及时和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 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 2010 年 10 月 19 日31 日登 录辽宁人事考试网 ,用 A4 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 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 持军官证)于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 持军官证)于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 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五、收费五

12、、收费 (壹)全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药行业工 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为 100 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 证,于考试当天于考试现场领取,或于考试结束后壹个月内 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于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 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六、答题要求 (壹)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B 铅笔和橡皮。 (二)各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于 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 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管理七、成绩管理 2011 年 1 月以后,于收到上级有关

13、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 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 办法,请考生届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 通知。 八、信息管理八、信息管理 (壹)考试信息统壹使用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 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 2010 年 9 月 15 日利用 VPN 加密通道接收 本考区的报名数据,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 VPN 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 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和考点确定单(用于考场 信息发布,见附件 2)壹致。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九、试卷预订

14、及取送 (壹)于本地设置考场的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 9 月 30 日前完成试卷预订,将考点确定单和试卷预订单(见附件 3)填写盖章,且将传真件及原件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 传真电话:024-23447331。上报的考点确定单和试卷预订单 须为打印件。 各市请务必严格按试卷预订单的格式填报数字,不要随 意改动或自行设计试卷预订单格式,以免发生错误。考点确 定单中考点的各项信息须和考场数据中的考点信息壹致。 (二)各市应于 11 月 5 日派专人(2 人之上)、专车专人(2 人之上)、专车到 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11 月 8 日前派专人(2 人之上)、 专车 专人(2 人之上)、 专车将试卷

15、、答题卡(纸)送回。 十、其他十、其他 (壹)我省 2010 年度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 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 试局考务部负责。 (二)省人事考试局有关考试工作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32 考务咨询电话: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6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2、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点确定单 3、2010 年度辽宁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 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预 订单 4、2010 年度辽

16、宁省卫生系列(非医院)医药专业和医 药行业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关联专业 指导目录 二 壹 年 六 月 二 十 六 日 主题词:卫生医药专业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通知卫生医药专业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抄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事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0 年 6 月 26 日印发 附件 1: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考务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事局考试管理办公室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 23 号三楼024-22525372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 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100 号0411-84618661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 899 号0412-5517323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0413-8303599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 处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 3 号楼0414-2896813 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丹东市滨江西路 6 号0415-3192771 锦州市人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