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舟山市普陀区体育局舟普教发〔2010〕19 号━━━━━━━━━━━━━━━━━━━━━━━━━━━━关于印发普陀区 2010 年学校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各中小学,区职教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 7 号)文件精神,大力促进我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特制定普陀区 2010 年学校体育竞赛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及规程规定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附件:1.普陀区 2010 年学校体育竞赛安全管理措施2.普陀区 2010 年学校体育竞赛计划3.普陀区中小学体育成绩计算办法4.普陀区 2010 年学校各类体育竞赛规程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舟山市普陀区体育局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文件—2—附件 1:普陀区 2010 年学校体育竞赛安全管理措施一、各队在往返赛区途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队和教练必须全程带领,严禁学生单独离队行动二、要乘坐经交通部门审验合格,有营运许可证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三、增强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选择有经营和卫生许可证的场所就餐,教育学生不买露天摊贩的不洁饮料食品四、运动员在观看比赛和休息时,每队至少要有一名教练(或工作人员)管理,以确保学生安全—3—附件 2:普陀区 2010 年学校体育竞赛计划序号竞 赛项 目竞 赛日 期竞 赛地 点主办单位承 办 单 位参 赛单 位 备 注1普陀区中小学田径运动 会4 月 普 中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普 中 全区各中小学小学组:乙组 9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 4名,甲组 9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 6 名初中组:9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男女运动员各 7 名高中组:男女运动员各 6 名2普陀区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5 月 普 中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普 中全区各初中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小学组:9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 4 名初中组:9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男女运动员各 4 名小学、初中组:设男、女团体,男、女单打3普陀区中小学棋类比赛7 月 暂定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东港小学全区各初中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小学组:9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运动员男女各 6 名,共 12 人。
初中组:9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运动员男女各 6 名,共 12 人4普陀区中小学男子篮球比赛9 月 普中二中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普中二中全区各初中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小学组:9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运动员 12 名初中组:9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运动员 12 名5普陀区中小学生女子排球比 赛10 月 普二中普 中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普二中普 中全区各初中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小学组:9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运动员共 12 名初中组:9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运动员共 12 名6普陀区中小学生女子健美操比赛11 月 普二中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普二中全区各乡(镇)中心小学沈家门城区各小学小学组:9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运动员 12 名初中组:9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运动员各 12 名—4—7高中男子篮球比赛6 月 普 中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普 中全区高中(职教中心)高中组:运动员 12 名普陀区中小学体育成绩计算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及《舟山市中小学体育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文件精神,促进我区学校体育工作蓬勃开展,积极推进我区素质教育,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全区各中小学、普陀区职业教育中心二、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参与分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条件成绩分 备注1 普陀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01、规模 500 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报足每个项目的参赛人数2、500 以下的学校必须报足 1/2 个项目1、高中组团体取前 3 名,按 15、10、5 分计入2、初中组团体取前 6 名,按 15、12、10、8、6、4 分计入3、小学组团体取前 8 名,按15、12、10、8、6、4、3、2 分计入2 普陀区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53 普陀区中小学 生棋类比赛 54普陀区中小学生女子健美操比赛5第二、第三和第四项各组团体取前 6 名,分值为 8、6、5、4、3、2 分计入,就高计分5 普陀区中小学生男子篮球赛 51、学生数在 500 人以上的学校,必须在2、3、4、5、6 项中任选三项 2、学生数在 500 人以下的学校,必须在2、3、4、5、6 项中任选二项 3、学校有能力想多参第五和第六项各组团体取前 6 名,分值为—5—6普陀区中小学排球比赛(初中女子)5 与项目,可与局教育科联系 10、8、7、6、5、4 分计入,就高计分7 普陀区高中男 子篮球比赛 5 此项团体取前三名,按10、7、4 计分8 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 601.根据学校自测成绩,分城乡对小学组、初中 组和高中组的合格率和优秀率跟上一年度舟山市分城乡平均合格率和优秀率进行比较,达到或超过 市平均合格率和市平均优秀率的分别加 20 分。
2.学校自测合格率超过市平均合格率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 4 分;超过市平均优秀率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 2 分两项累计加分最多 20 分3.学校自测合格率低于市平均合格率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3 分;低于市平均优秀率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2 分,两项累计扣分最多 30 分4.抽测样本整体成绩与对应的学校自测成绩相比较,抽测合格率和优秀率低于学校自测成绩 3%以上的将分别扣分,扣分标准为:3.01%—4.0% 扣 10 分,4.01%—5.0%扣 20 分,5.01%—6.0%扣 30 分,如抽测合格率低于 5%以上或优秀率低于 6%以上,取消体育 优胜单位评审资格5.免测学生需提供免测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每人扣 5 分,该生体质测试成绩为不及格6.未制定学生体质测试工作计划和学生体质测试公布制度,未将测试与评定结果告知学生及家长的扣 5 分9 学校体育常规 工作 65检查形式:座谈和查阅相关资料材料目录:1.学校体育工作计划2.学校作息时间表3.学校总课程表4.阳光体育活动材料5.“体育、艺术 2+1 项目”活动相关材料6.业余训练队相关材料7.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关材料8.体育教师教案9.教师待遇相关材料10.各类体育教科研获奖材料1.有体育工作计划加 3 分;2.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体育课成绩评定加 5 分;3.建立田径和特色项目运动队,训练规范,有安排有记录加 10 分;4.建有“体育、艺术 2+1 项目”活动方案和评价制度,并对学生开展评价的加 10 分;(小学和初中)5.阳光体育和学生每天一小时活动丰富,每年举行两次运动会(田径和综合、趣味比赛)加 10 分;6.体育教师教案规范、教案数量足的加 10 分;7.体育教师待遇有保障加 7 分8.体育教师在省市区各级教学比武、论文课题评比活动中取得名次,在省市专业教学刊物上发表文章的酌情计分,最高累计为 10 分。
—6—10体育技能测试(此项针对九年制义务学校)30随机抽取若干名学生,根据学校制定的“体育、 艺术 2+1 项目”活动评价制度对学生是否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开展评价,合格人数超过 85%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良好人数超过 60%加 5 分,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优秀人数超过 30%再加 10 分附加分:1.根据市级各类体育竞赛分配给县区的参赛名额,区级各类相对应的体育竞赛优胜单位必须无条件参加,每次无故不参与扣 20 分2.经区教育局同意,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获团体前三名的,分别加 15、10、5 分3.经区教育局同意,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获团体前六名的,分别加 40、30、20、15、10、5 分4.参加省市各类体育竞赛累计加分最多 60 分备注:(一)各校的体育总分为:参与分、体质健康测试分、群体活动考核分和附加分的总和二)所有学校必须组队参加普陀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三)普二中、沈一初、沈家门小学必须参加局里组织的所有学校体育竞赛项目四)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上交第二代身份证五)各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面必须达到 100%(以当年学校年报学生数为准),免测学生(三残学生和因病不能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提供免测申请表和相关证明。
六)体育技能测评说明:由学生自选体育项目,开展两项体育技能现场测试,评定等次为及格(两项及格)、良好(一项及格一项良好)和优秀(一项良好一项优秀)三、考评须知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体育优胜单位的评选资格:(一)未开齐开足体育课时(因体育教师配备不足而造成体育课时开设不足的酌情考虑)二)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三)《体质健康标准》抽测样本数整体成绩低于对应的学校—7—自测成绩(合格率低于 5%以上或优秀率低于 6%以上四)未将本校测试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家数据库中心(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显示成功报送为准)附件 4:普陀区 2010 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地点时间:2010 年 4 月 17 日-18 日 地点:普陀中学田径场二、参赛组别(一)高中组(二)初中组(三)小学组三、参赛对象全区各中小学、普陀区职业教育中心四、参赛办法(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 1 名(校长),教练 2 名运动员:高中组男女各 6 名;初中组男女各 7 名(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小学甲组男女各 6 名(199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乙组男女各4 名(1999 年 1 月 1 日以前出生)。
二)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注册的在校就读学生,身体健康,经学校领导审核盖章同意三)若发现有违反运动员资格者,如冒名顶替﹑以大代小等,取消比赛资格,并对该校作通报批评—8—五、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 2008 年《田径竞赛规则》二)各组参赛项目、器材标准见附件三)每个运动员可报两个单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 2 人四)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号六、录取名次和记分(一)团体:高中组取团体总分前 3 名,初中取团体总分前 6 名、小学组取团体总分前 8 名,发给锦旗二)各参赛单位名次按男、女单项积分之和排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结分相等,则以破纪录、第一名、第二名多少排列名次,以此类推三)单项:高中组取前 4 名,按 5、3、2、1 记分,初中、小学组取前 8 名,按 9、7、6、5、4、3、2、1 记分,初中、小学组如该项参加比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则减一录取(就高记分)该项目不足 2 人时,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大会通知原报名运动员改项参赛,接力加倍计分四)破区运动会记录加 5 分,破市运动会记录加 15 分,破市最高记录加 20 分五)大会将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违反规定者,将取消该校团体名次,追回锦旗,并将对该校作通报批评。
七、报名和报到(一)报名单填写必须认真清楚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三)每队运动员报名单必须填写男女名一张四)各参赛单位于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以邮件形式把报名单一式三份报局教育科和教研室,一份本校留底—9—(五)报名单一经上报,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更改六)领队、教练和裁判长联席会议另行通知八、各校要加强对领队、教练、带队教师和运动员的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服从大会仲裁,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