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户口类别①本市城镇②外埠城镇缴费类别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养老保险核定基数20%核定基数8%核定基数20%核定基数8%下限1615元/上限12111元下限1615元/上限12111元失业保险核定基数1%核定基数0.2%核定基数1%核定基数0.2%下限1615元/上限12111元下限1615元/上限12111元工伤保险核定基数核定比例——核定基数核定比例——下限1615元/上限12111元下限1615元/上限12111元生育保险核定基数0.8%——————下限2422元/上限12111元医疗保险核定基数10%核定基数2%+3元核定基数10%核定基数2%+3元下限2422元/上限12111元下限2422元/上限12111元户口类别③农村劳动力(本市/外埠)④农民工(仅参保养老、工伤、医疗)缴费类别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养老保险核定基数20%核定基数8%核定基数20%核定基数8%下限1615元/上限12111元下限1615元/上限12111元失业保险 最低工资1%——————2009年度最低工资为800元工伤保险核定基数核定比例——核定基数核定比例——下限2422元/上限12111元下限2422元/上限12111元生育保险本市:核定基数0.8%;外埠:————————下限2422元/上限12111元医疗保险核定基数10%核定基数2%+3元社平60%1%——下限2422元/上限12111元2009年度社平工资60%为2422元备注: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四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四月至次年三月基数不变。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12,111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40%(1,615元),医疗、生育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12,111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422元)2.农业户口职工基数确定:每年四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四月至次年三月基数不变① 农村劳动力:养老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12,111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40%(1,615元),失业保险基数为最低工资(960元),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12,111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422元)② 农民工:养老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12,111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40%(1,615元),失业、生育保险可不缴费(原来选择只上工伤、医疗两险的农民工,自2010年1月起强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及生育保险延续不变,可不缴纳),工伤保险为上年社平工资300%(12,111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422元),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的60%(2,422元)3.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视各单位情况由社保核定(0.1%—2%)。
4.生育保险只覆盖本市户口职工,或者有居住证的外埠职工5.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保留两位小数6.农民工缴费办法比较特殊①工伤、医疗保险有单行文件(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2005]136号)出台,在缴费比例、医院选择、报销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规定②原政策中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一是可“先行办理工伤、医疗险”,也可以五险全上,养老、失业、生育保险比例与城镇职工一样,但农民工失业保险个人不缴费;二是医疗可以按照单位9%+1%个人2%+3元的“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缴纳,也可以按照单位2%个人不缴费的“本市/外地农民工”缴纳自2010年1月起,原先行办理工伤、医疗两险的农民工已经强制参加养老保险,并且政策调整,由原125号文改为按183号令、24号文等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 (注: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