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理论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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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0 广东工业大学理论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理论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 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 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 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为使课程考核更 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理论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 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 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程都要进行考核,各类实习、实验、 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按相应的规范 进行考核。 第

2、三条凡具有考核资格的本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必须参 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取得成绩及相应的学分。 第二章理论课程考核的组织和考核形式 第四条全校的理论课程考核工作在分管教学的校长领导 下,由教务处负责,凡公共基础课和覆盖面大的专业基础课均应 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其它 课程的考核由学院组织实施。 第五条理论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或口笔试结 合、答辩、撰写论文、上机操作等方式。责任教师要根据课程的 特点和全面考查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选用恰当的考核方式。 鼓励教师进行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课程考核采用何种形式,由 基层教学单位讨论确定,并填写在当学期的教学进度表上,

3、 由学院批准后实施,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1 第六条主要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程一般集中在学期末停课考 试周内进行考核,其它课程可在教学过程中安排考核(一般为该课 程的最后 2 学时) 。停课考试周的周平均考核课程门数为2门。 第三章笔试试卷的命题 第七条试卷的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检验学生 对本课程基本知识的掌握、知识迁移和知识创新的能力。试题范 围应覆盖课程的全部内容,难易程度要适当,能区分不同水平的 学生。一般情况下,60% 的试题为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的内容, 30% 的试题为知识的迁移,10% 的试题为学生知识创新 能力的检验。 第八条试

4、卷命题在基层教学单位领导下进行。对一般课程 由任课教师或由基层教学单位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命题。对统考 课程和涉及面广的课程,基层教学单位应成立命题小组集体命题。 有条件的课程应采用教育部推荐的试题库(含试卷库)或基层教 学单位自制试题库(含试卷库)命题。 第九条对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必须同时出具份量、知识点 基本相同, 难度相当的A、B 两套题目不重复的试题,每套试题必 须留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命题时应提交命题说明,内容包括: 考核的主要知识点、涉及的题目类型及所占百分比、教师试做所 需时间、学生考试成绩期望值等。 第十条试卷必须标明课程名称、学生所在学院、专业、考 试时间等要素,且必须与教学

5、相关文件完全一致。学号与学生姓 名由学生填写。 第十一条对笔试形式的课程考核,命题教师或命题小组必 须对试卷中每道题有明确的得分值并印在试卷上,试题大题号由 大写中文数字,如“一、二、三”等标明,外文试卷试题大题号 可由罗马数字,如“、”等标示。若大题中分小题,则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2 由阿拉伯数字,如“1、2、3”等标明。每道大题给出分数,若 大题分若干小题,则每道小题必须给出分数。每道题还必须有详 实的评分标准。试卷形成后,由基层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检验试卷 的正确性和难易度。 第四章试卷的印制和保管 第十二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各门课程的试卷(主要指笔 试)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

6、负责印制。 第十三条由试卷命题人填写试卷送印单,经任课基层教学 单位负责人及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提前10 天将 A、B 两份试卷 送教务处,由教务处随机抽定,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封存备用。 主考教师于考试前2 天到教材科领取印制好的试卷。 第十四条试卷分试卷纸和答题纸,均须采用教务处统一制定 的标准格式 (到教务处主页下载或到教务处领取),试题统一打印在 试卷纸上,不需留答题空间,答题纸另附。打印和印刷应做到字迹 清晰、准确,并认真校对,确保正确无误。凡超过一张纸的试卷, 必须装订成册,并在试卷首页上标明试卷总页数或总题数。 第十五条试题在使用前均为密件,命题、审题、印制、运 送、保管等接触试

7、卷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规定,违者 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课程考核的实施 第十六条凡经同意修读并参加正常课程教学活动(指遵守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学生(含已办理进修、旁听、补 修等手续的学生) ,均应参加课程考核。如遇特殊情况,须按学生 学籍管理办法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第十七条各课程的责任教师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至少在课程考核前1 周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对未获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3 考试资格的学生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 学院长审定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至少提前3 天通知学生,该生的成 绩单上注明“未准考试”字样。 第十八

8、条课程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安排, 至少在该课程结束前两周公布。笔试试场的考生座位之间应留有 足够空位,座位的安排由监考人员负责。学生须持规定的证件进 入试场,并遵守广东工业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第十九条所有考试都要安排人员负责监考。主考教师原则 上由任课教师担任。主考教师要对该门课程考试全面负责,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每个笔试试室应安排2 名或 2 名以上监考人员。 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应认真遵守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考试监考工 作职责。对考场纪律负起主要责任。考毕,监考人员点清试卷, 如实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考试考场记录表并签名后交主考教师, 由主考教师统一及时交教务处。 第二十条停课

9、周内笔试课程考核时间一般为120 分钟,随 堂考试课程考核时间一般为90 分钟 (两节课时间 )。如考试时间不 是 120 分钟或随堂考试不是90 分钟,须先经教务处批准,并向 学生宣布。未经批准,监考人员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在每学期考试安排时设立总监考办公 室,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总主考,教务处处长担任副总主考, 下设巡考小组,成员包括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 作的副书记、辅导员、教务处工作人员和其他机关干部。 第六章成绩评定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课程考核成绩的记分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 制,百分制与五级计分制的对应关系为90 100 分为优秀, 80 89 分

10、为良好, 7079 分为中等, 6069 分为及格, 60 分以下 (不含 60 分) 为不及格。理论课考核成绩原则上采用百分制计分;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4 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的记分可 采用五级记分制,分别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课 程考核的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 比例视课程性质而定,一般不超过30% 。具体比例可由该课程所 在的基层教学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任课教师在教学进度表 中标明并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公布。同一门课程学生总评成绩应 基本符合正态分布,避免整体偏高或偏低。 第二十三条阅卷人员应严格执行评分

11、标准,公平、公正、 详细地评阅每一道试题,努力减少评阅误差。如发现阅卷中的失 职或舞弊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第二十四条集体命题的课程应组织集体评阅,流水改卷。 其它有条件的课程也应尽量组织集体阅卷,对于由任课教师阅卷 的课程,任课基层教学单位应组织力量交叉复核或抽查,以最大 限度减少评阅误差。 第二十五条评阅卷必须用红色钢笔或红色圆珠笔。评阅试 卷时,必须标明答题中错误部分并在右侧注明所扣分数,如 “3” , 该题所得分数应写在题号的下方(题目左侧)。 若大题分若干小题, 可只填写大题得分。各题得分及总分均应填写在答题纸的表头上, 并由阅卷教师签名,若是流水作业改卷,则每道大题阅卷教师均 须签名

12、。 第二十六条所有课程均须于课程考核后7 天内由任课教师 直接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在检查成绩录入无 误后确认提交。所有提交的成绩至少必须包含考试成绩、平时成 绩及系统自动生成的总评成绩。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 作业、出勤、课堂参与等情况客观地评定。 第二十七条成绩提交后由任课教师负责按班级打印广东 工业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检查无误后签名确认。一 份于考试结束2 周内(如遇假期则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交学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5 生所在学院(如公选课、双学位、双专业、辅修的课程交教务处) 作成绩档案保存,一份与试卷装订。任课教师提交的成绩由学生 上网

13、查询。任何人不得向任课教师或阅卷人员要求改动学生考试 成绩。 第二十八条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一经确定提交后,任课教师 无权私自更改。如确因评卷计分、成绩录入错误需改动,由任课 教师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成绩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经任 课教师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查,教务处审定同意后,一份留 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作系统成绩修改,一份送成绩档案保存单 位与原成绩单一起保存,并由任课教师在试卷及纸质成绩单上修 改、签名。 第二十九条评卷计分后的试卷须按教学班级用统一封面进 行装订,试卷封面要填写清楚,按A、B 空白卷、 A、B 卷参考答 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表、试卷分析、学生答卷等顺序装订, 公共基础课、

14、公共选修课、重修、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的 试卷由开课学院教学档案室存档,其它课程的试卷由学生所在学 院教学档案室存档。原始成绩档案由学生所在学院严格管理,不 得遗失、涂改,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查阅,待学生毕业后,按 有关规定移交学校档案室。 第三十条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要求核查试卷。查 卷须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工业大学学 生核查试卷申请表 ,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转任课教师所在学院 进行试卷核查,核查试卷时,阅卷人实行回避制度,复核的结果 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通知学生所在学院。非本校开设课程的考试 或超过规定期限,不受理试卷核查。 经核查试卷,确系教师评卷有误,需更正

15、成绩,任课教师须 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在试卷(卷面成绩) 和原始成绩单 (期 末考试成绩及总评成绩)上更正,同时按第二十八条规定报教务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6 处修正录入。 第三十一条任课教师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负责,不得应 学生的要求提分加分,否则视为协同作弊,应追究责任。因责任 心不强,在命题、阅卷等过程不按规范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教 师及相关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缓考与重修 第三十二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向学生 所在学院申请缓考,经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缓 考。考试后不得申请缓考,除急病外,不得临考前申请缓考,缓 考者应

16、参加该课程的下一次考试,成绩记载中,按实际成绩登记, 并注明“缓考”字样。 第三十三条重修 (一)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须重新修读该课程。重修不及 格,允许继续重修。 (二)选修课(除专业基础选修课及部分主要专业方向选修 课外)不及格者,后续学期可选择相同课程,也可另选其它相应 课程修读,以取得规定的选修学分。 (三)重修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由教务处安排重修。 (四)重修学生原则上安排与下一年级相同课程的学生一同 上课及考核,独立开班的重修课程考试不得降低标准。重修的课 程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免修和免听。 (五)对于无法安排与下一年级相同课程学习,又达不到独 立开班学生数的重修课程(10 名以下学生) ,为使学生能及时修 读该课程,可采用学生自修与教师辅导答疑相结合方式学习,修 读结束由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一套与课程考核要求标准相 同的试卷供学生考核,以取得成绩和学分。 (六)凡重修成绩,在记载中不另加注明。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7 第八章课程考核质量检查 第三十四条考核质量与教学质量密切相关。为确保考核质 量,基层教学单位、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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