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高级职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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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沪人考 201036 号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0 年度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上海市 2010 年度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本通知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本通知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查询。特此通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二 一年五月十四日上海市 2010 年度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本市 2O10 年度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上

2、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沪府发2OO452 号)及本市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1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项目中,从事高新 技术项目(成果)研制、开发、生产、 应用的专业 技术人员;2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 应用、 产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3在本市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中从事高新技术成果开发与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度已达到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按规

3、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申报人员所属的部门系统中有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的,向相应评审委员会申报。二、学科组设置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四个专业学科组,申 报人可根据所从事专业工作选择以下学科组进行申报:1生物与医药专业学科组;2化工与材料专业学科组;3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学科组;4机械与自动化专业学科组。三、申报条件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1学历和资历条件:(1)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2)获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任职资历计算到 2010 年 12 月 31 日。2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

4、按相关规定执行。3继续教育要求,按相关规定取得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证书。4论文(著作)要求,提交的论文(著作)必须是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在职期间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其中一篇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2)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两篇以上,在总结中必须阐明项目水平及本人在项目中的作用及贡献。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和主管部门认可;(3)参与编写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

5、少于四万字;(4)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四、申报办法2010 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即日起至 2010 年 9 月 10 日,申报人可登录二十一世纪人才网 职称专家栏目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 进入 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递交相关书面材料。五、单位核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填写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容进行核实,并在“业绩、论文、 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 栏内对申 报人作为评审 的各项主要业绩 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

6、业绩对待。申报人的档案保管机构应在“学历、经历等情况核实意见” 栏内填写核实意见,并盖章。六、收费标准本年度职称评审采用网上付费方式,收费标准为每人 9OO 元,付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款。七、递交书面材料日期及地点即日起至 2010 年 9 月 17 日,申报人可至上海人才大厦(梅园路77 号一楼 21 号服务台)、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北京东路 668 号东楼 2 楼)、上海市职称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服务点(具体地址、电话请查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职称评审栏目:)咨询和递交书面材料。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3O-11:00,下午 2:00-5:OO,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3

7、2511553。附: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注意事项:一、网上申报办法1登录途径:(1)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首页 职称服务系统;(2)21 世纪人才网首页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 职称服务系统。2申报流程:(1)进入职称服务系统,查询当年度相关申报通知,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上传申报材料;(2)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确定 信息提交。评委会管理员将对申报材料在网上进行申报资格审核,职称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得受理号,申报人网上支付评审费用后递交书面材料。二、书面材料1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1)申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

8、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书面材料目录(1 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 份,纸型 16 开);(3)受理凭证、二寸照片(2 张,贴于受理凭证正下方空白处)。2需要原件查验的材料包括:(1)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外语、 职称计算机、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等证书和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2)送审论文或著作(2 篇);(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书(含排名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或高校及科研院所证明书。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还须提供:(1)上海市居住证;(2)在外省市单位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须提供该单位出具的证明(1 份)。三、答辩申报人须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因故未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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