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式基桩工程作业指导标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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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頁,共 12 頁植入式基樁工程作業指導標準書第 2 頁,共 12 頁一、範圍:本公司所承攬預力混凝土基樁外掘植入式工程均屬之。 二、材料:水泥、預力混凝土基樁。三、施工步驟:YESNO驗 樁施工前計劃基地配置及整理,地表障礙物清除製 樁針對調查結果變更或修改計劃探討原因,提出改善基樁、水泥進場堆置機具進場裝配工地現場地表障礙物調查A樁位放樣 NOYES第 3 頁,共 12 頁鑽孔至設計深度注入水泥漿,充份攪拌植入基樁拔出,矯正植入完成,養護檢查樁位及高程ANOYES第 4 頁,共 12 頁四、施工規定:4.1 工法定義4.1.1 以螺旋土鑽配合鑽掘液鑽至鑽孔設計深度,鑽孔及鑽桿直徑應相

2、當於設計圖要求之鑽孔設計口徑。4.1.2 鑽孔至設計深度後,提升鑽桿,排出土壤,由鑽桿中空部份以適當壓力注入水泥漿液,並與土壤充分攪拌,鑽桿並徐徐往上拔出。4.1.3 拔出螺旋土鑽後,以樁自重或荷重加重方式,將 PC 樁植入鑽孔中至定位。4.1.4 若為多節樁,需依次接樁。4.2 施工前準備計劃: 4.2.1 負責施工人員應依合約規定或於施工前 7 天擬定施工計劃,經業主核可後方得施工。4.2.2 施工計劃應包括下列各項內容。4.2.2.1 準備工作及預定進度表4.2.2.2 基樁位置及編號4.2.2.3 施工機具種類、數量及廠牌規格4.2.2.4 場地配置:包括測量控制點、機具設備及材料堆置

3、、車輛動線。4.2.2.5 材料規格及數量預估及進料計劃4.2.2.6 人員組織表4.2.2.7 施工順序、步驟及品管措施4.2.2.8 施工記錄表4.2.2.9 其他施工中應注意事項4.2.3 施工過程中,若未能符合計劃書中之規定,或無法達到預期之工程效益時,須立即審慎檢討原因,並提出改善計劃,並經業主審核同意後執行。4.3 工地現場地表障礙物調查:4.3.1 編定施工前計劃時,應至工地現場徹底了解工地現狀,及地下障礙物擬定施工前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溢流漿液收集及雨水排放系統、清除地表障礙物、基地整平、場地備置、機具車輛動線、施工用電用水等及所需之安全措施。4.4 製樁4.4.1 基樁規格應符

4、合施工設計圖,但樁應為平頂中空以利植入。4.4.2PC 樁之樁材須符合 CNS-離心機製先拉法預力混凝土基樁規範(CNS-2602-A2037)類別 B 之規定,設計圖另有規定時,以設計圖為準。4.5 驗樁4.5.1PC 樁的表面得應平整、密實,掉角的深度不應超過 10mm,表面輕微擦傷不得大於其面積之長度 100mm、寬度 20mm、深度 5mm。 4.5.2 由於混凝土收縮產生的裂縫,深度不得大於 5mm、寬度不得大於 20mm、橫向裂縫長度不得超過邊長的一半。4.5.3 樁身及樁頂處不得有蜂窩、麻面、裂縫和掉角。樁帽之平整需與樁身面垂直。4.5.4 驗樁時應備妥下列資料第 5 頁,共 1

5、2 頁4.5.4.1 基樁結構圖4.5.4.2 材料檢驗,先拉預力施壓記錄4.5.4.3 鋼筋檢查記錄4.5.4.4 混凝土試體強度報告4.5.4.5 樁的檢查記錄表4.5.4.6 養護辦法4.6 基樁、水泥進場堆置及機具進場裝配4.6.1PC 樁材之混凝土強度須達到設計強度的 70%方可吊起,達到 100%才能運輸和植樁,如提前吊運,必須採取適當措施,並經過驗算合格方可進行。4.6.2 吊運 PC 樁時,綑綁基樁之繩索或鏈條應墊以軟襯墊,以減少衝擊及振動,避免損壞。並於每節樁全長之四分之一處兩點著力。4.6.3 堆置場應為經適當夯實、且平整。避免不均勻沉陷。4.6.4 墊木(或枕木)與吊點的

6、位置儘量接近,並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各層墊木應上下對齊,最下層的墊木應適當加寬。4.6.5PC 樁若重疊推置,其高度不得超過 4 層。並於使用時,應安抵工地之先後順序使用。4.6.6 工地現場應規劃場地,並加以墊高防潮,做好防風、防雨之措施,妥善儲存,使用後之包裝袋,應予整理回收,不得隨意丟棄。4.6.7 施工機具及設備包括下列:4.6.7.1 鑽掘機:配備可兩段式控制高低轉速及升降速度,且馬力足之鑽掘機,內含所需轉動馬達及供馬達上下之導桿。4.6.7.2 鑽桿:為中空鋼管且符合鑽孔設計口徑之十字葉片,不得過大或過小。4.6.7.3 鑽頭:大小符合鑽孔設計口徑,且能充分攪拌現地土壤之適當型式,鑽

7、頭尺寸需較設計樁型大 510 公分4.6.7.4 拌漿機、灌漿泵:須產生足夠之灌漿壓力,必配備動壓力、流量計。以利水泥漿液之拌合及輸送。4.6.7.5 吊車及儲水槽4.6.7.6 溢漿沉澱池及導漿溝,以便在施工時鑽孔中溢出漿液之收集及棄置。4.7 樁位放樣:4.7.1 依設計圖所定之樁位於現場放樣,並標示每一樁位之中心位置,及相對兩點、檢測點,經二次檢查無誤後,始可進行施工,放樣測量作業所依據之控制基準點,當妥善加以保護,基準點及樁位並需定期檢核,確定無誤。4.8 鑽孔至設計深度:4.8.1 鑽孔前應注意現場之配置,不得將機具或重型設備配置於基樁中心單測,產生偏差荷重,或因鑽掘軟弱地層時,因振

8、動而發生土壤崩塌現場,必要時應舖設鐵板,並完成所需之安全措施,避免因施工損及鄰近建築物,或造成其他意外及危險。4.8.2 鑽孔中,隨時保持鑽掘機及導桿之穩定,不得偏移、搖晃而影響樁位及垂直度之準確性。第 6 頁,共 12 頁4.8.3 鑽頭、鑽桿及鑽掘機之轉動盤須互相銜接,鑽頭及鑽桿為中空,單一樁位鑽掘前均應先行檢查是否暢通。4.8.4 除非遇特殊狀況並經監工單位或設計單位許可得加清水外,均不得添加任何漿液,若遇卵石、岩盤或其他困難施工之地層時,應立即知會監工單位或相關單位共同會商解決。4.8.5 鑽孔至設計深度(即 PC 樁底下約 50 公分處)後,應確認設計深度高程無誤。4.9 注入水泥漿

9、充份攪拌:4.9.1 鑽孔至設計深度後,則有樁底下 50 公分處,開始灌注水泥漿,並徐徐提昇鑽桿,並使鑽頭在注漿範圍內上下來回充分攪拌至少三回。使注漿範圍須能使 PC 樁置入時充滿樁身。4.9.2 注漿及攪拌時,鑽桿回轉速不得低於 25 轉/分鐘。4.9.3 灌注水泥漿壓力不得小於 5kg/cm2 灌漿壓力與鑽桿提昇速度宜穩定,灌漿過程不得間斷,如因拆卸鑽桿暫停灌注時,其間斷時間不得超過 15 分鐘。重新灌漿時,鑽桿仍應插入已注漿攪拌之水泥漿面至少 50 公分。4.9.4 注漿時應量測並記錄每公尺之注漿壓力及注漿量、水泥使用量。俟注漿完成拔出鑽桿之同時,須將十字葉片上之殘土清理乾淨。4.9.5

10、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水泥漿液不得添加皂土(或朋脫土)並符合下述規定。4.9.5.1 水泥配比: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均應符合水泥漿之水灰比(水:水泥)不得高於 1:2,並使硬化後之強度符合設計要求。4.9.5.2 水泥應採用 TYPE-I 波特蘭水泥,其材質應符合(CNS61-R2001 之規定),或依施工規範規定辦理4.9.5.3 拌合用水應為清潔、不含污泥、油脂、酸質或其他有機雜質之清水。4.9.5.4 拌合水泥漿時,應依水及水泥之順序投入拌合器內拌合,拌合時間以使水泥漿有適宜之綢度為原則,拌合時應精確控制水泥漿之配比。4.9.5.5 當鑽孔水泥漿攪拌完成,PC 樁植入前,應以取樣筒置入孔

11、中取樣製作試體,脫模後進行濕養,每次取樣製作試體三個或依施工規範規定辦理,養護 28日後進行單軸抗壓強度試驗,任意一只試體強度不得低於 5kg/cm2,或依施工規範規定辦理。4.10 植入基樁:4.10.1 注漿攪拌完成後,應立即拔出鑽桿將 PC 樁植入至設計深度為止,基樁之植入利用其自重緩慢下沉,若無法下沉至設計深度時,得以呆重或油壓方式將之壓入,或將基樁吊起重新攪拌再行植入,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敲擊。4.10.2 吊樁時,應慎選吊樁方式,以確保樁身之垂直施工之方便與安全,基樁下沉至設計深度後應持續吊樁至樁蕊,不再下沉為止。其時間不得短於 15 分鐘,若樁頭設計高程低於地表面,則須於解除鋼索時,

12、以水準尺或加焊鋼筋突出地表,以掌握基樁是否符合基樁設計深度。4.10.3 基樁植入完成後,應檢視並量測樁心及圓周漿面高程,若漿面低於設計高,應再補注,不得以土壤回填,若高於設計深度,應於樁穩固後,將多餘之漿液抽出。第 7 頁,共 12 頁基樁植入 24 小時,並應再檢測一次。4.10.4 樁長設計若須接樁,應採全週長焊接,使全斷面得以發揮,焊條使用前須置於烘箱內,以確保其乾燥度,並將焊條面附著之油漬、銹蝕處或其他任何不潔物清除乾淨。4.10.5 樁之定位應確實,安放樣位置定心,鑽孔或基樁植入過程中需隨時注意樁身之垂直度,在與樁身相互垂直之二個方向上設置經緯儀或三腳架動線垂,俾便檢測樁身之垂直度

13、,若有偏差則隨時予以修正以確保樁位之偏差及樁身之傾斜度均在容許範圍內。4.10.5.1 基樁植入完成後容許偏差如下:(或依施工規範規定辦理)項 目 容許偏差 備 註樁 位 偏 移 20cm 以設計之樁頂面為準樁身垂直度 1.2 至少需於二個相互垂直之方向上量測(XY)樁 面 高 程 10cm4.10.6 基樁施工過程中應有專人填寫及整理施工記錄,記錄中至少應包括施工設備之敘述,樁位之編號、日期、天氣、樁之型式規格,地面高程、鑽孔深度、注漿範圍及量測每公尺深注漿壓力漿面高程、基樁植入方式、樁頂高程、樁位偏移量、樁身垂直度,各施工階段之時間、中斷時間及施工時之特列事項等,如附件一。4.10.7 所

14、有基樁完工後,應將現場之沉澱池及槽溝清理乾淨,回填乾淨砂土並整平場地,將廢棄之污泥及雜物妥為處理,避免污染環境。4.11 養護:基樁打設完成後應作適當之養護,避免車輛經樁體附近。4.12 附 PC 樁外掘植入式基本施工步驟示意圖,附圖一、附圖二。五、表單索引:5.1.1 基樁工程檢查表(施工前準備) (WI-05-01)5.1.2 基樁工程檢查表(製樁驗樁) (WI-05-02)5.1.3 基樁工程檢查表(施工細則) (WI-05-03)5.2 基樁施工記錄表(WI-05-04)第 8 頁,共 12 頁基樁工程檢查表(施工前準備) 編號:工程名稱承攬廠商檢查位置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檢查時機

15、檢驗停留點 施工中檢查 施工完成檢查檢查結果 檢查合格 有缺失需改正 無此檢查項目檢查項目設計圖說、規範之檢查標準(定量定性)實際檢查情形(敘述檢查值) 檢查結果 施工前準備及工地現場地表障礙物調查工地現場地表是否有障礙物,並已清除且能承受機具重量是否已規劃場地配置,包括物料堆置場車輛動線、施工用水用電配置、溢流漿液收集及雨水排放系統及所需安全措施是否已作必要鄰房鑑定或監測系統測量基準點線、高程是否依設計圖說確定,並已檢測及作好保護措施樁位平面圖及樁號是否已編制完成缺失複查結果: 已完成改善(檢附改善前中後照片) 未完成改善,填具缺失改善追蹤表(WI-03-02)進行追蹤改善複查日期: 年 月 日複查人員職稱: 簽名:備註:1.檢查標準及實際檢查情形應具體明確(例:磚砌完成後須不透光)或量化尺寸(例:磚縫 710)2.檢查結果合格者註明 ,不合格者註明 ,如無需檢查之項目則打 。3.嚴重缺失、缺失複查未完成改善,應填具缺失改善追蹤表(WI-03-02)進行追蹤改善。4.本表由工地現場工程師實地檢查後覈實記載簽認。工地主任簽名: 現場工程師簽名:表單號碼:WI-05-01(950915A)第 9 頁,共 12 頁基樁工程檢查表(製樁驗樁) 編號:工程名稱承攬廠商檢查位置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檢查時機 檢驗停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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