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雁北宾馆二期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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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大同雁北宾馆二期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山西大同雁北宾馆二期装修工程12工程地点:山西省大同市13承包范围:木工 、油漆工程二、工程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工、包质量 包工期 包安全 包施工措施费 包垃圾清运至工地指定堆放点(不含垃圾外运)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以承包人进场开工通知单为准。如果因工程期限紧张,导致必须赶工期时,如果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增加施工人数,承包人应该在7

2、日内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增加施工人数,如果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加班赶工,承包人应该无条件执行。四、质量技术标准:按蓝图要求施工。五、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51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八十万圆。如果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书面要求外,工程总造价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擅自变更,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的依据。52 合同价款包含所有施工人员劳务费用,管理费用。合同价款不因工程建材的市场价格波动等非合同约定的因素而发生变化。53 每次合同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 (1)承包人已经按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2)承包人没有合同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经按发包人要求改正;承包人不能达到以

3、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54 合同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承包人进场施工满15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人伙食费,按每人30元/天。 第二次付款:承包人进场施工满30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的80%。以后每月按此比例支付。 第三次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验收申请后,必须在7日内验收完毕,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98%。 第四次支付:工程决算总价款的2%做这工程质量保修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一年,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一年期满后10日内一次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或其剩

4、余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 2、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图纸 发包人应该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一份。承包人应该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八、指令和授权代表 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发包人全权代表 亲笔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 和 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却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

5、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非发包人亲笔的签证,除非发包人书面确认,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包人认为发包人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九、发包人的工作发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

6、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4)对承包人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方便。十、承包人工作10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向发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2)以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3)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5)承包人应做的其它

7、工作。102承包人未能履行10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陪赏发包人有关损失。十一、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的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三天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人工生活费(每人按30元/天),并相应顺延工期;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半个月以上天数,超出部分应由发包人支付85%以上的工资。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工期延误12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

8、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并引起施工量的重大变化;(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内能按计划进场;(7)不可抗力;(8)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122 承包人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工期顺延的权利。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天内予以书面确认。十三、质量与检验131工程

9、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132检查和返工(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立即按发包人的要求在本合同原约定工期内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整改通知书后2天内,未派人进行整改,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总造价中扣除。(3

10、)、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但检查检验确认工程不合格时,虽然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十四、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4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工程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42、重新检验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

11、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十五、安全规范施工15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必须戴安全帽、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等),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发包人、承包人和第三人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以上事故包括不限于承包人自身高空作业的人身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等等。152、承包人应文明施工,不经发包人和业主书面认可,不得损坏建

12、筑物结构及附属设备,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153、由于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规范施工行为造成的城管、建设、环保等政府部门的任何经济、行政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154、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部门(如防损部)的关于人员及机械材料出入现场的相关规定。十六、工程量的确认16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按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

13、程价款的依据。162、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163、发包人计量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共同对计量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确认书上应有发包人签字,否则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十七、材料设备供应171、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除承包人应该负责自带和采购的材料设备以外,其它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和采购。172、对于市场通用材料,承包人应该提前35天通知发包人的采购人员予以采购;对于需要特殊定做等非通用型材料设备,承包人应该提前1至2个月通知发包人的采购人员予以采购和定做。173、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不合理使用材料设备,导致材料设备不合理的损耗或损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或

14、赔赏,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7.4、施工中所需易损耗工具设备(如钻头、锯片等)由发包方提供。十八、工程变更1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可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工程附加项目变更和增加,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经双方确认并签字后作为最后的结算依据,延误的工期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相应顺延。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

15、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8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84、对于任何变更、增加项目,承包人须于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变更文件或签证确认为由延迟施工,对于发包人未能确定的工程价款,发包人按承包人投入的实际人工数乘以1.35的系数进行结算,承包人每个人工按120元计算。十九、竣工验收191 承包人工程完工后,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申请后的一周内进行竣工验收,并把竣工验收结果及时反馈给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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