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消防分委会第52次会议报告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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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国际海事组织消防分委会 第 52 次会议报告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消防分委会(FP)第 52 次 会议于 2008 年 1 月 14 日至 18 日在伦敦举行。 会议由分委会主席 J.C.Cubisino 先生(阿根廷)主持,58 个成员国的代表团和 1 个联系会员(中国香港)、1 个非 IMO 成员国(库克群岛)以及 19 个政府间组织或非政府间组织的观察 员参加了会议。我国派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与驻英使馆海事处共同组成 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按照第 83 次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批准的共计 21 项工作议 程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讨论。现将会议主要议题的讨

2、论和有关决定报告如下: 一、消防安全系统性能试验和认可标准(议题 3) 本次会议就此议题成立了由美国主持的会上工作组。工作组以通信工作 组提交的工作报告、FP51 次会上工作组报告(第 2 部分)以及挪威、美国、 日本、芬兰和我国提交的提案为基础,重点对“适用于客舱阳台的压力水雾 和水基灭火系统认可指南” 、 “经修订的与 SOLAS 公约 II-2/12 条规定等效的 喷水器系统认可指南修正案(A.800(19)决议) ” 、 “对经修正的 1974SOLAS 公约所规定的适用于机器处所和货油泵舱的等效水基灭火认可指南编辑性修 改的考虑(MSC/Circ.1165) ” 、 “等效于 197

3、4SOLAS 公约所规定的适用于机器 处所的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固定式气溶胶(Aerosol)灭火系统认可指南的 修正案(MSC/Circ.1007) ” 、 “使用内部空气成泡技术用于保护机器处所和货 泵舱的固定式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指南” 、 “用于保护特种处所的替代型固定式 水基灭火系统认可指南(A.123(V))和用于保护特种处所的替代型固定式水 基灭火系统认可指南(MSC/Circ.914)修正案” 、 “III 型 A 类机器处所水基型 灭火系统的安装指南” 、 “抗醇类泡沫浓液试验指南” 、 “SOLAS 公约第 II-2/10.10.2.5 条关于消防员装备个人呼吸器之备用气瓶数量

4、的修正案” 、 “对 FSS 规则第 9 章固定式探火、 失火和报警系统和第 10 章抽烟式探火系统的考虑” 、 “对 IACS 统一解释(SC216、SC217)的考虑”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向大会 提交了工作组报告第 1 部分。分委会审议后,做出了如下决定: (一) 通过了 7 项有关 IMO 决议和海安会通函的修正案: 1同意适用于客舱阳台的压力水雾和水基灭火系统认可指南及通函 草案,提交 MSC84 次会议审议通过; 2同意 A.800(19)决议与 SOLAS 公约 II-2/12 条规定等效的喷水器 系统认可指南修正案及通函草案,提交 MSC84 次会议批准; 3同意 MSC/Circ

5、.1165 经修正的 1974SOLAS 公约所规定的适用于机 器处所和货油泵舱的等效水基灭火认可指南修正案及通函草案,提交 MSC84 次会议通过; 4同意 MSC/Circ.1007 经修订的等效于 1974SOLAS 公约所规定的适 用于机器处所的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固定式气溶胶(Aerosol)灭火系 统认可指南及通函草案,提交 MSC84 次会议审议通过; 5同意使用内部空气成泡技术用于保护机器处所和货泵舱的固定式高 倍泡沫灭火系统指南及通函草案,提交 MSC84 次会议审议通过; 6同意等效于 A.123(V)决议所指的用于保护滚装处所和特种处所的固 定式水基灭火系统认可指南 及通

6、函草案, 提交 MSC84 次会议审议通过; 7同意SOLAS 公约第 II-2/10 条关于充装要求和消防员装备个人呼吸器之 备用气瓶数量的修正案 ,提交 MSC84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委会决定会后继续成立会间通信工作组,由美国作为协调人开 展以下工作: 1 继续对 “适用于 III 型 A 类机器处所水基型灭火系统的安装指南” 进行研究; 2 继续对“用于化学品船固定式灭火系统的泡沫浓液的性能、试验 衡准和检验指南”进行研究; 3 继续对 “FSS 规则第 9 章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进行研究; 4 继续对“FSS 规则第 10 章抽烟探火系统” 进行研究; 5 继续对“用

7、于保护机器处所、货泵舱、货物处所以及车辆处所、特 种处所和滚装处所的固定式高倍泡沫灭火系统的指南” 进行研究; 6 继续对“用于保护 SOLAS 公约第 II-2/10.7.1 条要求的一般货物处所 的固定式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的试验和认可指南” 进行研究; 7 开始考虑工作计划中除本次讨论以外的中期和长期优先项目; 8 向 FP53 提交报告。 二、耐火试验程序(FTP 规则)的全面审议(议题 4) 本次会议就此议题成立了由日本主持的会上工作组。工作组以通信工作 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日本和芬兰提交的提案以及 IACS 有关防火门试验的统 一解释为基础,重点对“合成橡胶管” 、 “关于带有三边门框防

8、火门的 SOLAS 公约的安装控制要求” 、 “大型防火门” 、 “平板热电偶的使用”以及经修订的 FTP 规则草案文本进行了详细地讨论。分委会在对该工作组提交的报告(第 1 部分)审议后,做出了如下决定: (一) 分委会注意到由于相关 ISO 标准完成时间的推迟和会议时间有限, 工作组未能在本次会议完成经修订的 FTP 规则草案文本,因而同意将包含此 文本整理稿的工作组报告第 2 部分提交 FP53 次会议继续讨论; (二) 分委会决定会后成立会间通信工作组,由日本继续作为协调人开 展以下工作: 1基于本次工作组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报告,最终完成经修订的 FTP 规则草案综合文本,其中

9、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1 特大防火门的试验和认可方法; 1.2 轻质结构; 1.3 平板热电偶的使用; 1.4 挡火闸耐火试验的试验布置; 1.5 不燃性和低播焰性; 1.6 有机物含量; 1.7 试样的选择; 1.8 毒性指标; 1.9 规则各部分试验程序的协调; 1.10 船上使用的易燃材料。 2向 FP53 提交报告。 (三) 同意有关 SOLAS 公约第 II-2 章有关带有三边门框防火门底部间隙 的修正案草案以及防火门的统一解释的通函草案,提交 MSC84 次会议审议 通过。 (四) 由于还有问题未解决,分委会决定将该议题延期至 2009 年完成。 (五)本次会议具体讨论要点如下

10、: 1船上使用塑料管应用指南 分委会注意到工作组制定了“船上使用塑料管应用指南” ,并将对草案 文本作进一步讨论,随后在下一次分会结束工作。 2关于带有三边门框防火门的 SOLAS 公约的安装控制要求 分委会同意了通信工作组提交的关于带有三边门框防火门的安装控制 要求和对 SOLAS 公约 II-2 章第 9 条的修正案草案,并提交 MSC84 次会议审 议批准,还注意到了修正案只适用于新船。 3章节编号 分委会注意到了规则附件 1 的第 5 和第 6 部分已经合并, 但是如果改变 章节的编号,将对业界和主管机关造成混乱,因而保留第 6 部分空白,其它 部分编号不变。 4ISO 标准的引用 分

11、委会注意到工作组重申了上次会议达成的对引用 ISO 标准的共识, 即 ISO 标准应包含在 FTP 规则中并且应包含出版日期。 5重新发证 分委会注意到对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到期后重新发证的问题需要有一个 明确的规定。工作组在 FTP 规则正文第 8.2 段对此事作了规定,并将在下一 次分会上继续讨论。 6大型防火门 分委会注意到由于引用了欧盟标准 EN 1634-1 对“合适的裕量”作了合 适的定义,工作组同意 IACS UI 的第一部分。 分委会注意到对于超大门应该制定一个试验和评估的根本性要求, 并指 示通信工作组做进一步的工作。 7毒性 分委会注意到工作组同意保留 ISO5659-2和傅立

12、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分别 作为烟密度和毒性的测量方法。 分委会注意到工作组审议了毒性分析和评估的模型和标准, 认识到它们 应该建立在一定的科学和技术的背景之上。一些代表担心新建议的模型和标 准可能引起毒性试验结果较大的变动,因而更倾向于保持原有标准。 分委会同意通信工作组继续跟踪 ISO/DIS21489 的发展动态,考虑法国 所建议的分析方法和标准,并邀请成员提供毒性试验的数据以便在通信工作 组内部继续讨论。 8轻质结构 分委会注意到工作组考虑并原则同意了芬兰提出的轻质结构的建议,因 而分委会指示通信工作组准备一份草案文本以纳入这一建议。 9不燃性和低播焰性 分委会注意到,由于时间有限,工作组同

13、意将 Part3 中关于不燃性和低 播焰性的要求提交给通信工作组考虑。 10防火分隔试样中含水量和胶粘剂含量 分委会注意到工作组考虑了关于防火分隔试样中含水量和胶粘剂含量的 试验和评估方法,如果胶粘剂含量也作为评估的一部分,它也应该出现在不 燃性材料的证书中。分委会同意指示工作组考虑相关的试验方法,并协调 Part1 和 Part3 两部分的内容。 11平板热电偶 分委会注意到工作组考虑了用平板热电偶控制试验炉,一些国家支持这 一做法,因为这样可以提高不同试验室的试验重现性。但是一些国家认为用 平板热电偶控制试验炉,需要在试验的初始阶段输入较大的热量,这对于试 样来说是一个更严苛的试验条件。分

14、委会同意指示通信工作组继续考虑这一 问题。 12挡火闸 分委会注意到工作组原则同意芬兰的建议,即挡火闸试样的钢围板应在 背火面延长 50mm 以便安装一个测温热电偶,并邀请芬兰提供给通信工作组 一个书面的提案。 13试样的颜色 分委会原则同意日本关于 Part5 试样颜色选择的方法,同意指示通信工 作组提供必要的文本以包含这份建议。 三、客船外部区域消防安全的审议(议题 5) 本次会议就此议题成立了由意大利主持的会上工作组。工作组以通信工 作组提交的工作报告为基础进行了详细地讨论。分委会在对该工作组提交的 报告审议后,做出了如下决定: (一) 同意客船外部区域火灾风险评估指南草案及通函草案,提

15、交 MSC84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考虑到该议题已结束,建议 MSC84 将该项目从工作程序中删除。 四、机舱和货泵舱防火的措施(议题 6) 本次会议就此议题成立了由韩国主持的起草小组。 会议通过对通信工作组报告和相关提案讨论后认为,“关于防止机舱和货 泵舱失火的措施指南”的第 VI 部分(人体工程学布置)和第 VII 部分(人为 因素)会影响消防训练和 STCW 公约,应由 IMO 其他组织仔细考虑,此外 第 V 部分(邻近货油舱的其他泵舱和类似处所)超出了原定的工作范围,因 此建议全部删除。起草小组按照分委会的指示,以工作报告和韩国提交的提 案为基础,通过讨论提交了起草小组报告。分委

16、会审议后,原则同意了新制 订的“关于防止机舱和货泵舱失火的措施指南” ,并要求秘书处供其他分委会 研究,提出意见后供下一次会议继续讨论。 五、通风导管的阻火要求(议题 7) 本次会议综合考虑了 MSC83 次会议讨论的结果、英国和丹麦提交的提 案以及本次“耐火试验程序(FTP 规则)的全面审议”会上工作组对此议题 的讨论情况后,分委会同意对此形成的有关 SOLAS 公约第 II-2 章关于通风 导管阻火性能的修正案草案,提交 MSC84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修正案仅适 用于新船。 六、SPS 规则的审议(议题 8) 分委会在讨论了秘书处提交的 DE50、 SLF50 和 DSC12 相关内容后决定: 同意由 DE 分委会建立的通信工作组对 SPS 规则第 6 章有关消防要求的制定, 并确定应用 SPS 规则时有关人员的数量衡准由 DE 分委会统一与其他章节协 调考虑。 考虑到该议题已结束,建议 MSC84 将该项目从工作程序中删除,并指 示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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