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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朱翊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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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朱翊钧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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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神宗朱翊钧第一节冲年即位明神宗朱翊钧(1563—1620) ,是明穆宗第三子穆宗有四子,长子朱翊釴、次子朱翊钤,俱早亡四子朱翊镠与朱翊钧同为李氏所生,封潞王朱翊钧幼时的命运并不好,由于明世宗晚年迷信道教, “讳言储贰,有涉一字者死”①,不要说他没有被立为皇太孙,就连他出生的消息,穆宗都不敢向世宗奏报,出生两个月不敢剃头发,甚至到了五岁还没有起名字直到隆庆元年(1567)正月初十日,廷臣上疏请立皇太子,同月十八日穆宗才为他赐名,叫翊钧穆宗说:赐你名字,名为钧,是说圣王制驭天下,犹如制器之转钧也,含义非常重大你当念念不忘②隆庆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朱翊钧被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皇太子就是未来的皇帝,将来要治国治民,必须从小接受教育,了解以往帝王承业治国的经验教训,熟悉朝章典故,掌握驾驭臣民的本领朱翊钧虽然年幼,却很懂得这个道理穆宗任命一批大臣为教官,他读书朱翊钧学习非常用功其母李氏“教子颇严帝或不读书,即召使长跪每御讲筵入,尝令效讲臣进讲于前遇朝期,五更至帝寝所,呼曰‘帝起’ ,敕左右掖帝坐,取水为盥面,挚之登辇以出”①由于讲官的尽心,李太后的严格管教,以及他本人的刻苦努力,朱翊钧年渐长而学愈进。

他自己后来也常常十分得意地夸耀说:“朕五岁即能读书 ”隆庆六年(1572)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终因纵欲过度,病入膏盲,病死于乾清宫隆庆六年六月初十日,年仅十岁的朱翊钧即皇帝位,改元万历,以翌年为万历元年明神宗即位时,摆在他面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柄臣相轧,门户渐开,而帝未能振肃朝纲,矫除积习”②这个问题,以后变得更为激烈穆宗弥留之际,授高拱、张居正等人为“顾命大臣” ,嘱咐他们和内外文武百官一起, “协心辅佐”年幼的皇太子神宗自己在登极诏中也命令他们:朕方在冲年,尚赖文武亲贤, “共图化理” , “与民更始” 如今,先皇尸骨未寒,小皇帝看到的却完全是另一种情景:那些“顾命大臣” ,不是“协心辅佐” ,顾及民族的利益、百姓的生死,而是首先顾及自己,为了争夺地位和权力,开始火并起来同时,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问题也堆积如山面对着这些重重的困难,这个小皇帝没有畏缩不前,为了“皇图永固” ,他以“少年天子”的气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 、生杀予夺在朝廷这根权柄,励精图治,推行新政,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为① 于慎行:《穀山笔麈》卷二《纪述一》 ② 谈迁:《国榷》卷六五① 《明史》卷一一四《孝定李太后传》 。

② 《明史》卷二○《穆宗纪》 第二节励精图治万历元年(1573)到万历十年(1582) ,是明神宗人生的辉煌时期在此期间,他用张居正为内阁首辅,大力支持张居正以整理赋役为中心的社会改革,从而换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相对安定的局面明穆宗末年,高拱为内阁首辅高拱, “性直而傲” , “持论多偏” ,说话随便,常常为此得罪人他与徐阶有矛盾,在徐阶谢政归里以后,高拱即“扼阶不遗余力” ,为此又与张居正关系破裂,成为冤家对头高拱主阁,坚持反对宦官越权,为此触犯了当时内廷的大红人太监冯保冯保遂与张居正内外串通起来,欲置高拱于死地穆宗去世时,高拱以主幼国危,痛哭时说了一句:“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 ”神宗即位后,冯保将这句话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讲,十岁小孩哪能决事当皇帝” 神宗听到这话, “专权之疑,深中帝心” 他不问高拱说此话的背景,是否属实,即于隆庆六年(1572)六月十六日将他免职,以张居正2取代他的位置此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终坚持自操威柄他说过“若用舍予夺,不由朝廷,朕将何以治天下!”①神宗偏听偏信,把六十一岁的老臣高拱一棍子打下去,显然做得太过分但从当时中国的政治形势与政界人物来看,他用张居正主阁,无疑是最佳选择。

张居正为内阁首辅以后,神宗将内廷的事务托给冯保, “而大柄悉以委居正”①对张居正不仅委以重任,而且尊礼有加,言必称“元辅张先生” ,或“张先生” ,从不直呼其名隆庆六年六月十九日,张居正刚刚走马上任几天,神宗就在平台(即后左门)单独召见他,共商大计由于明穆宗在位从没有召见过大臣,所以这事在当时曾引起轰动,使廷臣看到神宗承业治国的精神和决心,又大大提高了张居正的威信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归根结底是一个用人问题明神宗从一开始就注意“精核吏治” ,把用人和皇权的强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处处表现出他的鲜明个性和独立见解,决不受制于人当时对有些人事的处理,他与张居正并非没有不同的看法后来张居正的悲剧发生,正是这种君臣意见差异逐渐淀积下来的结果在读书方面,明神宗也是从一开始就坚持按照祖宗旧制,举日讲,御经筵,读经传、史书在明朝的众皇帝中,除太祖之外,像神宗那样确实是不多见的万历朝举人沈德符记叙,神宗即位后,就按照内阁首辅张居正的建议,每天于太阳初出时就驾幸文华殿,听儒臣讲读经书然后少息片刻,复回讲席,再读史书至午饭完毕时始返回宫内只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暂免讲读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从不间断。

故十年之中, “圣学日新,坐致太平之治昔英宗御极亦在幼冲,初不闻三杨诸公有此朝夕纳诲,遂使王振得盗国柄,几危宗社则今上早年励精,真可隻千古矣” ①明神宗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全力支持张居正,合力进行改革,推行新政① 《明神宗实录》卷一○① 《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①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冲圣日讲》 这次改革,始于万历元年,至万历十年基本结束它是明中叶以来地主阶级革新自救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也是明后期政治、经济关系新变动的深刻反映其范围,覆盖政治、经济诸方面具体步骤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为重点,后五年以经济改革为主要任务其间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就其实际效果而论,有的可取,有的失算其结局,归于失败,以悲剧告终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万历元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 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 ,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明神宗说:“事不考成,何由底绩 ”②其特点是改变国家机构的运作机制:以内阁监控六科,六科监控部院,部院监控地方抚按,最后使“部权尽归内阁” 六科和部院原是直接向皇帝负责,把它们变为受内阁制约,听从内阁指挥,实有悖于祖宗旧制,实质上是将一部分皇权转移到内阁。

这是张居正对明代官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其时,因为神宗年幼,对祖制还不十分明白,不晓得个中的利害关系后来,他意识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 “几乎震主”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学校为养士基地, “人才所系” 为了培养新的人才,万历二年(1574)神宗命令吏部严格选用提学官次年三月,张居正进呈《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提出选用提学官和整顿学校的十八条方案神宗以为“深切时弊” ,下诏命“各官着实遵行”①,并大量裁减府、州、县学的学生数在明代, “科举必由学校” 人口不断增加,学校招生人数反而减少,不但与社会发展大势背道而驰,对于那些追求功名利禄者更是当头一棒明神宗还根据张居正的建议,诏毁天下书院,迫害士人,实行文化专制这些都是倒退行为,所以,一开始就遭到激烈反对,难以贯彻执行张居正本人更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大邑士3子多怨之,或谓他“千虑一失,在汰郡县诸生”②,成为后来惨败的祸根之一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国田亩;二是推广“一条鞭法” 这是万历初年整个社会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最有意义与成绩清丈田亩,又称“清丈田粮” ,目的是为了纠正田制混乱这是继洪武朝之后进行的又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丈洪武朝那次大清丈,与“赋役黄册”相配套,编造了“鱼鳞图册” ,为明代田赋征收奠定了基本框架。

在封建社会,土地自始至终是关系到农业能否发展、农村能否安定、农民能否生存的根本问题,也是农民与地主矛盾的根源官豪势要为了逃避田赋,并向农民榨取更多地租,不断隐瞒土地,霸占土地,转嫁赋税到了明中叶以后,“鱼鳞图册”已面目全非,赋役征派日益不均,国家赋税收入越来越少, “私室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 ,田亩已是非清不可了同明代其他重要经济改革一样,这次清丈也是首先从东南沿海地区搞起来的万历六年十一月,明神宗下令在福建进行试点①中心问题是为了改变有田者不交纳税粮、无田者苦于赔纳的怪现象,使田亩与税粮挂钩由于明神宗态度明确,张居正指导得力,坚决排除阻力,试点工作进行得颇为顺利② 《明神宗实录》卷一九① 《明神宗实录》卷三八② 谈迁:《国榷》卷三九① 详见《明神宗实录》卷八一关于这次丈量的始行时间, 《国榷》等书记于万历五年至万历八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②神宗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于同年十一月下发各地至万历十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③有些地方还重新编造了“鱼鳞图册” 。

是明代田制与赋制的又一次综合整治,成绩显著缺点是有些地区为“求亩多” ,不实事求是,用小弓丈量,以致出现新的“虚额” ,加重小民负担推广“一条鞭法” ,是当时经济改革的又一出重头戏一条鞭,又称“一条边” 、 “条边”、 “一条编” 、 “条编”等其视点是变通赋与役的征收方法它和清丈田亩一样,也是在嘉靖、隆庆以来各地逐步试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明神宗的功劳,是支持把它推广到全国,实现了中国古代赋役史上一次伟大的变革,为实行货币地租创造了条件自唐代杨炎作两税法以来,一直是实行赋与役分开一条鞭法, “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量,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①其基本精神与特点是把赋与役合并,简化征收手续,扩大了折色范围,改变了以往的征收方法它的推行,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变化的反映万历九年,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 这标志着整个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这一年又巧逢张居正入内阁十五年明神宗为了表彰他为国振兴而“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赐伯爵禄,加上柱国、太傅,写敕奖谕,荫一子为尚宝司丞。

太傅与太师、太保,并称三公,其尊崇仅次于太师,非一般大臣所能享有这是对张居正的特殊恩宠,也是对他的改革的充分肯定张居正直接策划、设计、指导的这场改革,是“振百年因循之弊”的一次重大变革,虽然成绩不少,但是阻力也很大, “豪猾率怨居正” ,从一开始就承受着极其沉重的压力,屡遭攻击,各项改革措施不久就变了形, “规制顿紊,不能尽遵” 明神宗本人为了“垂戒威权震主” ,也很快反过来扼杀这场颇有生气的改革,自毁新政4② 见《明神宗实录》卷一○四③ 据《明神宗实录》卷一一一、一一六、一一九至一二二、一二六至一三一①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第三节自毁改革成果从万历十年(1582)初开始,张居正病倒在床,明神宗频频遣使慰问、赐物至同年六月十一日,张居正已危在旦夕明神宗以论辽东战功,进他为太师,荫一子为锦衣卫世袭指挥同知文臣没有生前加三公的,只有死后才能赠给在明代,一人而独享三公之殊荣者,唯有张居正也在此之前,明神宗还多次说过不仅要破例赏赐张居正,而且要特殊优待他的子子孙孙六月二十日,张居正与世长辞,终年五十八岁一代名相谢世,皇上悲痛,下令辍朝一日,举国哀悼,赐祭九坛,礼视国公兼师傅,赠上柱国,谥文忠。

明代身后得赠上柱国者,只有洪武朝武臣江阴侯吴良、永乐朝僧人太子少师姚广孝和张居正三人张居正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史上伟大的政治家,是因为他在万历初年置生死于度外,“工于谋国,拙于谋身” ,为了富国强兵,进行政治经济改革他业绩炳然,他的名字也可以说是当时“改革”的代名词对此,国人有定论,明神宗更清楚:如果没有张居正,就没有他的新政,没有那时“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的繁荣气象然而,他终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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