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基础知识点过关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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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世纪教育网 21 世纪教育网 - 中国最大型、最专业的中小学教育资源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21 世纪教育网第 一 单 元 权 利 义 务 伴 我 行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1、 我 国 的 国 家 性 质 :我 国 是 工 人 阶 级 领 导 的 、 以 工 农 联 盟 为 基 础 的 人 民 民 主 专政 的 社 会 主 义 国 家 。 www-2-1-cnjy-com 2、 人 民 和 公 民 的 区 别 ? 含 义 不 同 :A 人 民 是 指 在 不 同 的 国 家 和 同 一 个 国 家 的 不 同 历 史 时 期 , 有 着 不 同 的 阶 级 内

2、容 。B 公 民 是 指 具 有 某 国 国 籍 并 依 据 该 国 宪 法 和 法 律 规 定 , 享 有 权 利 和 承 担 义 务 的 人 。 范 围 不 同 : 在 我 国 , 公 民 既 包 括 人 民 , 又 包 括 具 有 我 国 国 籍 的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的 人 。 不 过 后 者 不 能 享 有 公 民 的 全 部 权 利 , 也 不 能 履 行 服 兵 役 等 光 荣 义 务 。 性 质 不 同 :A 人 民 是 政 治 概 念 , 相 对 于 “敌 人 ”而 言 ; B 公 民 是 区 分 本 国 人 和 外 国 人 的 一 个 概 念 。3、 我 国 公 民

3、 的 权 利 是 如 何 得 到 保 障 的 : 我 国 建 立 了 以 宪 法 为 核 心 、 以 立 法 保 障和 司 法 保 障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权 利 保 障 体 制 , 保 障 公 民 的 权 利 。 4、 宪 法 是 公 民 基 本 权 利 的 和 。 5、 公 民 怎 样 正 确 行 使 权 利 : 公 民 在 行 使 权 利 时 要 。 公 民 在 行 使 权 利 时 , 不 得 损 害 的 、 的 、 的 利 益 。 要 在 的 范 围 内 行 使 权 利 。 ( 言 论 自 由 要 受 法 律 2 方 面 的 限 制 ) 。 要 以 方 式 行使 权 利 。 【 来

4、 源 : 21cnj*y.co*m】第 二 课 我 们 应 尽 的 义 务 1、 公 民 的 义 务 分 为 道 得 义 务 和 法 律 义 务 两 大 类 。2、 法 定 义 务 是 指 宪 法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公 民 必 须 履 行 的 义 务 。 我 国 规 定 的 公 民义 务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义 务 。3、 道 德 义 务 是 指 社 会 成 员 依 据 社 会 道 德 规 范 , 自 觉 自 愿 地 承 担 对 他 人 、 对 社 会 的 。 4、 为 什 么 公 民 在 享 受 权 利 的 同 时 必 须 履 行 义 务 ? 我 们 不 能 只 获 得 而 不 付

5、 出 , 不 能 只 享 受 权 利 而 不 履 行 义 务 。 对 于 义 务 ,我 们 必 须 履 行 。 在 我 国 , 公 民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具 有 。 我 们 每 个 人 既 是 的 主 体 ,又 是 的 主 体 。 因 此 , 我 们 不 仅 要 增 强 , 依 法 行 使 权 利 , 而 且要 增 强 , 依 法 履 行 义 务 。 ( 权 利 与 义 务 的 关 系 ) 21*cnjy*com5、 法 定 义 务 和 道 德 义 务 的 关 系 是 什 么 ?( 1) 联 系 : 有 些 道 德 义 务 被 国 家 为 法 律 规 范 , 即 成 为 法 定 义 务

6、。( 2) 区 别 : 法 定 义 务 是 由 国 家 规 定 的 ,道 德 义 务 是 在 社 会 生 活 中 形 成的 ; 法 定 义 务 以 国 家 作 后 盾 确 保 履 行 ,道 德 义 务 靠 、 和 社 会成 员 自 觉 自 愿 来 履 行 。 6、 如 何 忠 实 履 行 义 务 ? 法 律 做 的 , 我 们 积 极 去 做 ; 法 律 做 的 , 我 们 必 须 去 做 ; 法 律 做 的 , 我 们 坚 决 不 做 。 第 二 单 元 我 们 的 人 身 权 利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世纪教育网 21 世纪教育网 - 中国最大型、最专业的中小学教育资源门户网站。 版权所

7、有21 世纪教育网第 三 课 生 命 健 康 权 与 我 同 在 1、 人 身 权 利 : 公 民 最 、 最 的 权 利 , 公 民 人 身 权 利 包 括 权 和 权 。 。 2、 为 什 么 说 生 命 健 康 权 是 公 民 最 根 本 的 人 身 权 利 ? 生 命 和 健 康 , 对 于 我 们 每 个 人 来 说 都 是 的 , 它 是 公 民 参 加 一 切 社 会 活 动 ,享 有 其 他 一 切 权 利 的 , 一 旦 丧 失 , 任 何 权 利 都 失 去 了 意 义 。 所 以 , 我 国 法 律 规 定 , 公 民 享 有 生 命 健 康 权 , 不 容 他 人 侵

8、犯 。3、 人 身 自 由 权 的 法 律 规 定 是公民参加一切活动、充分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 。 法 律 赋 予 我 们 广 泛 的 行 动 自 由 权 ,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都 公 民 的 人 身自 由 , 类 似 非 法 、 非 法 、 非 法 等 限 制 或 剥 夺 公 民 人 身 自 由 的 行为 , 都 为 法 律 所 禁 止 。 4、 我 国 法 律 如 何 保 护 公 民 的 生 命 健 康 权 ?我 国 保 护 公 民 生 命 健 康 权 的 法 律 有 : 宪 法 、 、 民 法 通 则 、。 当 公 民 的 生 命 健 康 受 到 非 法 侵 害 时 , 受 害

9、 人 有 权 。 5、 公 民 行 使 健 康 权 的 方 式 : 我 们 有 权 珍 爱 生 命 ,维 护 健 康 ,积 极 ,提 高 ,使 自 己 拥 有 强健 的 体 魄 和 焕 发 向 上 的 精 神 ; 有 权 在 患 病 时 ,恢 复 健 康 ,增 强 体 质 ; 当 自 身 生 命 健 康 受 到 他 人 非 法 侵 害 时 , 有 权 和 保 护 ; 6、 为 什 么 关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的责任?(为什么说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转让或抛弃?)(1)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 ,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

10、。(2)除了为 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具有 ,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 ,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3)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 相悖与 不合。 7、为什么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 的 和法定义务。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 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 的行为。 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 。我们要关爱 ,关

11、爱 ,远离暴力,做一个既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8、 生 命 健 康 权 的 民 法 保 护 方 法 ( 途 径 ) 要 求 侵 权 人 停 止 侵 害 ; 要 求 侵 权 人赔 礼 道 歉 ; 要 求 侵 权 人 对 受 害 者 进 行 物 质 损 害 赔 偿 ( 包 括 赔 偿 直 接 损 失 和 间 接损 失 ) 要 求 侵 权 人 进 行 一 定 的 精 神 损 害 赔 偿 。 【 出 处 : 21 教 育 名 师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世纪教育网 21 世纪教育网 - 中国最大型、最专业的中小学教育资源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21 世纪教育网 1、 人格尊严

12、权的地位 人 格 尊 严 权 是 指 公 民 享 有 的 作 为 的 最 起 码 的 社 会 地 位 和 受 到 他 人 与 社 会最 起 码 尊 重 的 权 利 。 包 括 内 容 权 、 肖 像 权 、 姓 名 权 、 权 等 。 现 代 社 会 , 赋 予 每 个 公 民 人 格 尊 严 权 。 人 格 尊 严 不 可 侮 , 侮 辱 者 必 将 受 到社 会 道 义 的 谴 责 , 承 担 相 应 的 。 2、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 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 。3、良好名誉的意义(作用):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 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 ,还可获得

13、。 4、 法 律 为 什 么 要 维 护 公 民 的 名 誉 权 ? 中 华 民 族 是 一 个 十 分 看 重 名 誉 的 民 族 , 崇 尚 “士 可 杀 不 可 辱 ”, 以 自 己 的 主 观努 力 , 历 来 是 中 华 民 族 的 优 良 传 统 ; 良 好 名 誉 首 先 取 决 于 个 人 的 良 好 表 现 , 不 过 品 行 优 良 者 并 不 总 是 受 到 相 应 的 客观 评 价 , 人 的 名 誉 权 常 常 会 , 使 其 社 会 评 价 降 低 , 精 神 异 常 痛 苦 ; ( 危 害 : ) 侵 害 名 誉 的 行 为 践 踏 了 他 人 的 , 破 坏 社 会 道 德 , 危 害 。 因 此 , 各 国 法 律 无 一 例 外 地 赋 予 公 民 保 护 自 己 名 誉 的 权 利 。 5、 侵 犯 名 誉 权 的 行 为 有 哪 些 ? 我 国 保 护 公 民 的 名 誉 权 不 受 侵 害 。 我 们 有 权 利 用 自 己 的 声 誉 获 得 更 多 的利 益 , 有 权 维 护 自 己 的 名 誉 不 受 侵 害 ; 同 时 ,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要 履 行 维 护 他 人 名 誉的 , 不 得 或 他 人 。 公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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