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社会承诺制度

上传人:亦明 文档编号:152002624 上传时间:2020-11-2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7.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服务社会承诺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服务社会承诺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服务社会承诺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服务社会承诺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服务社会承诺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服务社会承诺制度 服务社会承诺制度 为规范交易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三项制度: 1、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来本单位或来电、来函、通过网络办理、咨询、举报、投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办理、解答、转交或引导责任的制度。 二、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均属首问责任人范围。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照承诺服务等有关规定及时承办或处理,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一次性书面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齐全的,应耐心做好书面解释说明和( _省略436字, _),应如实告知。 (八)对服务对象来电、来函、通过网

2、络办理、咨询、举报、投诉有关事项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及时地记录、办理或转交。 2、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办事人)向工信局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负有接待、办理责任的工作人员在接待、办理的过程中,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人依法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证件以及其所申办事项应当依法遵循的有关程序。一次性告知招投标当事人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二)所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各科股室的有关职责,熟练掌握与所在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技能,完全胜

3、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情接待办事人,耐心解答办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切实了解办事人的意图,积极为办事人提供各项咨询服务。 (四)针对办事人所申办的事项,工作人员必须当场依法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应当提交的所有有关文件、资料、证件,或者向办事人提供书面清单,并且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在本单位办理招投标事务时应当依法遵循的有关程序。 (五)对于办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全面地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并按照规定办理。发现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指出所有的问题,并逐一告知其解决的办法。 (六)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1、接待办事人时态度冷漠的; 2、对办事人申办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全部告知其应当提交的法定文件、资料、证件的; 3、对办事人申办的事项,没有一次性全部告知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的; 4、对办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的; 5、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6、在办理事项时,没有依法一次性全部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 3、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到我局办事的,在符合法律法规 (未完, _1882字, _1132字, _。)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