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实施国家实施国家 20022002(建筑结构)系列规范的细则(建筑结构)系列规范的细则 XJJ012XJJ012 --2003--2003 2003200306061111 发布发布 2003200306061111 实实 施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发布 目目 录录 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 GB50009-2001 部分部分...................................................................3 第二节第二节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3 GB50003-2001 部分部分...................................................................3 第三节第三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4 GB50010-2002 部分部分...................................................................4 第四节第四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 GB50011-2001 部分部分...................................................................5 第五节第五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12 GB50007-2002 部分部分.................................................................12 第六节第六节 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12 JGJ3-2002 部分部分........................................................................12 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GB50009-2001 部分部分 第 4.1.1 条 表 4.1.1 第 4 项商店为超市,第 6 项书 库、档案库均布荷载标准值,当业主提供的实际荷载,大 于规范规定值时,应按业主提供的实际荷载计算。
第 11 项 楼梯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中,高层建筑楼梯均按消防疏散楼 梯取 3.5kN/m2计算 第二节第二节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GB50003-2001 部分部分 第 6.3.2 条 减轻砖墙裂缝措施,增加如下: 1、顶层预制屋面板下,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现浇 钢筋混凝土板下圈梁,并沿内外墙拉通 2、顶层全部门窗洞口过梁上的砌体水平灰缝内,应设 置 26(或 b5 焊网)钢筋,竖向间距不大于 200mm(二 皮多孔砖) ,或 180mm(三皮普通砖) ,并不少于二层,其长 度应伸过过梁两端头墙内不小于 600mm 3、顶层端部二个开间的内纵墙及屋盖处有阳台雨篷挑 梁的横墙上,沿顶层全高应设 26(或 b5 焊网)通长筋, 竖向间隔不大于 200mm,宜优先使用 b5 焊接网片,当与 现浇钢筋混凝土过梁相遇时,锚入过梁内长度不小于 180mm,遇构造柱时锚入构造柱中,遇门洞处到洞口边 第三节第三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GB50010-2002 部分部分 1、第 4.2.2 条 新疆大多数地区属气候干燥、温差较 大的地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宜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 抗温度、收缩钢筋;在温度、收缩应力较大的现浇板区域 内,应在板的未配筋表面布置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 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 0.1%。
抗温度收缩钢筋可利用原有板顶支座钢筋贯通布置, 也可以另行设置构造钢筋网,并与原有钢筋按受拉钢筋的 要求搭接或在周围边构件中锚固 当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板厚不小于 150mm,且采用商 品混凝土时,应设置抗混凝土收缩钢筋 第四节第四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GB50011-2001 部分部分 1、第 6.4.1 条 确定抗震墙厚度时,当与墙连接的相 邻两横墙(或平面外刚度大于 3 倍每平米长墙平面外刚度的 柱)间距小于层高时,允许按此间距计算确定墙厚,当墙厚 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高规附录 D 验算墙体稳定 2、第 7.1.2 条 房屋总高度与层数,可按建筑抗震设 计手册 4.1.1 二执行,并补充如下: 1)无地下室、全地下室建筑,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 到平屋顶板顶、坡屋顶檐口或屋面板最低点,带阁楼坡屋 面分三种情况: A、刚性平屋顶板上又设刚性坡屋面板时,最低点处联 结成整体,高差不大于 900mm,高度算到山尖墙 1/2 高度处, 合作为一层计算 B、刚性坡屋面板下吊挂柔性平顶时,高度算到山尖墙 1/2 高度处,合作为一层计算。
C、刚性平屋顶板上设柔性坡屋面时,最低点高差不应 大于 900mm,高度算到山尖墙 1/3 高度处,合作为一层计算 2)屋盖的屋顶隔热层,层高不大于 500mm 时,高度仍 算到板顶,不算一层 3)地下室顶板在室外地面以上,不大于地下室层高的 1/2 且在 1.2m 以内,地下室外墙外侧无采光井或有采光井 但窗井墙系由横墙延伸时,可不作一层考虑,总高度从室 外地面算起 4)凸出屋面房间面积不大于相邻层面积 30%,层高不 大于 3.3m 不算一层,不计入总高度 5)结构计算简图的底部嵌固端位置按以下确定: A、无地下室、全地下室及符合本条 3)要求的地下室, 在室外地面下 500mm,或沿外墙的管沟底部 B、底层、底部二层框架剪力墙上部多层砌体房屋结 构的全地下室,当地下室侧向刚度大于一层侧向刚度 2 倍 以上,地下室现浇钢筋混凝土顶板厚度不小于 150mm,并采 用双层双向通长配筋,每层每个方向配筋率不小于 0.25%时, 地下室顶板可作为嵌固端 地下室框架剪力墙的设置与构造尚应满足本规范 6.1.3 条第 3 款、6.1.14 条有关规定 C、符合上条第 3)款规定的地下室及全地下室,当其 地下室承重砌体墙厚度不小于底层厚度的 1.5 倍,地下室 现浇钢筋混凝土顶板厚度不小于 150mm,并采用双层双向通 长配筋,每层每个方向配筋率不小于 0.25%时,地下室顶板 可作为嵌固端。
3、第 7.1.3 条 砌体承重房屋顶层大房间,当屋盖采 用肋形梁板结构,梁支撑处砌体顶部有截面高不小于梁高 度的卧梁时,承重砌体计算层高时的高度允许计算到卧梁 底,但 不应大于 3.6m 砌体承重房屋的底层,当内纵墙、内横墙厚度比上层 增加半砖厚,或设置间距不大于 2m 的构造柱时,底层砌体 承重墙层高允许放大到 4.2m 教学楼的教室应使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平板或现浇钢筋 混凝土空心楼板,以保证教学楼净高不应小于 3.40m(中学) 、3.10m(小学) ,当现浇楼、屋盖板沿全部承重墙设置高 度不小于 240mm 圈梁时,层高允许放大到 3.70m 4、第 7.1.5 条 抗震横墙最大间距: 1)抗震横墙指贯通房屋横向全长墙体(允许开设有洞 口,洞口上连梁跨高比不大于 5 且梁高不小于 300mm) ,或 墙总高与墙长比小于 4 的横向墙体当为现浇楼、屋盖时, 横墙在平面上的错位在 1.35m 以内;预制板楼盖圈梁设置 满足本规范 7.3.37.3.5 条规定时,横墙在平面上的错位 在 0.6m 以内,错位墙之间的洞口两侧均设构造柱,可视作 同一道横墙 2)多层砌体建筑顶层,当屋面采用现浇整体结构,大 房间在平面上长宽比不大于 2.5 时,最大抗震横墙间距可 以增加,但不超过 40%,此处抗震横墙及相应的纵墙构造柱 应予加强,并至少向下延伸一层,同时应满足抗震计算要 求。
3)多层砌体住宅在房屋横向中部 1/3 宽度范围内,应 设置累计长度不小于 40%房屋总长的内纵墙,每段纵墙的层 高与墙段长之比不应大于 4(大于 4 的墙段不算) ,墙段中 符合本规范 7.2.3 条规定的小洞口,采取补强措施后,可 以不计洞口影响,墙段两端应设构造柱,此时可认为已满 足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6.7.2 条第 2 款第 5 点 要求 5、第 7.1.6 条 局部尺寸: 1)纵墙墙垛局部尺寸,与横墙轴线位置无关,允许对 横墙轴线两端不等长同一轴线上纵墙墙垛局部尺寸宜均 匀,不应相差过大,对个别长度较大墙垛宜设结构洞 2)外墙,在平面上局部净凸出或凹进不大于 900mm 时, 该处横墙两端砖垛局部尺寸可以合并计算;在平面上局部 凹进大于 900mm,沿凹进处外纵墙每隔 12 层楼屋面处设有 纵向连梁,局部凹进处纵墙两侧的横墙满足本节第 5 条 1) 款规定的抗震横墙的要求时,凹进处外纵墙洞口两侧与横 墙联接处纵墙垛,可不考虑局部尺寸限制 3)抗震规范 7.1.6 条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制表 7.1.6 中, 规定的是最小值,由于建筑布置限制,除外墙尽端至门窗 边的最小距离及多层砌体住宅底层楼梯间外门两侧墙垛外, 表 7.1.6 中规定的最小尺寸均必须满足。
4)外墙尽端到门窗洞边尺寸小于规范规定最小尺寸时: A、设防烈度为 7 度时不小于 900mm,8 度时不小于 1000mm(承重)或 800mm(非承重) ,应在洞边设不小于 120 x240mm 钢筋混凝土边梃加强;小于本款规定时,应按下 款 B 执行 B、由外墙尽端到门窗洞边最小尺寸当外墙为 240mm 厚 时不得小于 500mm,当外墙为 370mm 厚时不得小于 630mm, 墙角处应改用 L 形构造柱加强,L 形构造柱两肢断面均不应 小于 500mmx240mm,并按角部构造柱配筋 5)多层砌体住宅底层楼梯间在平面上局部净凸出或凹 进大于 900mm 时,门洞两侧外墙垛,当不满足本条 2)款规 定时, 由横墙轴线到门洞边距离不得小于 450mm,洞边两侧应 设不小于 240mmx570mm(厚 x 纵向长)的构造柱 6)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以上的多层砌体房屋墙上, 均不应设置转角窗 6、第 7.1.7 条 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多层砌体结构体系中, 当抗震验算强度不足时,应优先采用加密构造柱方案,允 许设置局部钢筋混凝土抗震剪力墙,局部钢筋混凝土抗震 剪力墙应双向设置,且各楼层钢筋混凝土墙所承受地震剪 力不宜小于该楼层地震剪力的 50%,抗震剪力墙等级可按三 级采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大于 C30,计算此钢筋混凝土 剪力墙等效系数时,混凝土弹性模量宜乘以 0.75。
2)砖混结构中,门厅等局部空旷处,在满足抗震横墙 最大间距要求条件下,允许设置仅承担竖向荷载的钢筋混 凝土梁柱结构(柱到顶,各层均布置梁) ,但不承担水平地 震荷载,仍属砖混结构体系 3)砖混结构可根据需要在底层设置过车道(应尽量避 免设在房屋结构单元的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