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5—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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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 规划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 在这个凝聚着全党全国人民伟大梦想的宏伟蓝图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居于重要地位,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新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始,就把为人民谋解放、谋幸福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中国人民打败了日本侵略者, 推翻了国民党反动统治, 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们党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探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形式。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安排近代以来, 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 中国人民为此进行了艰辛探索。辛亥革命之前,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清末新政,屡试屡败。辛亥革命之后,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轮番登场,终

3、以失败告终。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后, 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 人民主权应该如何体现, 这是关系国家前途和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 1949 年 9 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1954 年宪法开宗明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社会

4、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 100 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 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 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日益展示出生机与活力。实践充分证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践、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是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齐心协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体现我们党的执政理念。 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 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

5、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还要爬坡过坎、经历风雨、克服艰难险阻。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和挑战,必须坚定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体现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 人民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他们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我国现有五级人大代表 267 万多名, 其中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 名,省级人大代表2 万多名,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11 万多名,县乡人大代表254万多名。这些人民代表来自各地、各民族、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工作和生活在人民中间, 他们通过各种制度化的渠道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接地气,懂民情,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重要途径

6、。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层面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起来, 以国家制度的力量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实现国家治理的高效率。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要实现发展目标,不仅要有经济上的高效率,也要有政治上的高效率。从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到 2011 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用几十年时间完成了许多国家几百年完成的任务,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

7、,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民主和效率高度统一,国家机关各部门高效协调运行。二、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关键是坚持“三个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实现党的十九大规划的新的宏伟蓝图过程中,我们要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 克服重大阻力、 解决重大矛盾,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提高党把方向、 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8、大报告的要求, 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人权法治保障, 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保障人民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监督权。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 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 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通过法律制度统筹社会力量、 平衡社会利益、 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

9、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在社会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最显著的优势。三、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个成就是历史性的,也是继续前进的新起点。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到目前为止, 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63 部,行政法规755 部,地方性法规超过12000 部。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

10、作实践看,法律立、改、废、释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立法工作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截至2017 年 12 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法律25 部,修改法律27 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 44 件,作出法律解释 9 件。有的立法填补了相关法律制度空白。 例如在国家安全领域立法中, 先后制定了国家安全法、 反恐怖主义法、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法律, 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有的立法推动了相关法律领域的法典化进程。 2017 年 3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 为民法典的编撰开篇

11、布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地方立法主体扩大到 354 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要不断加强人大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是指宪法的内容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带有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是指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 全国

12、人大组织法、 立法法对宪法实施监督的制度、 程序等都作了规定,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公布后 30 日之内要报备案审查,审查认为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专门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发出书面审查意见, 制定机关须在两个月内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 审查认为确有问题, 制定机关不修改或者废止, 专门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向委员长会议提出撤销议案, 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委会审议决定。 立法法还规定,有关专门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对审查情况要反馈, 并且可以向社会公开。自 2004 年以来,通

13、过备案审查修改或者废止的法规有近 200 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也是重要的监督方式,到目前为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 26 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开展专题询问 15 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 81 个,对党中央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经济社会发展中问题突出的问题进行监督,促进了法律的有效实施。五、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要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身建设宪法、立法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构成了人民当家作主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些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也成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2015 年 6 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任务。 2015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作了修改, 对县乡人大的组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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