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推荐]

上传人:x****育 文档编号:151558852 上传时间:2020-11-15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59.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推荐]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推荐]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推荐]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推荐]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推荐]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推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推荐](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共管理学院关于 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要求,实现公共管理学 院“人格独立、严禁宽容、追求公平、责任至上”人才培养思路,现参照西南 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秉持公平、 公开、 公正的客观评价标准,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院依据本实施细则评定出来的学生综合素质成绩,将作为我院硕士研 究生各类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奖学金评比分专业进行,各个专业均按20%的比例选取。 第四条测评小组成员: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应由党支部书记、班长、 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

2、2 名,共 5 人组成。学生代表要求由全班选举产生。 第二章评分原则 第四条评定对象和时间:评定对象为在校全脱产硕士研究生;下一测评期对上 一测评期进行测评。 第五条 评定程序:本人申报,测评小组评审,学院党总支审核,报学工部备案。 第六条评定范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科研能力以及素 质拓展三个方面展开。 第七条 其他: 1.凡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时完成申报,视同放弃测评。 2.申报加分需出示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加分。 3.凡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评优资 格。 第三章评分内容和标准 评定内容、权重值与单位限额分如下: 评定内容

3、 100分 课程 A科研能力 B素质拓展 C 第八条课程分 A(40 分) 课程分 =(单科成绩 学分) / 学分 说明:如果二年级及以后学期无课程学习,或只有少数学生仅有个别课程学习的 学期,学院可视情况决定所有同学的课程成绩分按同一分值记入(35 分) 。 第九条科研能力分 B(35 分) B=B1+B2+B3+B4 1.专业论文 B1 公开发表刊物类型得分(篇)单项限分 权威期刊15 15 核心期刊10 10 一般期刊2 5 译文5 说明: (1) 刊物划分标准参照科研处 西南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08 年版修订版) 。权威期刊为A1、A2、B1 类所列期刊;核心期刊为除

4、权威期刊 外进入南京大学CSSCI 来源期刊目录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 (2)境外公开发表的论文一般按照核心期刊论文标准计算,列入国外人文社 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目录的按权威期刊标准计算。 (3)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能计一次最高分。 (4)论文为合着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加分;如第一作者是我校教师,第二及 其他参与人视同第一作者进行相应加分。 基础分 C1 奖励分 C2 各项目权重值 各项目分值40 35 15 10 (5)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的增刊论文降一级评分,一般期刊的增刊按一般期刊 得分的 50%计分。增刊累积单项限分3 分。 (6)在内部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计分标准为:国家级内

5、部刊物按核心期刊的60% 计分;省部级内部刊物按一般刊物计分。内部刊物累积单项限分5 分。 (7)学校内部刊物研究生论坛杂志按1 分/篇计分。 (8)截至受理综合测评相关材料之日,已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以参评,需提 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及正文);持用稿通知书则无效。 (9)在一般期刊上发表的第一篇论文记2 分,之后每增发一篇记分。累积加分 限 5 分内。 2.科研项目 B2 (1)课题 课题级别计分 国家级15 省级10 市校级5 院级 说明:对合作的课题,只对课题主持人进行加分;如主持人是我校教师,第二 及其他参与人视同课题主持人进行相应加分。课题需提交立项申请、 结项证明 及

6、成果,否则不予加分。 未结项或出版的成果不在测评范围参加课题的调研 活动的加参与分分每一个学年课题积分均从零开始累积科研累积分数不设 上限(2)其他 其他成果类型计分 学术专着12 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6 公开发表或出版翻译论着6 工具书词典类6 说明:着作为合着的,只对着作主编进行加分;如着作主编是我校教师,第二及 其他参与人视同着作主编进行相应加分。 3.学术奖励 B3 (1)公开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0分,公开发表的论文被人大复印资 料等全文转载 8 分,公开发表论文的观点被新华文摘转载6 分。同一文章被多处 转载,按最高级计分。 (2)科研成果获奖加分(指党政军团组织的评比和全国

7、各学科专业学会组织的 评比。 ) 奖等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系级 一等8 5 2 1 二等5 2 1 三等2 1 说明:获奖成果为合作的, 只对第一作者加分; 如第一作者或主持人为我校教师, 则第二及其他参与人视同第一作者或主持人进行相应加分。 4.参加学术活动 B4 (1)经学院(中心)批准并备案后,学生参加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全国性 学术会议 4 分,省级学术会议 3分,校级学术会议(含兄弟院校间的学术交流会 议)1 分。 (2)参加普通活动或是学术讲座、文化素质讲座等不加参与分,但是在活动或 是讲座中有突出贡献者可加分。 (3)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并投稿的加参与分,如稿件被采纳则按

8、照 校内刊物进行加分,如博学沙龙投稿加参与分分,入选校学术交流会加分,刊登 在博学沙龙刊物加1 分。在学术活动中投稿获奖加分如下: 奖等加分 校级一等奖2 校级二等奖 校级三等奖1 院级获奖 说明:严格国际会议的认定。 由各大学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综合主办单位及 会议影响力的大小确定其级别,一般归入校级研讨会一类。出席国际、国内会 议收入论文集,视同一般刊物。会议论文收编被SCI、EI、SSCI 检索的以核 心期刊标准计分。参加学校及学院学术活动投稿同一篇文章获奖的取最高分, 不重复加分。 依照第二条累加后超过35分的,先记 35 分,剩余部分按:剩余分计入总分。 第十条素质拓展分 C(15

9、分) 素质拓展测评分 = 基本分 c1(15 分)+奖励分 c2(10 分) 1.基础分表示每人都获得15 分,然后视下列情况从中扣分,扣完为止: (1)未经批准,学生不参加学校和学院(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形 势报告会、各类重要仪式与典礼、观看重要的演出或比赛等,每次扣1 分。 (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活动、班会等班级活动者,每次扣05 分。 (3)党员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接受支部和党总支安排的党内工作,每次扣1 分。 (3)普通学生每学期需参加活动或讲座5 次以上,班委及研究生会成员、党员 每学期需参加活动或讲座7 次以上,次数不足的进行扣分,每缺少一次扣分。 (4)学生违反纪律受到

10、处理处分,按下列标准扣分: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 报) ,扣 2 分/次,警告处分扣 4 分,严重警告处分扣6 分,记过及以上处分扣10 分。 (5) 学生无故旷课,以班级考勤记录每次扣0 5 分 (迟到早退 3 次算 1 次旷课) 。 扰乱课堂秩序者视影响程度每次扣052 分。 (6)学校或院(中心)组织的卫生检查,不合格寝室成员每次扣1 分。 (7)扰乱、破坏校园秩序者每次扣38 分。 (8)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广大同学意见大的,扣12 分;弄虚作假者、或因 不及时反映班上问题而酿成事故扣35 分;干部对分管的工作不记载或记载不 全、不准确、不客观、给测评造成困难者扣1-3 分。 2.奖励

11、分 c2 其他奖励分满分为10 分,当出现超过 10 时先记 10 分,超出部分按剩余分计 入总分。 (1)个人体育、文艺、学科知识竞赛及非学术征文比赛 等级计分 全国前三名或特等奖12 全国前十名或一等奖8 国家级二等奖5 国家级三等奖3 省级、区域性比赛前三名或特等奖8 省级、区域性比赛前六名或一等奖5 省级、区域性比赛二、三等奖3 省级、区域性比赛优秀奖2 市级和校级前三名或一等奖4 市级和校级二、三等奖、优秀奖 (2)集体体育、文艺、学科知识竞赛及非学术征文比赛 等级个人计分 全国前三名或特等奖8 全国前十名或一等奖4 国家级二等奖、三等奖3 省级、区域性比赛前三名或特等奖4 省级、区

12、域性比赛前六名或一等奖2 省级、区域性比赛二、三等奖 省级、区域性比赛优秀奖1 市级和校级前三名或一等奖2 市级和校级二、三等奖、优秀奖 说明:参赛同学没有取得上述比赛成绩,由学院(中心)视准备和训练状况给 予适当鼓励加分。 同一赛事按最高分记,不重复记分。为各类参赛项目同学 服务、为比赛同学加油助威的,由各院(中心)酌情加分,但加分应明显低于比 赛同学得分。 (3)个人受全国表彰者8 分,受省级表彰者加4 分 ,受市级表彰者加 2 分,受 校级表彰者加 1 分(集体或团队获得上述表彰,个人按上述标准的1/2 记分。 ) (4)活动参加分:参加各类非强制性活动,如学院举办的文化素质讲座、学术

13、沙龙投稿、文艺晚会等增强自身修养与素质,促进学院发展建设的活动, 每项加 分,上限为 2 分。 说明:相同的活动不重复加分。 (5)学生干部工作奖励分 担任校团委、校研会、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2 分 担任班委团支委、班长、学院及学校研究生会、学院和学校党团组织干部:分 担任除班委团支委和班长外的其他班委、学院及学校研究生会普通干事、党支 部委员以及经学校批准的全校性社团主要负责人,:1 分 说明:在校、院、班兼做学生干部的,不得重复加分,可取最高分加分一次。担 任社团类组织职务的不加分。如获评“优秀学生干部”者,加分标准自动上调一个 等级,校团委、校研会、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上调分。学生干部

14、所在班级、或 所在党团支部、或所在社团受到表彰,主要干部可享受加分:全国加2 分,省级 加 1 分,成都市及校级加分 ,其他干部由学院酌情加分。 (6)社会实践奖加分:学生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或组织实施 经学院或学校批准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结束后提供单位实习证明、并提供导师 签署评价意见的调查报告,按持续时间记1/学期。 (学院组织的调研活动需出 示有负责该项目老师签字的证明或调研荣誉证书) (7)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视情况并经核实后加分2 分。 (8)为大型会议、论坛、公益性活动等充当志愿者并受到表彰的,由相关部门 开出证明或奖状复印件加分每次。 (9)被考评学期内为学院学科建设、文化建设等做出卓越贡献的,由学院酌情 给予奖励加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可由学院开出的各项活动参与或获奖证明,由学院研究生会负责组织 各年级班委进行收集统计,作为综合测评的依据。 第十二条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由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制定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一一年三月六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调研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