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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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苗木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为了进一步抓好种苗工作,提高种苗质量,确保我区林业重点项目工程以及管辖区域内绿化施工用苗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办场字xxx号)以及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x林办发xxx号)文件要求,我局于4月初至6月底对所在辖区各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苗木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抽查单位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种苗标签使用情况和建立档案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一、我区林木种苗生产基本情况经调查统计至xx年6月底,由于我区未设立种子实验室机

2、构,因此本次苗木质量检查不涉及林木种子抽检工作,只有以育苗和大苗培育林木苗木生产。我区育苗面积为x亩,产苗量x万株,其中新育苗面积为x亩、共计x万株。其中大部分为各种投资和控股公司生产经营,共计 x家。可供造林绿化苗木总量为x万株,其中容器育苗为x万株。由于我区城镇化步伐加快,苗木生产用地逐年减少,相对造林面积也逐渐缩减;另外造林树种增加,主要用于城市绿化树种相应增加,以花卉类、彩色树种居多。二、抽样、检验、分级依据1.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2.检测依据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林木采种技术(GB/T11619-1996)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主要造林树种种苗质量分级(GB6000-1999)育苗技术规程(GB/T6001-1985)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0-1991)xx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64/T 423-2013)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另外没有标准的,以造林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为准。三、抽查内容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抽查内容主要有:1、苗木:苗高、胸/地径、根系。2、苗木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种

4、苗检疫、苗木质量自检、造林作业设计中种苗质量和林木良种使用情况。四、抽查情况和结果根据我区林木苗木生产企业数量及生产规模,我区本次抽检5家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共计面积x亩,占总林木苗木生产面积的40.3%,情况如下:(一)苗木苗批合格率,种子(苗木)质量不合格指标、不合格种子样品(苗批)数抽检5家生产经营单位的10批次苗木中,无不合格苗批,苗木总体合格率96%,其中级苗率64.5%,级苗率31.5%。(二)苗圃育苗水平及苗圃地管理情况在苗木种植现场,苗圃管理其中2家比较良好,能够及时清理育苗地内的杂草、枯枝,按照检疫部门的要求定期喷洒药物;另外3家,育苗地中,有杂草、整理不规范的现象。(三)林木

5、种苗生产经营持证情况;有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发放情况抽检的5家生产经营单位,所办理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均能够规范使用,未发现外借、涂改证件等违法现象。我区截止xx年6月底共计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5件。(四)林木种苗标签使用情况;有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标签制定下发情况抽检的5家生产经营单位,在标签使用过程中,5家生产经营单位未购买或者制作国家规定的新版苗木标签,标签填写不完整,使用不规范。我局已督促辖区办证单位更换使用制作新版苗木标签,要求规范填写标签内容,尤其是标签中涉及的植物检疫证的相关信息。(五)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档案建立情况在内页检查中,抽检的5家生产经营单位,虽

6、然建立了苗木使用档案,但是在填写过程中,未掌握苗木入圃前苗木生长及培植的相关数据,不能追溯苗木来源具体地点,因苗木使用档案建档是从苗木入圃之前建立,有部分苗木入圃未见检疫部门出具的产地检疫证,苗木生产档案填写不完整,生产日志记录不全面,其中1家单位苗木经营日志记录不齐全,只有出圃时的苗木经营档案,没有苗木调入时的苗木经营档案,与本单位苗木生产档案不相符。(六)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质量自检情况抽检的5家生产经营单位,其中3家生产经营单位能够按规定要求每年至少完成一次苗木自检工作,并建立自检后的苗木生产档案。另外2家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执行苗木自检工作。(七)林木种子、育苗种子来源、产地情况抽检中的5

7、家单位,都是购买大苗或者营养钵苗进行繁育,没有进行播种繁育,产地为本市县。(八)是否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如为异地调入的林木种子、苗木,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这次抽检的5家单位,只有3家单位的苗圃,在年初向植物质检部门申办了苗木植物检疫工作,并由xx市检疫站出具了产地检疫证。另外2家单位,产地检疫证失效未向植物质检部门申请办理植物复检工作。产地检疫证有效期为6个月,一年两检,春季大忙季节,质检部门会根据各申办单位出具的相关申报材料,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因苗木市场饱和,竞争激烈,这次抽检的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从异地购进、调入苗木,所销售、产出的苗木都是本地生产,我局工作人员已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8、如有异地调入苗木进行生产、销售的,必须到xx市检疫站进行异地苗木植物复检工作,完善相关异地苗木进场手续,没有质检部门出具的复检证明,一经查处,视为非法苗木。(九)产种县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我区没有采种林,不涉及采种的相关情况。(十)造林设计是否对种苗遗传品质(包括良种、种子产地、品种等)和播种品质提出准确要求,以及是否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种苗情况造林作业设计中没有对种苗遗传品质及播种品质提出准确的要求,我局公开招投标建设的造林工程,中标单位能够按照作业设计使用苗木,由于工程监理管理疏松,中标单位有以次充好的现象,经过现场抽查,责令中标单位限期整改,在时限内以将不合格苗木清除现场,并要

9、求涉及单位提交整改报告进行备案,如再次发现此类现象将按中标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进行惩处。(十一)种苗招投标文件上对种苗的要求情况、评标方式情况在种苗招投标文件上只涉及到苗木的树种、规格、冠幅、根系及胸径的标准,并要求进场苗木必须随车携带“三证一签”手续,没有规定树种详细的品系。评标方式:招标苗木在达到标准的情况下,价低者中标。(十二)种苗机构建设情况我局未设立专门的种苗机构,由于人员配备有限,目前只有1人承担种苗相关的所有工作。(十三)合格单位及不合格单位情况本次抽检5家生产经营单位,分别是xx园林植保科技有限公司、xx生态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园林绿化分公司、xx园

10、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xx苗圃。在这次抽检过程中,5家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我局工作人员对内页及外页的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端正态度,按照整改意见及时整改,不懂不明白的地方能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对接。五、存在的问题从抽查结果看,多数生产单位对林木苗木质量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在苗木质量方面,个别苗木生产单位起苗时根系受到破坏,存在人为造成苗木质量不合格现象;苗木分级把关不严,将等外苗划入合格苗;圃地管理不善,育苗密度过大,杂草多影响苗木生长。建议加大苗木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力度,确保合格苗木出圃。(二)在档案建设管理方面,档案填写不齐全,多数生产单位对档案建设重视不够。虽能

11、按照规定统计相关数据但档案内容记载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无专人管理,有的单位苗木购进原始票据保存凌乱,尤其是公司人员调整后苗木生产经营档案交接工作不到位,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技术规程未按规定要求建立档案盒。建议各生产单位加强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依。(三)苗木出圃、调入的时候,不能及时完善相关的档案资料,通常都是后续补资料。不能做到随入、随出及时建档。(四)机构和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及种苗执法队伍不完善,人员配置少,没有相对应的人力物力,需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及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六、意见和建议(一)建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每年由林草局组织实施的各区县苗木质量抽检工作,应该各区县相关的责任单位一起参与,相互学习,从抽检过程中取长补短,对表现优秀的区县通报表扬,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二)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的建立,此项工作逐年正规化、常态化,每年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相关培训,建议在培训的过程中,能着重对档案的建立、填写进行培训,实行全区统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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