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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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合同法,第一节 合同法概论,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或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之 间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协议。 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在债的体系 中,合同属于约定之债,称合同之债。,债的种类,1、合同之债 2、侵权行为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4、无因管理之债,3、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2、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等。,7,5、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注意:不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条件,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 成合意的状态。,2、合同订立的条件,(1)缔约人; (2)意思表示一致。,二、要约,(一)含义 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 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 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二)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特定人是指能够为外界所客观确定的人,

3、至于是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则在所不 问。 自动售货机是否可视为要约?,2、要约应当向相对人发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如某一具体的 自然人、公司或其他主体。,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判断: (1)甲对乙说:“我正在考虑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2)甲对乙说:“我愿意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一般也是合同的内容,为了让 受约人清楚明了以致决定是否做出承诺,因 此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例如:在商业买卖中,要约一般应包括 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或付款的 时间地点等。,5、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

4、意思表示的约束,如: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称“新到一批德国原产奥迪轿车,价格为40万元人民币,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 “10天内保证有货”即为受约束的意思 表示。,(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什么是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又称为要约引诱或邀请要约。 常见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例:顾客甲在逛商店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问销售 员:“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卖?”乙即问:“你出多 少钱?”甲回答:“400元,你卖不卖?”乙应声回 答:“至少800元,少了不卖!” 分析:哪些是要约邀

5、请,哪些是要约?,2、区别,如果是要约,它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即告 成立,要约人则必须受其约束;如果是要约邀 请,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该要约邀请提出 的条件,那么,发出该项要约邀请的一方仍然 不受其约束,除非他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否 则合同仍然不能成立。,(四)要约的生效,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到达主义,(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要约的撤回 (1)含义。 (2)核心:第一,对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其生效的意思表示; 第二,撤回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合同法第17条。,2、要约的撤销(1)含义(2)核心:第一,对已生效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第二,撤销的意思

6、表示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3)合同法18、19条。,三、承诺,(一)含义及构成要件 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2、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5)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合同法第21条),甲发给乙一要约,乙收到后未置可否,丙于乙处见到该要约,即以乙的名义对甲发出一承诺函,承诺函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问:甲、丙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7、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参见上例。,(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甲于6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载明:我处有 某某牌笔记本电脑100台,每台售价5000 元。你处在收到要约10日内复函有效。6月2 日要约到达乙处。乙于6月20日复函表示愿 意购买。 请问,乙的复函是否为承诺?为什么?,(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甲于6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载明:我处有某某牌笔记本电脑100台,每台售价5000元。你处在收到要约10日内复函有效。6月2日要约到达乙处。乙于6月5日复函:“愿购100台,每台单价4700元”。请问,乙的复函是否为承诺?为什么?,(三)承诺的撤回,1、含义:承诺的

8、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1)撤回的对象是已经发出但尚未生效的承 诺; (2)撤回的意思表示应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注:承诺不存在撤销一说。,(四)注意理解违反承诺构成要件的“承诺”将构成反要约或者说新的要约。,四、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其他形式,32,五、合同的成立时间与成立地点,(一)成立时间 承诺到达时或签字盖章时(32条、33条) (二)成立地点 34条、35条。,33,六、缔约过失责任,(一)含义 (二)情况:合同法42条,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有效的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9、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36,二、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合同,45条 附期限合同法,46条 关键区分点: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条件成就与否则不一定。,三、效力待定的合同,(一)含义 (二)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三、无效合同(一)含义(二)类型(三)后果,四、可撤销合同,(一)含义 (二)类型 (三)撤销权的行使,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 2、诚信原则 (二)约定条款不明确的合同的履行,二、履行抗辩权,(一)同时

10、履行抗辩权,1、含义教材P160. 2、构成要件(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即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2)双方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之分,应同时履行;(3)双方债务均届期满;(4)他方当事人尚未履行,例: 甲、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甲给付乙 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后甲交付了7 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问:乙 应如何行使抗辩权?为什么?,(二)先履行抗辩权,1、含义 2、成立条件: (1)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2)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3)双方债务均届期满; (4)他方未为先给付义务,即先履行抗辩权人是后给付义务人。,例:甲乙定有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日前交货,乙

11、收到货后一个月付款。但过了7月1日,甲未交货,但却要求乙付款,乙称:“你必须先交货,我1个月后再付款。”乙的主张有无道理?为什么?,(三)不安抗辩权,1、含义 2、构成要件 (1)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 (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义务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4)他方有难为给付之风险; (5)他方未提供担保,例: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2010年7月1日前交货,乙应于童年8月1日前付款。6月底前,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许。依据合同法原理,甲是否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为什么?,二、合同的保全,(一)代位权,1、概念 2、成立条

12、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届期满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亦届期满 (3)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不具有人身性 (4)债务人有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 (5)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已经危害到债权人之债权,例: 甲欠乙10万元且已到期,甲无其它财产,但 丙欠甲11万元且已到期,而甲没有向丙提出 任何要求其归还这11万元的请求,问乙如何 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撤销权,1、概念 2、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之债已届期满 (2)债务人有以下行为之一: A、放弃到期债权; B、无偿转让财产; C、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的 (3)债务人实施的行为,

13、已危害债权人之债权的实现,甲欠乙100万元且已到期,此时甲将自己的 一套价值120万元的住房以30万元卖给了 丙,实际上丙是甲的表哥其丙知道甲仍欠 乙100万元。问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一、合同的变更,1、含义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 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 充的行为。 2、合同的变更是合同的部分内容的变化,未 变更的合同部分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 了原合同,二、合同的转让,(一)债权让与,条件: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让与协议; 2、债权让与生效不以债务人同意为条件; 3、但债权让与要对债务人产

14、生效力则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未通知债务人则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生效; 4、债权能够转让,(二)债务承担,情形: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此时,原则上不需经债务人同意即可生效,但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生效;,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此为常态。但其生效以债权人同意为要件;不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无效,(三)债的概括承受,1、协议概括承受 即双务合同的一方将其债权与债务通过协议一并转移于第三人,并经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2、法定概括承受 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行使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由于承受原因源自法律规定,故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依单独通知或公

15、告通知而生效。,三、合同的终止,(一)终止的原因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抵消、混同、免除、提存等。 (二)终止的法律效力,第七节 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规则原则 1、无过错原则为主; 2、过错责任为例外。,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5、定金罚则。,三、“三金”的适用关系,“三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定金 1、违约金与定金不可同时适用,只能二选一;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可同时适用,只能二选一; 3、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同时适用,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二者的并用结果不得超过合同金额总额。,若三者同时并存,要分两步走: 1、比较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大小,以确定违约金的适用数额; 2、违约金确定后,比较定金数额,从中选出一个有利于非违约方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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