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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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答(赡养老人篇)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xx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xx元的扣除额度。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

2、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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