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校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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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章xx年校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根据xx年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发xx号)要求,为深刻吸取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xx年继续深入开展校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执法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执法措施,通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章行为倒逼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市

2、校车平安运行无事故。二、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一)共性问题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4.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5.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二)专项问题1、校司和自购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校司和自购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没有按照xx市校车安全督查项目及基本要求规定,配齐安全设施、明确安全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的;校司和自购

3、校车的学校(幼儿园)不落实校车例检制度的等问题。2、校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重点整治校车不按规定定期检测、加装座位、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未及时“清零”的;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提供校车服务;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质驾驶校车的等问题。3、学校(幼儿园)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乘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学生(幼儿)上下车护导交接不落实、台账不健全的等问题。4、校门口和校车运营线路安全隐患治理情况。重点治理校车营运线路安全隐患未得到整治的;校门口及校车营运线路交

4、通标识、危险地域警示性标识不完善的等问题。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xx年校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整治行动,由市校车办统一部署,各区、县(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一)各区、县(市)校车办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严厉查处校车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二)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部门“执法监管责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三)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交通教育、上下车交接等手续,发现校车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有权机关移交。四、时间安排各区、县(市)校车办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每季度组织开

5、展一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即1-4月份集中开展“春雷行动”、5-7月份集中开展“飓风行动”、8-10月份集中开展“霹雳行动”、11-12份集中开展“清剿行动”),对每次开展的集中行动要进行总结,总结工作特色及亮点,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四、工作要求(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等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二)落实监管责任。校车、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根据分级管理、分行业负责的原则,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拘留等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控,并加大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各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调度指挥、监督检查,对重点乱源紧盯不放,必要时进行挂牌督办。(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市)校车办于1月25日前上报本地区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每月25日前上报校车安全监管检查情况统计月报表和校车路面执法情况统计月报表,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15日前上报本阶段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总结(联系电话:,邮箱:)。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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