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租赁合同 [XX高速公路XX服务区下线餐厅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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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厅租赁合同 XX高速公路XX服务区下线餐厅租赁合同XX高速公路XX服务区下线餐厅租赁合同 出租方:XX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XX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为管理好服务区餐厅、修理厂,对XXXX高速公路服务区餐厅、修理厂租赁经营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接受了中标人(乙方)对本项目招标第 1合同标的的投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XX高速公路XX至XX方向XX服务区餐厅出租给乙方经营、乙方承租甲方XX高速公路XX至XX方向XX服务区餐厅事宜,经协商一致,

2、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定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场地 甲方出租第 5合同标的给乙方使用。第 5合同标的,由XX高速公路XX服务区下线餐厅组成,餐厅建筑面积353 m2,共两层,餐厅主体建筑为框架结构。第二条 租赁场地用途 允许在餐厅大门以内的室内空间经营餐饮业务和搭配餐饮经营销售的酒及甲方许可经营的饮料等食品(不得经营超出餐饮业范畴的小食品)等。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即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 31日止。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租金标准:合同期内租金按下表所列金额缴纳:租赁年度 起止时间 年租金额 第一年 2012.1.1-2012.12.31 人民币贰拾玖

3、万元整(小写¥290000.00) 第二年 2013.1.1-2013.12.31 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小写¥313200.00) 第三年 2014.1.1-2014.12.31 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338256.00) 第四年 2015.1.1-2015.12.31 人民币叁拾陆万伍仟叁佰壹拾陆元整(小写¥365316.00) 第五年 2016.1.1-2016.12.31 人民币叁拾玖万肆仟伍佰肆拾贰元整(小写¥394542.00) 合计 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壹仟叁佰壹拾肆元整(小写¥1701314.00) 注:第一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以满

4、365天为1个租金计算年)租金,以后各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浮8%。(二) 支付方式:转帐或现金支付。(三) 支付时间:租赁金每3个月(一个季度)交纳一次,每次交纳的金额为年租金总额的1/4,交纳时间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交纳第一次租赁金,以后每间隔3个月交纳一次。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书的承诺,乙方保证按照下表的要求按时向甲方交纳第 5合同标的的租赁金:交纳期数 交纳时间 交纳金额(元) 交纳期数 交纳时间 交纳金额(元) 1 2012年01月01日 72500.00 11 2014年07月01日 84564.00 2 2012年04月01日 72500.00 12 2014年10月0

5、1日 84564.00 3 2012年07月01日 72500.00 13 2015年01月01日 91329.00 4 2012年10月01日 72500.00 14 2015年04月01日 91329.00 5 2013年01月01日 78300.00 15 2015年07月01日 91329.00 6 2013年04月01日 78300.00 16 2015年10月01日 91329.00 7 2013年07月01日 78300.00 17 2016年01月01日 98635.00 8 2013年10月01日 78300.00 18 2016年04月01日 98635.00 9 2014

6、年01月01日 84564.00 19 2016年07月01日 98636.00 10 2014年04月01日 84564.00 20 2016年10月01日 98636.00 (四)付款帐户:账号户名:XX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XX广场支行 缴费需注明:XX服务区下线餐厅 年第 季度租金。支付后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至桂大公司物业及合约管理部备案。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合同生效后的1个月内,乙方必须到工商、税务、卫生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经营所需的一切手续,取得该餐厅餐饮业务和该修理厂汽修业务的合法经营权,各种证照必

7、须保持合法有效。乙方需在餐厅、修理厂醒目处张贴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物价部门颁发)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按期年检,做到合法经营;(二)乙方必须投入叁拾肆万肆仟伍佰壹拾元整(¥344510.00)(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投入的装修金额)以上的资金对租赁餐厅进行装修,且乙方必须制订详实具体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需经甲方审批后在甲方的监管下实施。乙方在餐厅的经营过程中要适当配置一些设施和设备,并符合行业等级要求,包括招牌、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技术人员和工人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注明的要求和乙方投标书中写明的承诺来实施;(三)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府有关政策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场所经营餐饮

8、业以外的项目,不得将该餐厅用于正常餐饮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所招聘的餐厅员工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标准和管理要求,并依照劳动合同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相关管理,维护高速公路文明优质服务窗口的形象。必须严格执行XX高速公路管理局星级服务区管理考评细则等有关规定。(1)乙方保证遵守、执行甲方的一切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条约,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努力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区的文明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文明服务形象;(2)保证提供服务优质;(3)随时愿意接受甲方的指导,积极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认真贯彻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各项行业管理工作指令,稳步提升乙方的经营管理水平;(4)

9、如果因为乙方(包括乙方所聘请的员工)的疏忽或过失等而违反了法律、法规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而给社会、顾客、甲方造成了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5)乙方服从甲方按照XX桂大投资公司服务区经营单位管理考评细则对乙方进行的行业管理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处罚;(五)乙方必须遵照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货真价实,不得有乱收费和以次充好等行为。如有顾客投诉,一经查实,乙方除向顾客道歉并赔偿以外,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行为恶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六)乙方应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必须按照供

10、水供电部门或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标准缴纳水电费。水电损失及水电设施维护费按所用水电费用的10%缴纳。水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3日前交清。严禁水、电表前偷用水电。一经发现,则每次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壹仟元整(¥1000.00)。(七)在本合同书生效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并交清所有应交款项后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并且,因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害,乙方愿意以履约保证金的80给予甲方作为补偿。如果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退租的,甲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八)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为在本服务区内工作的员工(服务区管理人员

11、、便利店人员、加油站人员、保安员、保洁员等)提供工作餐。工作餐的价格由甲方代表与乙方商定,但原则上只按成本价确定。(九)乙方应保持餐厅内外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及下水道畅通,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及农田,如发生污染引起的纠纷、索赔等,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照“谁污染,谁整治”的原则承担责任;(十)乙方在服务区内不能乱搭乱盖,因经营需要,需要改动房屋原有结构或设施、设备的(包括门窗、墙柱、天花板、排水沟、进水管、电线、电器等),必须将改动方案报甲方书面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甲方有权拆除,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乙方应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如果逾期不交纳超过3天以上,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肆仟元整(¥4

12、000.00),违约金由甲方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乙方逾期交纳租赁金的时间超过10天,由乙方承担单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向乙方追收应交款项;如果乙方在甲方发出交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应交款项,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的任何资产,乙方愿意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并且,如果因为乙方的单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上侵害的,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十二)为确保甲方的利益,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后,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业运营。(十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天内搬出物权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将租赁场地交还

13、给甲方。超过该期限,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将租赁场地收回,并且乙方在租赁场地内的财物或餐厅、修理厂内仍有余物,将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租赁场地内的所有财物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处置;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十四)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杜绝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件)的发生,并承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乙方人员严禁横穿高速公路,乙方车辆严禁在高速公路紧急通道掉头,若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十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作 为履约保证金。(

14、2)乙方中标后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四)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4)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十六)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服务质量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不得拖延。(二)出租餐厅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由乙方负责:(1)因违法经营,受到政府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做反面报道,给

15、甲方名誉带来负面影响的;(2)以假冒伪劣商品坑害顾客或受到顾客有效投诉三次以上且行为较为恶劣的;(3)不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办齐各种证照或保险的;(4)受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区高管局)、甲方警告二次以上或 责令整改无故不整改的;(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当地安全办、消防等部门以及 甲方调查确认为乙方责任,直接经济损失在壹万元(¥10000.00)以上的;(6)不按时交纳租金、水费、电费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等逾期十天的;(7)有偷用水、电行为二次以上的;(8)擅自转租、转让场地或利用场地从事非法活动;(9)不按时、按质、按量地向在本服务区内工作的人员提供工 作餐,影响员工正常工作和生活的;(10)

1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或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和纪律不听规劝,不纠正的;(1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未按要求对餐厅进行装修,或甲 方认可的装修投入资金小于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装修投入资金的;(12) 乙方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的;(13) 未经甲方批准,停业超过24小时的;(14) 员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四)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有权索赔,有权终止合同。(五)作为出租人,甲方将最大限度保证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合法经营,如遇到国家政策性变动或者战争、骚乱、暴动、地震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造成高速公路封闭等不可抗因素或不能归责于甲方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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