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安全教育日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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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安全教育日普法 _教育日普法 _教育日普法合江县真龙司法所开展全民 _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提高群众 _意识,丰富 _法律知识,增强 _责任感。2020年4月16日,四川省合江县司法局真龙司法所利用赶集日在真龙镇农贸市场内开展全民 _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网格员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 _ _法中华人民 _反 _法中华人民 _反 _法及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森林防火、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详细为群众讲解 _有关知识和案例警示,宣传维护 _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增强 _意识,共同参与维护 _和社会稳定。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与一切危害 _的行为作斗争,自觉增强 _

2、意识,将 _教育融入日常生活。 _教育日普法 “XX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 _ _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四个全民 _教育日。也许您觉得这部法律很陌生, _,这话题太大了,与咱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离得太远。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近年来,在日常生活中,危害 _的案件层出不穷,比如无意中为国外 _当向导而泄密、军迷在社交网站晒 _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等。 所以 _,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第一部分 何为 _? 一:全民 _教育日咋来的?答:xx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_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_ _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_法第14条规定:每年4

3、月15日为全民 _教育日。 二:什么是 _? 答:根据 _法第2条规定, _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三: _包括哪些方面? 答:为了体现总体 _观的要求,中华人民 _ _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个领域 对 _任务进行了明确。 四:什么是12339? 答:xx年11月,全国 _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 _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 _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

4、向 _机关举报 _行为或线索。 说起危害 _,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 _,这也是电影大片里演得比较多的,如007、FBI、CIA之类的人物。不要以为 _行为离我们很远。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90后廖某因为受 _好友的蛊惑,拍摄军港停泊的军舰舰号来获取报酬,触犯了法律。 案例二:李某受境外 _“飞哥”指示,成为境外 _情报机关的窃密工具,长期为其订购和提供境内内部军事刊物,并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大量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通过他的手流向境外,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据不完全统计,xx年以来,“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

5、运用*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20多个省市*名境内人员被“飞哥”策反运用。事后以上人员均被法律制裁。 第二部分 危害 _的行为及相关罪名 一、危害 _的行为有哪些?根据 _法规定,危害 _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 _的;参加 _组织或者接受 _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 _、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进行危害 _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二、涉嫌危害 _的犯罪罪名有哪些? 1.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 _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

6、、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煽动分裂国家罪: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 _、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5.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 _的行为。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_的行为。 7.资助危害 _犯罪活动罪: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

7、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8.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 _ _的行为。 9.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10. _罪:指参加 _组织或者接受 _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危害中华人民 _ _的行为。

8、 12.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三、中华人民 _刑法中危害 _罪相关法条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 _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四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 策动、胁迫、 _、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

9、罚。 第一百零五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 _的。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_的。 第一百零六条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八条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10、期徒刑。 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 _ _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 _行为之一,危害 _的: (一)参加 _组织或者接受 _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11、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 _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第三部分 如何维护 _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 _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

12、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 _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 _机关举报。 中华人民 _ _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 _,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 _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_是指

13、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_工作应当坚持总体 _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 _,构建 _体系,走 _ _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 _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 _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 _领导机构负责 _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 _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 _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 _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 _战略

14、,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 _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 _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维护 _,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 维护 _,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_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条 维护 _,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 _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 _的行为。 第十条 维护 _,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 _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 _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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