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打击XX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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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打击XX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 XX 县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 XX县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各银行集中清收一批、公安集中侦办打击一批、法院集中审结执行一批对社会影响大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案件,加大执法力度,惩处一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法人单位及个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高效清收不良贷款、处置抵债资产,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和提升。 二、打击对象 专项行动的重点打击对

2、象为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严重损害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债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为恶意逃废债务行为: (一)以非正常交易等方式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银行债务,侵害银行债权的; (二)通过虚构贷款主体、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逃废债务,或以 _、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恶意逃避、悬空、毁弃银行债务,侵害银行债权的; (三)未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损毁银行债权的抵(质)押物(权),侵害银行债权的; (四)为逃避偿债义务为他人提供担保,影响其自身偿债能力的;为逃避担保责任恶意设置担保圈抱团赖账的; (五)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产权不清的担保以及无法律依据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或恶意拒绝

3、补办担保手续的; (六)以多头开户、转户等方式,蓄意逃避银行机构对贷款的监督,致使银行机构贷款本息难以收回的; (七)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编制虚假信息,侵害银行债权的; (八)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通过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帮助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侵害银行债权的; (九)其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6 月 1 日6 月 30日)。 1.县政府成立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赵飞宇任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

4、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国资金融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市场 _、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行 XX 县支行、XX 银保监管组、县内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资金融局,XX 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调度等日常工作。 2.广泛开展恶意逃废债务排摸工作。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单位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个人 _进行梳理,摸清底数、掌握线索,提供典型案例,形成“逃废银行债务 _”,提出清收惩戒相关措施,于 6 月 30 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专项行动的各类 _。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过“XX”、XX 电视台、各金融

5、机构宣传栏及 LED 显示屏等媒体对逃废银行债务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强大舆论声势,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二)集中处置阶段(7 月 1 日8 月 20 日)。 1.对于在限定期限内(7 月 20 日前)积极归还银行贷款的,可从轻或免除处理;对限定期限内拒不偿还银行债务,依法依规予以打击,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联合制裁。 (1)金融机构将制裁对象列入“逃废银行债务黑 _”,限期纠正错误行为,将逃废银行债务的事实录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停止发放新贷款,依合同约定要求相关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停止提供开立账户、发售支票、对外支付等金融服务,

6、对逃废银行债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任其它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 (2)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加大金融诉讼案件审理、执行力度,加大对严重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并通过中国执行 _网等公共媒体进行曝光,从舆论上给被执行人以压力,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3.建立金融涉诉案件协调工作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金融涉诉案件执行情况通报会,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 (三)工作总结阶段(8 月 21 日8 月 31 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打击逃废银行债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

7、组办公室汇总。 四、职责分工 (一)县国资金融局。统筹组织专项行动,及时分析、研判工作情况和走势;加强工作协调督导;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并上报县政府。 (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上报、配合查处本区域内企业和个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 (三)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拖欠银行债务采取诫免谈话、行政问责及党纪处分等多种行政措施落实清欠工作。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各单位开展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 _。 (五)县公安局。对恶意逃废债企业进行严厉打击,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恶意逃废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情报信息收集和案件侦破工作;依法有效控制逃废债案

8、件 _,确保相关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六)县 _。加大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依法及时对经济金融债权案件立案和审理,依案件当事人申请及时对案件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各类资产保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恶意逃废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_网上曝光;依法严厉制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人员,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七)县检察院。督办指导逃废债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和立案监督等工作。 (八)县司法局。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逃废债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九)县发改局、县市场 _、县经贸局。负责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被列入“逃废银

9、行债务黑 _”的借款人,在信用信息系统中记录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事实。 (十)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行动经费的保障工作;县税务局负责涉嫌恶意逃废债企业和个人纳税情况等的查处及其它相关工作。 (十一)人行 XX 县支行。牵头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管控,及时收集信息;负责监控逃废债企业和个人的支付结算、资金流向等情况,依法对涉嫌逃废债企业和个人的开户、支付结算业务等采取暂停和延长办理等限制性措施。 (十二)XX 银保监管组。负责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梳理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单位),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联合制裁措施,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十三)各银行

10、业金融机构。负责建立风险企业日常监控机制,密切关注相关企业各种非正常经营活动和逃废银行债务的苗头和信息,重点关注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动向,及时上报企业逃废债行为;积极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申请资产 保全,防范企业以逃废银行债务为目的的各类违法行为,并依法采取联合制裁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要站在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和运行机制,按照“积极稳妥、有力有效”的要求,对排摸的情况逐案进行分析,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和方案,确保重点突出,严厉打击;通过多种措施推进问题的解决。 (三)强化督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办力度,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打击逃废银行债务案件办结率、办结金额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提出对策举措,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对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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