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

上传人:1598****930 文档编号:149842166 上传时间:2020-10-3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规章制度 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规章制度 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规章制度 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章制度 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章土地开发整治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管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有关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促进土地整理工作廉政建设,根据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按程序办事。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严格执行省级、市级、县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不准拉关系、走后门、跑项目。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五项基本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法人职责;对项目基本情况、招投标和土地权属调整等进行公告;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工程施工招投标进入县

2、招投标中心进行;按照统一组织、异地监理、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监理队伍;项目各个环节要增强社会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委托从事项目测绘、可研报告编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招标代理、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决算等相关业务单位,均须符合相关资质条件,重大项目和符合招投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 四、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财务内部稽核与管理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不准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确保

3、项目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项目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项目管理中,不得在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或本单位支付的费用;不得索要或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参加其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其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工程施工器械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接受或要求其为单位或个人的办公室(住宅)装修;不得接受或要求为其个人的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方面提供便利;不得从事与其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营活动。 六、严禁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及其亲属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各个环节中,为相关单位牵线搭桥从中获利,也不得在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合同单位中任职、兼职,领取报酬。 七、国土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系统工作人员在土地开发整理的立项上报、工程招标、现场管理、检查验收、工程款拨付等工作中的索贿、受贿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