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内涝防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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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区内涝防治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城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城市内涝等突发事件,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县城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 _防洪法中华人民 _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礼泉县城区实际情况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因素导致的县城城区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

2、、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第二章城区概况 第五条地理位置 礼泉县城位于县境最西端,地处东经1082505、北纬342618,是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县城海拔550米,距咸阳30公里。县城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光热条件较好,雨量适中偏少,多年平均气温12.9,日照2215.6小时,年平均降雨量558毫米,其中7-9月份降雨量265毫米,占年降水量的47.5%,为汛洪发生的主要时段。 县城区规划总面积22.5平方公里,各类建筑1100余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135个,总人口10.4万人(含流动人口)。 第六条排洪现状 洪涝风险分析:县城区北

3、依泥河,西高东低,总体上自北向南呈扇形展开。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突发性暴雨灾害频繁发生,县城区低洼地带、排水不畅地段特别是南新街、桃园路时常被淹,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为城市防汛的重中之重。 重点防护对象:礼泉县城区低洼地带和排水不畅地段,为城市防汛的重点。重点防汛部位主要有:南新街、桃园路、同济广场和市政街西段。主要防护单位有礼泉县委、县政府、县医院、中医医院、中西结合医院、妇幼医院、机关幼儿园、金花幼儿园、逸夫小学、汤房小学、仓房巷小学等重点部门单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框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县城区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任

4、总指挥,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总指挥,人武部、政府办、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信息办、水利局、教育局、公安局、审计局、民政局、融媒体中心、卫健局、交通局、公路段、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自然资源局、市场 _、城管执法局、气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电力局、城关街道办、城市社区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指挥部职责 1.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制定和组织实施礼泉县城区内涝防治应急预案。 3.研究部署城区防汛应急措施。 4.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在防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指挥部办公室职

5、责 1.收集、和分析城区暴雨、洪涝灾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报告指挥部。 2.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定,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物资储备情况。 3.在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建立县城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区防汛工作。 5.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 第十条成员单位职责 各相关单位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和严密的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 1.人武部 负责组建防汛抢

6、险民兵营,组建民兵预备役抢险队伍,组织抗洪抢险模拟演练并执行指挥部的抢险指令; 根据汛情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2.政府办 负责重要情况及信息的上报工作。 3.应急管理局 负责灾情险情的应急抢险组织、灾情统计以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接收、分配和监督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4.住建局 负责城区雨水防涝专项规划,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

7、; 负责城区道路、排洪沟、地下排水管网的建设;负责组建城区防汛抢险应急分队;负责汛期各类信息收集、处理,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城区道路、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抢修工作;负责雨(污)水接收井及相关设施的日常管理,做好雨、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畅通;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5.水利局 负责城区河道清障及堤防管护工作,确保城区河道、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时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 负责水利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抢修加固工作,确保城区安全供水的水源保障;负责组建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6.教育局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 负责做

8、好汛期险情发生后在校学生的疏散撤离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7.发改局、财政局 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负责防汛抢险和救灾所需经费的筹措及相关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项目的协调安排;负责城区防汛应急资金的安排;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8.公安局 负责编制汛期戒严、安全保卫等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妨碍和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挥公安干警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完成指

9、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9.审计局 对防汛救灾款物的调拨、管理、使用情况适时开展跟踪审计; 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0.民政局 组织救灾捐赠等; 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1.融媒体中心 负责对城区防汛抢险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及时发布指挥部雨情、汛情方面的通报、通知、通告和命令;负责汛情、灾情声像资料的收集、发送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2.卫健局 对防汛抢险时的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疫工作负总责; 编制汛期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方案,报指挥部备案;负责组建能够保障防汛应急需求的医疗救护队和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预备分队;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3.交通局、公路段 负责做好公路交通

10、设施的内涝安全工作; 负责汛期抢险道路的抢修工作;备足防汛抢险车辆,负责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负责组建能够保障防汛应急需求的应急运输分队;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4.市生态环境局礼泉分局 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加大汛期水污染事件的查处力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5.自然资源局 负责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建设、滞洪区、灾后重建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 组织对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等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地质灾害信息;负责组建能够保障防汛应急需

11、求的抢险应急分队;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6.市场 _ 负责汛期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汛期市场物价稳定; 严厉打击一切囤积物资、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7.城管执法局 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雨前及时清扫和运输道路上的垃圾杂物,雨后及时清扫道路,尽快恢复路面清洁; 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8.信息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负责制定汛期通讯应急保障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指挥通信畅通;负责组建能够保障防汛应急需求的通讯设施抢险应急分队;

12、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19.电力局 负责制订汛期供电应急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负责组建能够保障防汛应急需求的电力设施抢险应急分队;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20.气象局 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暴雨和雷电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 _; 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21.城关街道办、城市社区 对管辖区域内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积极配合,落实好撤离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自组建一支能够保障防汛应急需求的城区防汛抢险队;完成指挥部下

13、达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预防和预警 第十一条预防预警信息 县气象局、水利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与预报,及时报送指挥部,提前预警。一旦出现险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出警报;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发布汛情通报和防汛抢险命令等信息。各单位接到警报后,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有序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洪水水情预报和暴雨山洪预报 城区洪水预报: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为依据。 第十三条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洪涝受灾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

14、握受灾情况,并向县政府和指挥部报告。城关街道办、城市社区制定各自管辖区域防汛应急预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防洪设施监测和巡视 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城区建立防洪设施监测责任制和巡视员岗位责任制。居民小区及城中村由城关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负责; 单位家属楼由建设单位负责;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由各产权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内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洪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落实各机关、

15、企事业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落实监测制度和预防措施。 工程准备:住建局及时完成各类排水设施检查修补及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部门及时清除城区河道垃圾,疏通河道;城关街道办、城市社区做好辖区内各类险情排查,并积极组织抢险,安全有序撤离群众,负责县城小区居民房屋、市政设施等的摸底排查,组织人员巡回检查,并做好群众疏导、居民安置等工作。 预案准备:及时修订完善礼泉县城区内涝防治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突发汛情的应急方案,立足于早防汛、防大汛。 物资准备: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防汛成员单位合理配置并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抢险物料。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的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依据部门职责,限时整改。 2.礼泉县城区内涝防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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