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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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编号:XCJYF-2017-020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二一七年九月七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第四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政府采购机构,就“2017年度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XCJYF-2017-0202.项目名称:2017年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项目。3.采购内容: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分成两个标项,标项一:预算19.96万元;标

2、项二:3万元。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验收报告),生产厂家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3)具有从事教学仪器及设备的相关资质。(4)具有较

3、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对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领取标书(1)时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15日止(工作时间)。(2)领取标书地点: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采购部(上塘路201号下城区教育局D区四楼402室)。(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施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一份)。提供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本地机构需提交在本市区设有投标货物的

4、售后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贰仟元整;标项二:人民币叁佰元整。以银行(电子)汇款的形式缴至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至少于开标前一天到账(单位名称: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庆春路支行,帐号:1202020219900215570)。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需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缴款人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视作无效)。8.答疑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9:30。请在2017年9月15日16:00前将质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交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采购部(上塘路201号下城区教育局D区四

5、楼402室)。如没有书面质疑函,将不组织答疑会。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7年9月28日14:30,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上塘路201号下城区教育局D区三楼305室)。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9月28日14:30,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上塘路201号下城区教育局D区三楼305室)。11.联系方式: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采购部,联系人:方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5336072,传真:0571-85336072。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二一七年九月七日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一、项目

6、名称:2017年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项目二、项目内容: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分成两个标项,标项一:预算19.96万元;标项二:3万元。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下城区各采购学校内),并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如需要的话)。采购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决定预中标人。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三、项目实施地点:下城区各采购学校内。四、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设备必须是符合教育配备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其中国产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优先采购。2.投标设备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原装合格产品,为当

7、前市场主流品牌。所供设备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未曾开箱使用,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符合采购单位的采购要求。3.设备验收后根据国家质量相关规定及投标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必要时提供备品备件,保证采购单位的使用。五、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六、质保期:按照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规定,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器材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提供7*12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免费现场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期:在使用的所有时间范围内,提供多种方式的技术支持。2协议书及合同名称2017年

8、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项目合同(协议)。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3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45天。4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人民币贰仟元整;标项二:人民币叁佰元整。以银行(电子)汇款的形式缴至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单位名称: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庆春路支行,帐号:1202020219900215570)。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需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缴款人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视作无效)。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6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会议

9、室(上塘路201号下城区教育局D区三楼305室)。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14:30。8开标时间:2017年9月28日14:30;开标地点: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上塘路201号下城区教育局D区三楼305室);联系方式: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采购部,联系人:方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71-85336072,传真:0571-85336072。9中标履约金:中标总价的5%,在与采购人签署2017年下城区教学仪器设备招标项目合同时,以银行(电子)汇款的形式(谢绝缴现金)缴至杭州市下城区教育技术中心及青蓝小学。10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

10、如何,招标采购机构及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下城区所属学校在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器材供货有效期和采购限额标准内执行。2项目说明2.1 项目说明见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2.2下城区教育技术中心作为本项目的采购单位(合同中的甲方),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作为项目采购机构,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2.3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

11、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5 推荐中标人: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该项目的预中标人。2.6投标人必须承诺签订供货合同后六十个自然日内将供货产品按要求免费送至各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完成安装调试;2.7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和环保产品。对纳入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以及被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予以采购。2.8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均是客观真实的。2.9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设备不是已经停

12、产的产品,否则终止该项目中标资格。2.10制造厂商应确定本项目的总协调人、供应商联系人的姓名和详尽的联系办法。总协调人全权负责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对其投标产品的有关咨询、查询、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投诉等事务。总协调人信息、供应商信息、售后服务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必须明确详尽(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和电子邮件信息),并采用电子表格的形式集中编制在投标文件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5定义5.1 “采购机构”系指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受下城区教育局的委托,组织本次招标。5.2 “采购人”系指

13、下城区教育技术中心5.3 “采购单位”系指下城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小学。5.4 “投标人”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规定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厂商或其唯一授权供应商。5.5 “设备”系指本次招标拟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器材,包括配件、附件、备品备件、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等。5.6“服务”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承担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验收和交付使用后承诺履行的售后服务等类似义务。6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

14、及投标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程序、合同和协议书主要条款等,主要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l 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四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l 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7.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合同条件、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8. 招标文件的解释8.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

15、2017年9月15日下午16:00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机构(下城区教育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采购部),采购单位与采购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没有书面形式的质疑书,采购机构将不组织答疑会。8.2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和答复。8.3 不论采购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 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0. 投标报价10.1 标的物及投标要求10.1.1本次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器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10.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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