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149706878 上传时间:2020-10-2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6.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论构建我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邢晶晶摘要: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 本文以探讨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最突出 的问题一一老人护理问题的解决为研究对象,运用数据分析、对比分析等实证方法,对世界各国解决老年护理问题所采取的方法和途径进行研究,提出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制度模式上以强制的社 会性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主要选择,同时鼓励并支持发展商业性护理保险, 对于从 社会保障机制和制度层面解决老年护理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关键词:老年人护理保险护理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 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

2、业保险为补充,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中,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至关 重要。近年来,由于国家和全社会重视程度的提高、 相关的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和有关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大保险为主要内容的 社会保险事业获得全面的发展,其涵盖的被保险对象的范围和保险种类不断扩大 和增加,在服务和保障国民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并不断完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缓解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老龄化社 会带来的新的社会压力显得越发迫切和重要。本文拟就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 主义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一、我国老年人护理事业状况根据世界各国对老

3、人年龄的划分,60岁以上可以定义为老人。其中,6069岁为低龄老人,7079岁为中龄老人,80岁以上为高龄老人。据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的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人口的 10%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中龄老人人口占总人口的 7%以上,便可以定义为老龄化社会。【2】我 国2005年全国1 %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 5 亿人,占总人口的7.69%;另据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显示,截至2006年6月1日零时,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为14 65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了 10%。这两项指标表明,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据我国政府的预测,至

4、U 201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1.74亿,约占总人口的 12.78%;到2051年,将达到4亿多的最高值,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 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占老年人口总数的 12.25%。【3】可见,与世界上其他国 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基数大、增幅大,老龄化压力更为明显。人口的老龄化,必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老人的 护理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平均生活不能自理率为 8.81 %。【4】据此推算,全国目前有1 270万以上的老人届于生活不能自理,加 上生活只能半自理人群以及其他需要不同形式的特殊护理人群,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保守估计超过3 000万人

5、。将这类老人的晚年生活照顾好、护理好是全社会 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目前,我国老人护理基本上沿袭的是居家养老方式,以配偶子女护理、雇工护理为主,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护理为辅(我国目前养老机构床位占老年人口的比 重仅为0.84%,也就是说,1 000位老人才拥有8张床位。2006年底全国城市 福利机构的年末床位只有417.9万张,农村床位数89.5万张【5】,相对全国1 亿老人而言,比例是很低的),因此,在这一模式下家庭无疑成为老人养老护理 的主要承担者。由于农村大多数地区尚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制度还处于试点阶段,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护理相比城市更加缺乏保障。一

6、方 面,自上世纪80、90年代以后,农村宵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宵壮年的外 出使得养护老人的直接劳动力数量大量减少。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口中的相当部分不仅不能享受养老和护理服务, 还要承担一定的劳动,加剧了身体老化和病 化的程度。据安徽省的一项抽样调查,农村老年人在生病时护理照料情况严重缺 乏,39.1%的家庭仅能提供 偶尔有人照料”,14.6%的家庭 太忙,无人照料”, 也就是说,一半以上的农村老年人生病需要护理时,得不到基本的护理。【6】目前我国老年人护理情况与党和政府提出的 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目标存 在着相当的差距。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的老年人能否得到基本的长期的生活护理,应当成为衡量

7、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重视和发展以老年人为主体的老年长期护理体制和机制应当成为我国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 任务和使命。一般而言,成熟的长期护理体系包括正规的医院护理、 广泛的社区 服务(即公共卫生、初级保健、康复保健和临终关怀 )、家庭护理、私人疗养院等 在内的综合护理体系。而我国目前仍停留在家庭护理为主的护理模式,严重缺乏专业护理机构和专业护理人员。【7】二是护理资金严重缺位。老年护理,需要大 量的资金投入。在医学上,护理按照生活依赖程度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 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类,最低的部分护理依赖型护理人员的年均护理费用在5 000元以上。如果按此标准计算,

8、全国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3 000万老年人口的护理费用,就在1 500亿元以上,老年护理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是不现实的。 如果全部仍然由家庭负责,对于相当部分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因此,必须对我国的老年护理体制和机制进行反思和重构。【8】二、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初步设想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应当建立以老年长期护理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助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一)老年护理制度建设的总体设想1. 坚持 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设计中尤其要注意平衡国家、企业、老年人、护理机构等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利益。要始终站在老有所养”的角度和立场考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立足国情、民情

9、,注重引进和创新, 及时研究和发现老年护理的普遍和特殊性需求并创造条件不断予以满足,体现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9】在具体法律制度的设计上,不仅要从医疗护理、居家护 理、护理防治以及护理环境、护理质量等方面为需要护理服务的老人提供应有的 保障,还要特别注意对痴呆、高位伤残等特殊老年群体制定特殊的政策; 对农村 及城市贫困老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老人分别制定特殊的护理政策和资金承担 方式,使他们的特殊护理需要得以最大程度的实现。2. 以社会性保险为主要形式,以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形式。为此,应当针对老 年护理保险的这两种基本类型,分别制定相应的老年护理保险法和老年护 理商业保险法,作为护理保险法律的基

10、准制度。老年护理保险法是老年护理 保险立法的核心【10】。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中,既要考虑到老年护理保险作为社 会保障措施的一种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共性,也要充分考虑到老年护理保险在 保障目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障方式上的特殊性,科学设计、合理安排。 逐步形成一个完善的解决老人护理问题的制度体系。(二)科学地设计老年护理保险的模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针对不同地 区经济发展条件,实行多种模式和类型并存互补从经济发达国家发展经历来看,人口老龄化与其经济发展呈现出正相关, 一 股是先富后老,而我国人口老龄化却不是这样,而是在经济欠发达,处于发展中 国家水平时出现的,因此社会经济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承

11、受能力较差,并未具备发达国家雄厚的物质基础。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老年护理社会保 险制度有较大的难度【11】。较为可行的方案是通过国家立法对护理保险的类型、 模式及运作作出原则性规定,授权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通过地方立法确 立各地区具体的老年护理社会保险制度。待经济发展到相当水平时再制定护理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实行统一的护理保险制度。考虑地区间的差异, 不同的地区承担的政府主体及承担的保费比例可以有所不同。比如,可以省为单位规定本省内城镇职工老年护理保险费用政府、企业和个人承担的比例。经济条 件好的东部地区,可以实行县级财政承担保险费用的政府部分。【12】中部地区, 地

12、级(市)财政承担,地级财政有困难的省财政补充。西部地区,省级财政承担保 险费用,省级财政有困难的国家财政补充。【13】(三)护理保险制度设计中的规范管理和政策引导1. 要科学划定护理服务等级,合理界定给付水平。据护理服务的内容不同,将护理服务划分为不同的护理等级, 可以提高护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降低护理 费用。2. 要通过规范设计上的政策倾斜,引导和促使居家护理”成为老年护理的主 要护理模式。目前,老年护理模式主要分为居家护理和专门的护理机构护理两种 方式。两种方式相比较,居家护理,护理人员上门服务这种方式更适合中国的养 老观念和习惯。要努力通过相关政策引导和优惠措施,实现居家护理人数达到需

13、要护理人数80%以上的比例目标。3. 尊重老人选择保险金给付方式的权利的同时,要引导实现以实物方式(即护理服务)给付为主要给付方式。在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上,对于两种方式:护理 保险金现金给付和护理实物,也即护理服务给付,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对于护理专业机构护理的老人,应当规定保险金直接支付给护理机构, 如果保险 金高于护理费用,老人可以选择护理机构提供的附加护理服务, 但不可领取超出 部分的保险金。对于符合护理条件,选择居家护理的老人,要尊重老人对于保险 金给付方式的选择权,可以选择护理机构上门予以护理服务, 也可以直接领取现 金形式的保险金,但是选择现金给付的,其保险金要予以20%以

14、上的扣减,促使老人尽可能地选择接受护理服务。 另外,在护理过程中,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 还应当尊重老人对护理时间、方法、人员等的选择权。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有关国家推行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之初基 本情况的相似性,结合所进行的各种创新实践取得的成果, 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 的立法现状和对策进行尝试性探究,希望能为完善我国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提供 一点可供参考的设想。参考文献:【1】荆涛.长期护理保险研究.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彭荣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研究评述J.合作经济与科技。【3】苏永莉.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需求分析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4】苏永莉.影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供求因素

15、分析J中国保险。【5】王杰,戴卫东.长期护理保险在中国的选择 一一基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J.市场与人口分析【6】肖友平,任小红.中国实行长期护理保险的意义J.现代护理。【7】杨雨亭,王绪瑾.我国老年长期护理险研究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8】朱凌燕等.我国建立护理保险的探讨J.护士进修杂志。【9】林嘉.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王东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M).法律出版社。【11】魏加宁,养老保险与金融市场一一中国养老保险发展战略研究( M) .中 国金融出版社。【12】宋晓梧,完善养老保险确保老有所养(M).企业管理出版社。【13】罗元文,国际

16、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M)。中国经济出版社。Paper topic : Concerning constructing Chinas elderly care insurance system Abstract : China has entered into aging society background, this paper discusses an aging population of the most prominent problems bring-old man care to the solution of the problem for the study, using data analysis, com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