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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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其委托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的组织或者机构(以下称无线电主管部门)依照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出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本规则。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则规定的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无线电主

2、管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违反无线电管理秩序的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第四条 行使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并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应当符合法律立法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三)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四)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

3、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当;并综合考虑个案情况,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相关因素,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五)对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第五条 行使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违法行为人主观恶性;(二)违法金额;(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四)违法行为涉及的区域范围;(五)违法次数;(六)违法行为手段;(七)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程度;(八)其他依法应予考虑的因素。第六条 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实行分级自由裁量制,即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

4、、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等级。 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事由存在,对某些形式违法但实质上不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行为不给予行政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进行处罚。如有数个法定处罚幅度的,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的下一个处罚幅度内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和处罚种类内,对违法行为适用一般处罚所规定的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 一般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相对适中的处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情节的,在法定处罚种类及幅度内给予一般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对违法行为适用较重

5、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第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 精神病人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除外;(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已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处罚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一)项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前款第(二)项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

6、了之日起计算。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无线电主管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二)未影响合法无线电业务正常开展或影响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经责令改正并达到整改要求的;(三)受他人诱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四)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7、(五)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六)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且初次违法的;(七)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违法行为的;(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二)经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后,仍然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三)妨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四)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五)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8、六)对举报人、投诉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对可能影响自由裁量结果的案情作充分调查,听取和核实当事人有关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讨论情况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听证报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和依据。第十三条 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和监督。第十四条 当事人的违

9、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粤经信法规2015189号)的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执法人员依照本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处罚过错责任:(一)未按照本规则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二)不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前款涉及行为的,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行政处罚过错责任。第十六条 附件广东

10、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与本规则配套使用,实施时间和有效期与本规则一致;除特别说明外,处罚违法情节及处罚裁量标准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表中设备货值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按违法提供服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粤工信规字20187号)同时废止。附件:广东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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