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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问收获问耕耘2011预习契税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汇报人:xxx.2011预习契税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9-07-18 2010-7-27 10:21:00文章来源:财考网打印|复制链接| 本文Pdf下载| 本文Word下载一、计税依据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
2、市场价格核定。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以按照评估价格或者土地基准地价确定。(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契税计税价格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4)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5、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二、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