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买卖合同及交接协议书--修订编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船舶买卖合同及交接协议书--修订编选(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船舶买卖合同船舶买卖合同 卖方: 地址: 买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协,本着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原则达成转让船舶“ ”的协议。协议如下: 一、船舶概况 船名: 船籍港: 船舶种类: 船体材料: 造船地点及时间: 年 月 日 尺度 总长: 米; 型宽: 米;型深: 米 吨位 总吨: 吨; 净吨: 吨 主机 种类: ; 数目 ;功率: 千瓦 推进器:螺旋桨 数目: 合同价款 上述转让船舶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自协议签订之日样一次性付款人民币 元整。 三、交船地点及时间 买卖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在 码头进行交船仪式。 四、交船条件 1.卖方转
2、让船舶“ ”给买方。船体、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导航、 船舶属具等需齐全。 2.卖方协助买方到该船舶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原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的注 销手续。注销证明书原件交买方备用。 3.卖船方保证转让给买船方的船舶所有证书证件齐全、有效。船舶未查封、 抵押; 4.卖方保证转让给买方的船舶没有第三人向买方主张权利; 5.卖方保证转让给买方的船舶无债务负担。卖方违反上述保证给买方造成 损失的,则买方受到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与赔偿。 6.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船舶所有权登记应于结清余款后 的 日内开始办理,并于 日内办理完毕。 7.船舶其他证件由卖方按规定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六、债务及风险的承担
3、 船舶交接前的债权债务、所属费用及其他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船舶交接 后的债权债务所属费用及其他风险责任由买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卖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将船交接给买方,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得 拖延交船时间,否则即是违约;买方必须于卖方交船日前将购船款付清,否则即 是违约。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 整。 十、争议的解决方法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买卖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双方 各执二份。 卖方(签章): 买方 (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买卖船舶交接协议书买卖船舶交接协议书 卖方: (以下称甲方) 买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签“ ”号船舶买卖 合同,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在 码头进行 了交接, 甲方已经将 “ ” 号船交付乙方, 乙方同意并接收该船, 交接前债权债务及其他风险由甲方承担;交接后的债权债务及其他风 险转移至乙方承担。该交接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交接地点: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