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召回及追溯演示幻灯片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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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标准与法规,第六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Food Standards and Laws,第六章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返回,第一节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概念及意义,返回,1950年以来广泛用于生产化工产品聚丙烯酰胺的前体物质。聚丙烯酰胺主要用于水的净化处理、纸浆的加工及管道的内涂层等,丙烯酰胺,案例,2002年4月瑞典国家食品管理局和斯德哥尔摩大学研究人员率先报道,在一些油炸和烧烤的淀粉类食品,如炸薯条、炸土豆片、谷物、面包等中检出丙烯酰胺;之后挪威、英国、瑞士和美国等国家也相继报道了类似结果。 丙烯酰胺具有潜在的神经毒性、遗传毒性和致癌性。 食品中丙烯酰胺的污染引起了

2、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我国居民是否有健康风险? 对食品进行丙烯酰胺的危险性评估才能回答 哪些食品含有丙烯酰胺? 各人群摄入量是多少? 是否有危害? 危害大小 ,食品中丙烯酰胺的形成 食品中丙烯酰胺的含量 人群丙烯酰胺的可能摄入量 一般人群1ug/kg bw/天;高消费者大致为4ug/kg bw/天 健康危险性评估: 低风险!(致癌性、神经毒性),谁组织开展食品风险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三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哪个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法第二章“食

3、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国家级技术机构,1.1 食品风险理论的基本概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是一种系统的用组织科学技术信息及其不确定性信息,来回答关于健康风险的具体问题的评估方法。,1.1 食品风险理论的基本概念,风险是指某种特定危险事件(事故或意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也就是

4、说,风险是由两个因素共同组合而成的: (1)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即危险概率) (2)危险事件(发生)产生的后果 低风险:危险发生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 高风险:危险发生的概率明显高于正常情况,第一节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何要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生物性 化学性 物理性 危害,食品安全 风险评估,高风险 低风险,1.1 食品风险理论的基本概念,食品安全事件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属于高风险事件。 对于高风险我们必须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而要采取防范措施,首先就是要做到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就是对风险进行评估,进而根据风险程度来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去控制或降低风险,并且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中保证

5、风险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风险交流状态。,1.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意义,通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可以发现更多的食品危险物,降低食品安全潜在的危害因素及概率。 有助于对各种争议、高成本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客观评价 有助于建立一整套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有助于“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计划的制定 有助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的制定 有助于权衡界定不同危害物质所产生的风险因子 有助于通过科学方法证明技术标准的合理性 有助于为合理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及进行风险交流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二节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返回,识别对象?,食品标准与法规,第七章 食品召回及追溯,Food S

6、tandards and Laws,第七章 食品召回及追溯,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返回,第一节 食品召回,返回,1.1 食品召回制度的历程,2002年1月,北京首先实行“违规食品限期追回制度”,开辟了我国食品召回的先河。 2004年4月7日,国家药监、公安、质检总局等8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提出在吉林辽源、黑龙江大庆等5个城市开展食品召回试点工作 2004年国务院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1.1 食品召回制度的历程,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发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

7、定:“对不合格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2006年上海市药监局出台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试行) 部门规章:2015年3月11日,食药总局12号令发布新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98号令,发布并正式实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2011年5月20日征求修改意见。) 法律:2015 年 4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53条(2015版63条)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迅速提升了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层次和法律效力。 ),我国食品召回的主要

8、法律法规依据? 食品安全法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1.2 现行食品召回制度设计,我国食品召回采用“二级监管”的模式。,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权范围内统一组织、协调全国食品召回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召回监督工作。”,新规定,旧规定,1.3 我国食品召回的原则,1

9、、哪些食品需要召回? 食品安全法第63条规定: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1、哪些食品需要召回?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食品召回的条件?必须有危害后果吗?,1.4食品召回的主体,第三条食

10、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二十条),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第二十条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食品经营者在召回

11、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召回的主体?,1.5食品召回的对象,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第45条),1.6 食品召回的分类, 主动召回:就是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自行检查,销售商、消费者举报、投诉或有关监管部门通知等方式获知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时,主动对该食品进行的召回。, 责令召回:是指厂商恶意隐瞒不安全食品、拒不采取纠正措施时,由政府实施责令召回。,(1)根据食品召回的方式分:,1.6 食品召回的分类,(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

12、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

13、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1.7 食品召回制度的作用,1.8 我国食品召回的原则,2、食品召回坚持哪些原则? 食品召回的实施,必须完全、彻底、及时。包括进行有效的内部和外部沟通,停止不安全食品的生产和销售,针对缺陷食品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食品召回要以建立规范食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为实施保证。(如:ISO22000可追溯性系统) 食品召回必须填写召回记录。明确召回的原因、范围、评估的结果及处理意见等,1.9 我国食品召回的程序,在我国,无论是主动召回还是责令召回,其程序和步骤如下:,企业提交评估报告,专家委员会认定,提交召回计划,实施召回公告,召回处置,1.9 我国食品召回的程序,1、企

14、业提交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内容主要有: 该产品的使用是否已经导致消费者患病或受到伤害; 针对不同人群及其他可能接触该产品的高风险人群的危害评估; 针对可能接触食品的高风险人群的危害风险评级; 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危害发生的短期后果及长期后果。,1.9 我国食品召回的程序,2、专家委员会认定 通过企业提交的评估报告,专家委员会将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分类,确定召回层次,制定召回计划。 3、提交召回计划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第15条对召回计划的内容作了规定:.。,1.9 我国食品召回的程序,4、发布召回公告 食品召回办法第十七条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

15、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发布的召回公告应当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链接。 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中央主要媒体上发布。 (相关条款:第16、17、18、19条),1.9 我国食品召回的程序,5、召回处置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

16、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不具备就地销毁条件的,可由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销毁处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集中销毁处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能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思考题: 1、食品召回? 2、食品召回制度的发展? 3、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召回的监管部门是谁?与老的监管制度的区别? 4、食品召回的主体、对象、召回方式(类型)、召回原则和程序、召回后的处置?,第二节 食品追溯,返回,2.1可追溯体系的由来,1990年英国疯牛病(BSE)爆发时可追溯体系的产生及其在国际范围内发展的导火索。 政治上,BSE使欧盟各国之间产生了矛盾,欧盟的权威性受到挑战。 经济上,BSE危机使欧盟损失惨重。 导致了公众对政府监督下的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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