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修订编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修订编选(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 护理人员的科学、合理配置是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的前提,医院按照卫生部开展优质护理人力配置的要求、结合医院情 况对全院各病区的岗位进行定编、定岗,依据护理岗位的需求配置护 理人员,随着医疗业务的增加,病区内常会收治一定数量的加床,为 保证护理工作质量,结合护理部收治加床患者护理人力配置方案,特 制定科室护理人力调配规定: 一、每日安排休息的一名护理人员作为机动人员,要求机动人员手机 24 小时内处于畅通状态,当被通知上班时 30 分钟内到达科室,进入 工作状态。 二、科室收治的患者突然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抢救患者等其他 情况,护士长进行人员调配:临时通知机动人员,调配时注意人力的 合理搭配,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病人的安全。 三、 病房收治加床的患者数超过编制床位的 30%时, 向科护士长汇报 由科护士长在片区内进行调配。 四、 病房收治加床的患者数超过编制床位的 50%时, 由护理部在全院 内进行调配,启动护士机动库。 五、在充分调配的基础上仍不能保障护理人力时,动员科室人员放弃 休息、休假自愿上班,给予适当经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