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修订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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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 目录 一、总则 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三、劳务报酬 四、工作时间 五、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六、劳动定额管理 七、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八、劳动纪律 九、奖惩 十、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 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 工伤保险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 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 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

2、工提供必要 的劳动条件、 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 同时享有建筑施工建议权、 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第五条 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 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 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公司人力资 源部保留复印件。 第七条 公司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物) ,不得扣留员工的身 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三章劳务报酬 第八条 工人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东莞 市当年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 第九条 工人的加班加点工资以每次 元,每次工作时间 小时来计算

3、第十条 公司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一条 工人工资和相关临工报酬则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 第十二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 (1)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2)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3)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4)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章 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 8 小时 ; 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 动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按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 7:0011:00

4、,下午 13:3017:30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 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依法 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工人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1 小时,最长不超过 3 小时 ,每月不超过 36 小时。 第十七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本人申请, 经 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加班的,依规章制度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章 劳动安全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 公司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员工提供符 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 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使员工具备必 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

5、操作规程,掌握本岗 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 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 问题负责。 第六章 劳动定额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采用科学的测算方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 准。 第二十二条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 应当有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第七章 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 行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 3 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使用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

6、同示范文 本,也可以使用经双方平等协商修改后合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 合同文本经员工本人和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 ,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 有医生证明)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 假,上班后 2 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 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 处; 第二十七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

7、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 排; (3)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 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 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 做好本职工作; (5) 平时养成良好、 健康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 不乱杂物, 保持工地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 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 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

8、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 斗殴、造谣生事; (9) 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 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 逗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 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工具设备的保养、 维修和用前 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工具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 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 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 发现直接危

9、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 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 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 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 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 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11)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 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九

10、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 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发奖金、加薪四种。 第三十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 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 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雇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 第 1 次予以口头警告, 第 2 次予以书面警告, 第 3 次予以解雇警告, 第

11、4 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 3 分钟以上)的; (2)不戴入场证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工地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6)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工地参观的; (11)携带危险物品入工地的; (12)在禁烟区吸烟的; (13)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

12、出工地的; (15)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依法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18)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 序的; (19)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20)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21)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22)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23)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害情形 之一,经查证属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 5 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10 日的; (2) 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

13、劳动关系状况证明, 骗取公 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 公司经济损失 1000 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 失 1000 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相 应经济损失。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劳动规章制度为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 解释权归公司劳务部。 第三十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时,公司可以与员工先进行平等协 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 部门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 准,同时公司保留修改的权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施工企业:广 XXXXXXXXXXX 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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