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必备简答题(三)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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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必备简答题(三) 21 、简述部门法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22 、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23 、简述法律规则的种类。 24、简述法律概念的分类 . 25 、简述法的正式渊源的种类. 26 、简述司法权的性质。 27 ,简述司法独立与司法中立的关系. 28 、简述司法权的特征。 29 、简述执法的主要原则。 30 、结合中外法律史常识说说司法权就是判断权. 参考答案 21、答:部门法与法律制度即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我们讲的法 律制度。也是由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一种法律的分类。不过这种具体 法律制度的概念同部门法是一种交叉关系。一种法律制度能够分属于 几个法律部门,

2、反之,一个法律部门能够包括很多个法律制度。虽然 两者都是由同类法律规范构成的。一般来说,部门法的范围比具体法 律制度范围广。 22、答;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组成,构成法律 规范的内部要索及其相互关系。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看。 它分为条件、模式、后果三要素。 (l) 条件或称假定。是法律规范中指出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条件或情 况的部分。 (2) 模式或称处理或指示,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 规则部分,按法律规范的模式大体能够按其本身的性质分为三类,一 类是能够这样行为模式:二是必须这样行为模式:三是不准这样行为 模式。 (3) 后果或称为制裁,是法律规范中规定的。人们在作

3、出符合或违 反该规范行为时,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的部分。法律后果可分为两类: 一是肯定式后果,即法律承认这种行为合法、有效。并加以保护以至 奖励。二是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承认这种行为或禁止这种行 为。并对这种行为加以撤销甚至于制裁。 23、答:法律规范的种类。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或从某一角度对 法律规范实行的分类。 (1) 按照法律规范调整方式的不同。法律规范能够分为授权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 按照法律规范的强制水准的不同,法律规范能够分为强制性规 范和任意性规范。 (3) 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确定性程序的不同。法律规范能够分为确定 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4) 按

4、照法律规范后果的不同性质。 划分为保护性规范、奖励性规范和制裁性规范。 24、答:按照法律概念所涉及的因素,可将其分为四类: (1) 主体概念。这是用以表达各种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2) 关系概念。这是用以表达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概 念。 (3) 客体概念。这是用以农表各种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概念。 (4) 事实概念,这是用此表达各种事件和行为的概念。 25、答:法律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 际条约等。 (1) 制定法。指由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颁布的,通常表现 为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 习惯法,是指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法律规

5、 范效力的习惯和惯例。 (3) 判例法。表现为法律对于诉讼案件所作判决之成例。这种判例 对于法院以后审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4) 国际条约,是两个 或两个以上国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26、答:司法权的性质能够从两个方面来看:司法权在国家权力 体系中的地位,司法权是判断权。1、司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 司法权是执行立法机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主要是审判权。它是国家权 力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司法都是在从属 于行政、审判并不是独立的。司法脱离行政。实行独立审判的历史任 务是资产阶级革命提出并付诸实施的。2、司法权判断权。司法权与行 政权有实质性

6、的区别。司法一种判断。而行政是一种管理。判断属于 思维范畴。管理属于行动范畴。所以二者属于不同性质的权力。行政 权仅仅执行权。它是具有管理性质的权力,而严格区别于作为判断性 质的司法权。判断是一种”理解:而管理则是一种“行动”。 27、答:司法中立是指法院以及法院的态度不受其他因素:包括 政府、政党、媒体的影响,至少在个案的判断过程中不理应受到这些 非法律因素所在左右。只有判断者的态度是中立的。才可能产生公正, 准确的判断。司法独立是指国家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 规定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司法独 立与司法中立不同,前者是机构、权力和地位问题,后者是态度。倾

7、 向问题。但是没有“独立”的地位。也就没有“中立”的态度。所以 司法中立与司法独立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28、答:司法权与行政权实行比较。司法权具有以下十大特点: (l) 司法的被动性。 (2) 司法的中立性。 (3) 司法的形式性。 (4) 司法的 稳定性。 (5) 司法的专属性。 (6) 司法的职业性。 (7 司法的终极性。 (8) 司法的交涉性。 (9) 司法的服从性。 (10) 司法的公平优先性。 (请适 当扩充 ) 29、答: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 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它主要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l) 依法行政原则。即国家行政机关在全部行政管理

8、中要严格依法 办本,使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该原则的具体要 求是执法主体合法、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的程序合法。 2) 合理性原则。即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 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合理、公正,符合法律的精神和目的。 (3) 效率原则。即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在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的过 程中,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必须限度地发挥效能以最小的投入取得 的行政效率和效益。 30、答:古今中外,司法郁被视作判断权。中国古代无论是官方 还是民问都有对法官称为推事、通判的说法。说明中国古代人们已经 理解到司法具有判断的性质。英语中称法宫为judge 。作名词时,意即 评判人,可指称有判断功过水平的人:又作动词,意即指审判、评判、 裁判,判断、断定。可见西方人心目中的司法应指有判断水平的人对 疑难或者有争议的事情实行判断的活动。充分说明了司法权就是判断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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