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409—2007 甲烷报警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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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次 前言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1 4 要求2 5 试验方法3 6 检验规则5 7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6 MT/T4 0 92 0 0 7 前 言 本标准是对MT4 0 91 9 9 5 甲烷报警矿灯 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MT4 0 91 9 9 5。 本标准与MT4 0 91 9 9 5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术语( 1 9 9 5年版的第3章) ; 增加了产品型式( 见3. 1) ; 增加了产品基本参数的要求( 见4. 1) ; 删除了原安全性能与使用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1 9 9 5年版的5.15.1 2,6.46.1 5) ; 增加了现安

2、全性能与使用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见4. 3和4.4,5.3和5.4) ; 增加了显示误差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见4. 5.1和5.5.1) ; 增加了冲击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见4. 5.1 2和5.5.1 2) ; 修改了稳定性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1 9 9 5年版的5.1 3.4和6.1 6.4; 本版的4.5.5和5.5.5) ; 修改了交变湿热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1 9 9 5年版的5.1 3.7和6.1 6.7; 本版的4.5.8和5.5.8) ; 修改了出厂检验的要求( 1 9 9 5年版的7.1.1; 本版的6.1) ;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要求( 1 9 9 5年版的7.2; 本版

3、的6.2) 。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天津马克尼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上海奉泰电子 电器元件厂有限公司、 上海科昊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中煤力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闵建中、 徐学期、 臧才运、 杨炳和、 顾苑婷、 陆鸣、 刘宏儒、 李国辉、 江涛、 张焕义。 本标准于1 9 9 5年1 2月5日首次发布, 2 0 0 6年5月第一次修订。 MT/T4 0 92 0 0 7 甲 烷 报 警 矿 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甲烷报警矿灯的产品分类、 要求、 试验方

4、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甲烷报警矿灯( 以下简称报警矿灯)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T1 9 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 B/T1 9 12 0 0 0,e q vI S O7 8 0:1 9 9 7) G B/T2 4 2 3.12 0 0 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

5、方法 试验A: 低温(i d t I E C6 0 0 6 8 - 2 - 1:1 9 9 0) G B/T2 4 2 3.22 0 0 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B: 高温(i d t I E C6 0 0 6 8 - 2 - 2:1 9 7 4) G B/T2 4 2 3.41 9 9 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 b: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e q vI E C6 8 - 2 - 3 0:1 9 8 0) G B/T2 4 2 3.51 9 9 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E a和导则: 冲击 ( i d t I E C6 8 -

6、 2 - 2 7:1 9 8 7) G B/T2 4 2 3.1 01 9 9 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F c和导则: 振动( 正 弦) ( i d t I E C6 8 - 2 - 6:1 9 8 2) G B/T2 8 2 92 0 0 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 B3 8 3 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隔爆型“d”(G B3 8 3 6.22 0 0 0,e q vI E C 6 0 0 7 9 - 1:1 9 9 0) G B3 8 3 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 本质安全型“i”(G

7、 B3 8 3 6.42 0 0 0,e q vI E C 6 0 0 7 9 - 1 1:1 9 9 9) G B/T4 9 4 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 B/T4 9 4 2.21 9 9 3,e q vI E C9 4 7 - 1:1 9 8 8) G B7 9 5 7 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G B7 9 5 72 0 0 3,I E C6 2 0 1 3 - 1:1 9 9 9,N E Q) G B9 9 6 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MT2 6 K S型矿灯 MT/T1 5 4.6 矿用安全帽灯型号编制方法 MT2 4 2 K J型矿灯 MT9 2 7 K L型矿灯

8、3 产品分类 3.1 产品型式 报警矿灯具有甲烷超限报警功能。其照明及电源部分为防爆特殊型, 报警电路为本质安全型, 传感 器为隔爆型, 总体为复合型防爆电器设备“ E x si bd I” 。 3.2 产品型号编制 产品型号按MT/T1 5 4. 6的规定进行编制。 1 MT/T4 0 92 0 0 7 示例: K 矿灯 S 铅酸蓄电池 W 甲烷报警 1 0 蓄电池额定容量1 0Ah S 多灯丝 H 蓄电池少维护 (A) 修改序号 4 要求 4.1 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应符合MT2 6、MT2 4 2、MT9 2 7的有关规定, 其中灯泡光通量、 照度的要求可按相应蓄电 池额定容量降低1Ah,

9、 但不得低于最低要求。 4.2 制造 报警矿灯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3 安全性能 报警矿灯安全性能应符合G B7 9 5 7的规定。 4.4 使用性能 报警矿灯的使用性能应分别符合MT2 6、MT2 4 2、MT9 2 7的规定。 4.5 报警性能 4.5.1 显示误差 数字显示式报警矿灯的显示范围应不小于4. 0% CH4, 且显示值应不超过真实值的1 0%。 4.5.2 报警误差 产品报警点实测值与出厂标定的报警点之差值为报警误差, 产品出厂标定的报警点应为1. 0% CH4, 其报警误差应为0.1% CH4, 当甲烷浓度为1% CH43% C

10、H4时应能正常报警。 4.5.3 响应时间 产品的响应时间不大于2 0s。 4.5.4 电压波动影响 产品的电源电压在规定范围内波动时, 其显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及4.5.2的规定。 4.5.5 稳定性 产品经稳定性试验后, 其显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及4.5.2的规定。 4.5.6 工作温度 产品经温度试验后, 其显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及4.5.2的规定。 4.5.7 风速影响 产品在风速影响试验时, 其显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及4.5.2的规定。 4.5.8 交变湿热 产品经交变湿热试验后, 各零部件不应出现锈蚀现象, 其

11、显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及 4.5.2的规定。 4.5.9 高、 低温贮存 产品经高、 低温贮存试验后, 其显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及4.5.2的规定。 2 MT/T4 0 92 0 0 7 4.5.1 0 振动影响 产品经振动试验后, 其显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及4.5.2的规定。 4.5.1 1 跌落影响 产品经自由跌落试验后, 不得发生灭灯、 漏液以及影响矿灯安全性能的零部件损坏等现象, 其显示 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及4.5.2的规定。 4.5.1 2 冲击影响 产品经冲击试验后, 其显示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符合4. 5.1

12、及4.5.2的规定。 4.5.1 3 报警方式 4.5.1 3.1 采用光源闪烁报警方式时, 主光源应能闪烁报警, 其频率为1H z 3H z, 明暗交替, 通断比为 2111。 4.5.1 3.2 声音报警时, 在距讯响器0.2m( 报警讯响器佩戴于人体腰间的为0.5m) 远处, 测得其声级强 度应不小于7 0d B。 4.5.1 4 甲烷报警电路 甲烷报警电路应符合G B3 8 3 6. 4的规定。 4.5.1 5 传感器外壳隔爆性能 传感器外壳应符合G B3 8 3 6. 2的规定。 4.5.1 6 防护性能 4.5.1 6.1 灯头和装设甲烷报警电路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 P 5 4

13、。 4.5.1 6.2 传感器保护罩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 P 4 2。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试验室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温度1 53 5; b) 相对湿度:4 5%7 5%; c) 气压8 6k P a 1 0 6k P a。 5.2 试验仪器及要求 5.2.1 直流电压表 准确度不低于0. 5级。 5.2.2 直流电流表 准确度不低于0. 5级。 5.2.3 温度计 分度值不大于1。 5.2.4 流量计 准确度不低于2. 5级。 5.2.5 秒表 准确度不低于0. 5s/d。 5.2.6 声级计 分辨率不低于1d B。 5.2.7 气体 不确定度小于3%的空气中甲烷标准气样。

14、 5.3 安全性能试验 按G B7 9 5 7的规定进行试验, 其中点灯时间计算方式为将蓄电池额定容量除以工作电流。 3 MT/T4 0 92 0 0 7 5.4 使用性能试验 分别按MT2 6、MT2 4 2、MT9 2 7的规定进行试验。 5.5 甲烷报警性能试验 5.5.1 显示误差试验 5.5.1.1 以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流量向正常工作的试样依次通入浓度为1.0% CH4、2.0% CH4、3. 0% CH4标准气样各3 0s, 记录显示值。 5.5.1.2 显示误差按下式计算: =A n-A A 1 0 0% (1) 式中 显示误差; A 气体的真实浓度值; An 显示浓度值。 5

15、.5.2 报警点误差试验 5.5.2.1 工作气样浓度范围 工作气样浓度范围为产品标定浓度的8 5%3 0 0%。 5.5.2.2 测定步骤 向正常工作的试样以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流量通入标准甲烷气样, 气样浓度依次按产品标定报 警点的8 5%、 9 0%、1 0 0%、1 1 0%递升, 每个梯级的气样维持不少于3 0s, 直到出现报警效果为止。气样 浓度值即为试样报警点。继续通入标定报警点2 0 0%、3 0 0%的气样, 维持不小于3 0s, 观察其能否正常 报警。 5.5.3 响应时间试验 向正常工作的试样以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流量通入高于其报警点浓度值1 0%的气样, 试样从通 气至

16、报警时的时间, 即为响应时间。 5.5.4 电压波动影响试验 依照报警矿灯的最高、 最低工作电压, 按5. 5.1和5.5.2的规定测定。 5.5.5 稳定性试验 将试样放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 接通试验电压, 调整报警点后, 通以0. 3% CH40.7% CH4的气 样, 每天通电1 1h, 共通电1 2d, 在通电全过程完毕前的1h, 按5. 5.1和5.5.2的规定测定。 5.5.6 工作温度试验 5.5.6.1 将试样放入试验箱内, 加温到(4 02), 稳定2h, 取出后立即按5.5.1和5.5.2的规定测定。 5.5.6.2 将试样放入试验箱内, 降温到(0 2), 稳定2h, 取出后立即按5 .5 .1和5 .5 .2的规定测定。 5.5.7 风速影响试验 将试样置于通风试验装置中, 试样的传感器迎向风流, 接通试验电源, 以8m/s的风速向通风试验 装置通入甲烷试验气样, 风速的保持时间不少于1 0m i n, 按5. 5.1和5.5.2的规定测定。 5.5.8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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