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律知识讲座幻灯片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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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与青春同行,和谐与校园相伴,法律知识讲座,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沙春羽,知 法 懂 法,远 离 违 法 犯 罪,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青少年犯罪人数竟高达15万。,触目惊心,以案说法,大学生张亮酷爱上网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有一次为了上网,他向同学李凯借了500元钱,事后李凯多次要求张亮返还遭到拒绝。 张亮在校外结交了很多社会上的“哥们儿”,和他们一起拦截低年级学生,以威胁、恐吓等手段索要钱财。 由于经常上网,吃喝花销大,张亮把父母给的学费生活费都花光了,一天夜里,张亮在隔壁宿舍,拿走

2、该宿舍同学手机1部、笔记本一台、现金800元。 思考:张亮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什么法律?他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探究交流,A、欠债不还违犯了民法通则,这是一部重要的民事法律,所以欠债不还的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B、校外向低年级学生索要钱财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是社会行政管理方面的一部重要法规,因此这一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C、入室盗窃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是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 三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只有最后一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为什么呢?,什么是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法律规定的义务: 抚养子女, 赡养老人 遵守交通法则 服兵役

3、 纳税,法律禁止的行为: 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侵犯他人权利 偷东西 聚众斗殴 赌博、吸毒,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违 法 行 为 的 类 别,犯罪 一般违法行为,1、含义: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含义及特征,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例如:小偷小摸,数额很小,不能当作盗窃罪,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处分,但不能当做是盗窃罪。由此可见,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相当的程度,就不构成犯罪! 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应依法受刑事处罚必然后果,关

4、 系,一般违法,犯罪,共 同 点,不 同 点,联 系,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危害程度不同,法律责任不同,处罚机 关不同,危害不大, 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大, 情节严重,民事责任, 行政制裁,刑罚处罚,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大学毕业季,深夜中,北京某大学一宿舍内音响打开,噪音肆虐,导致很多还要准备期末考试的非毕业生很是反感,于是某大二学生前去阻止,但双方因言语不和双方扭打起来, 之后双方同学 都加入其中, 最终演变成 群殴事件,直到 110到场,将双方 带走,关于犯罪的法律责任年龄,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5、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

6、时候不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及死缓。,大学生犯罪的主要特点,1、犯罪类型多样化 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10大类(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共计400多个罪名,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大学生犯罪已涉及5类共10多个罪名。如盗窃、抢劫、诈骗、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其中,在大学校园里面,70以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这些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以财产利益为主。,2、犯罪主体扩大化,主要表现: (1)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普通大专院校

7、,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例如在2001年大学生犯罪案件抽样调查28件34人中,就有硕士研究生2件2人。 (2)法官在调查中还发现,女大学生犯罪也在增加,上海市2002年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表明,在2002年67名犯罪大学生中,女大学生有11人。其中盗窃10人。这些女大学生追求物质享受,爱慕虚荣,相互攀比,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因盗窃财物而坠入犯罪深渊。,3、犯罪主体低龄化,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批捕处袁春菊处长介绍,

8、2003年1-8月,该院侦查监督处共受理14件17人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同往年比增长了110%。从年龄结构上看,17名犯罪嫌疑人,最大年龄24岁,最小年龄才19岁。,4、犯罪数量逐年增加。,据调查,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自1999年起开始上升。2004年比2003年增加了54.5,2005年较之2004年又增加了97.1。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知名青少年法律工作者尚秀云2008年9月在北京透露, 从1987年至今,共有超过6000名在校大学生在海淀区人民法院被判刑。从最开始的一年一两名大学生,到这几年的80个、90个, 甚至100多个, 这些年大学生犯罪呈现螺旋式上升的态

9、势。,5、犯罪实施团伙化,所谓团伙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有组织、有目的地纠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团伙化犯罪的发生来自几个因素;一是老乡会;二是哥们义气;三是某些利益的一致性。,6、犯罪手段智能性,大学生犯罪开始向多样化和智能化发展,犯罪手段比一般犯罪表现出高智能、高技术性以及高隐蔽、高危害性。,被公安部列为2000年中国第二号刑事大案郑州12.9抢劫银行案,张书海- 全国首创使用爆炸手段抢劫银行。张书海勾结其妹、其子、其侄等人,从1996年起抢劫4次,共抢得赃款250万元,并致死1人,致伤5人。首犯张书海是一个心理素质及心理调节机能极强的人。据心理学专家预测,像他这样的心理素质的人,50

10、0万人口当中才能寻找出一例 “12-9”大案体现了现阶段犯罪具有高智商、高智能的特点。张书海一伙老谋深算,行踪诡秘。这个团伙的4个重要成员中,就有3个大学生,一个毕业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两个毕业于郑州信息工程学院,心理素质比较稳定,有一定知识面,具备一些反侦查能力。他们对郑州警方的破案手段和套路并不陌生。为了能隐得深,藏得久,不被揪住狐狸尾巴,他们藏而不露,伏而不出,甚至连消费也格外小心,怕人们议论自家一夜成了“暴发户”。张书海一次回老家叶县农村,故意穿件破衣服,给村上人留下一个“穷打工仔”的形象。加大了侦破的难度。历经193个日日夜夜,万余名公安民警背水一战,1974条线索,侦破过

11、程6起6落,足迹涉及全国14个省、100余个地市,警方耗资500余万元,搜集破案资料50余公斤,最终破案。,案例2:“熊猫烧香”病毒与网络信息安全,“熊猫烧香”病毒的编制者李俊,男,25岁,中专学历,武汉市新洲区人。2004年李俊先后到北京、广州的网络安全公司求职,但都因学历低遭拒,于是他抱着报复社会及赚钱的目的开始编写病毒。2006年10月李俊开始制作计算机病毒“熊猫烧香”,而且在其同伴雷磊的建议下,李俊对“熊猫烧香”病毒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2006年12月初,李俊在互联网上叫卖该病毒,他通过QQ联系到另一同伴王磊,并由王磊出资1600元,租用某公司的服务器,架设到李俊的网站上。这样,中了“

12、熊猫烧香”病毒的计算机,可以自动访问李俊的网站。随着病毒的传播,该网站的流量会不断增长,王磊将所得收入由其和李俊平分。张顺购买了李俊网站的流量后,先后将九个游戏木马挂在李俊的网站上,盗取自动链接李俊网站游戏玩家的“游戏信封”。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李俊共获利14.5万元,王磊共获利8万元,张顺共获利1.2万元。,“熊猫烧香”病毒与网络信息安全,大学生犯罪类型,法盲型犯罪 心理不健康型犯罪 冲动型犯罪 酗酒型犯罪 讲义气型犯罪 过失型犯罪,刘海洋伤熊事件,刘海洋:1998年考入清华大学电机系,已被学校推荐为硕士研究生,刘海洋的学习一直很刻苦成绩很好。他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小时候还养过

13、一只鹦鹉。在大学读机电系的刘海洋对所学专业兴趣一般,对生物学特别感兴趣。但既然喜欢动物为什么又要摧残动物?,刘海洋说为了验证“笨狗熊”的说法能否成立,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从书上看到熊的嗅觉特灵敏,我就想试一下,第一次用火碱没看到熊的反应;一个月后又想试验一下熊对硫酸有什么反应,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当时看到熊那么痛苦,我心里也慌了。” 可悲的是,刘海洋身为著名高等院校四年级的学生,却说当时并不知道其行为是违法:“我们一上大学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但现在知道是违法了。”法庭判决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

14、予刑事处罚。,法盲型犯罪-不知法不赦,赵某到其所在学校某学生寝室内,见左右无人,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打开室门,将大学生鲁某放在柜内的500元人民币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物品总价值11780元钱。“我偷电脑是为了救济一位穷同学!我那位高中同学被保送进大学的,他很有才华,需要一台电脑。我偷电脑就是想送给他。我这人是个热心肠,看那个同学因为家穷买不起电脑,就想帮助他”案发后,赵某曾这样向警方交代盗窃理由;而此时,她还有半年就完成大三学业。 “我家庭条件不好,父母含辛茹苦供我上大学,我却一时糊涂偷人家东西,我太对不起家人和老师同学们了!”此案开庭审理时,赵某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忏悔着,其犯罪初衷也令人惊愕。

15、同时还让人们感到费解的是,她竟不知自己的盗窃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以为偷台电脑不会犯罪,被发现了也就是学校内部处理呗!学校也有法律课,但我没太重视,哪知道盗电脑还会被判刑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念被告人赵某自愿认罪,赃物已返还被害人,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4560元。,涉及罪名,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

16、或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辽宁省结合本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对本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数额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七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四十万元为起点。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在高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盗窃罪是最多的,大约占60%以上。,不健康心理,案例1、马加爵杀人案。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男,汉族,广西宾阳人,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案情介绍,马加爵,由于寒假要找工作,没有回家,而邵瑞杰和唐学李早早就返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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