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政务服务工作基本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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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市地税局政务服务工作手册市政务服务中心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目 录第一章 概述3一、部门职责3二、机构设置4三、部门事项汇总4四、近年办理事项汇总4第二章 事项信息5一、设立登记5(一)办事指南51、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52、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63、办事流程图7(二)审批指南81、审批流程图8(三)关联审批信息81、关联部门82、关联审批流程图8二、扣缴登记8(一)办事指南81、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82、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93、办事流程图10(二)审批指南111、审批流程图11(三)关联审批信息111、关联部门112、关联审批流程图11三、变更登记11(一)办事指南

2、111、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112、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133、办事流程图14(二)审批指南141、审批流程图14(三)关联审批信息151、关联部门152、关联审批流程图15四、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15(一)办事指南151、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152、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163、办事流程图17(二)审批指南181、审批流程图18(三)关联审批信息181、关联部门182、关联审批流程图18第一章 概述一、 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规费、基金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二)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

3、监督制度的落实。(三)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市人民政府制定征收的其他费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四)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五)检查监督各部分、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六)负责汇总、编报全市地方税务部分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和票证管理工作。(七)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考核任免和管理正、副处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八)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九)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税务代理行为

4、。(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 机构设置三、 部门事项汇总序号事项名称类型关联部门受理地点法律依据1设立登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执业证照2扣缴登记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证件和批文3变更登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执业证照4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营业执照四、 近年办理事项汇总序号许 可 事 项04年05年06年合计1设立登记5805150937490291580172扣缴登记3变更登记7257069726595162018124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34894574459412657第二章 事项信息一、 设立登记(一) 办事指南1、

5、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事项名称设立登记事项编码03001行政审批容设立登记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执业证照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以及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持有关

6、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申报材料1、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或临时经营纳税人如没有可不提供)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护照(或户口簿、临时;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明文件及复印件;5、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及复印件;6、自然人投资者的居民、护照(或户口簿、临时;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明文件及复印件(有自然人投资者的纳税人需提供);7、有关章程、合同和协议书

7、及复印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合作/合资/联营企业需提供);8、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的纳税人需提供);9、市地方税务局税企廉政公约一式二份(申请办理一般税务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需提供)。申请表格税务登记表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决定机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程序1、凡需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税务登记表,表格可在办税服务厅领取或网上下载。2、填写表格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3、取得税务登记证后3个工作日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到。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出具审查意见。审批的法律效力审批收费及

8、依据税务登记正本芯/3元、副本芯/2元、副本封皮/3元(粤价函2006682号、穗价200725号审批年审或年检受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联系备 注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事项编码03001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执业证照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以及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发布)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前款规

9、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申报材料1、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或临时经营纳税人如没有可不提供)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护照(或户口簿、临时;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明文件及复印件;5、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及复印件;6、自然人投资者的居民、护照(或户口簿、临时;港、澳、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

10、明文件及复印件(有自然人投资者的纳税人需提供);7、有关章程、合同和协议书及复印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合作/合资/联营企业需提供);8、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属分支机构的纳税人需提供);9、市地方税务局税企廉政公约一式二份(申请办理一般税务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需提供)。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决定机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审批收费及依据税务登记正本芯/3元、副本芯/2元、副本封皮/3元(粤价函2006682号、穗价200725号3、 办事流程图(二) 审批指南1、 审批流程图(三) 关联审批信息1、 关联部门无关联部门。2、 关联审批流程图无关联部门。二、 扣缴

11、登记(一) 办事指南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事项名称扣缴登记事项编码03002行政审批容扣缴登记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相关证件和批文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审批条件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申报材料1、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明文件及复印件;4、业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及复印件。申请表格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决定机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程序1、凡需申报

12、办理地方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税务登记表,表格可在办税服务厅领取或网上下载。2、填写表格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申报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3、取得税务登记证后3个工作日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到。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出具审查意见。审批的法律效力审批收费及依据审批年审或年检受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联系备 注2、 政务公开信息表(印刷单)事项编码03002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相关证件和批文审批条件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申报材料1、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表一式二份,

13、并加盖公章或签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明文件及复印件;4、业务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及复印件。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决定机关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审批收费及依据3、 办事流程图(二) 审批指南1、 审批流程图(三) 关联审批信息1、 关联部门无关联部门。2、 关联审批流程图无关联部门。三、 变更登记(一) 办事指南1、 政务公开信息表(网上)事项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编码03003行政审批容变更登记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执业证照审批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审批条件纳税人税务登记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输变更登记之日起30天持有关证件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申报材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纳税人名称变更的,需加盖新公章或签章;登记注册类型变更的,需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登记表上加具审批意见;跨区地址变更的,需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登记表上加具审批意见);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3、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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