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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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 、建立疫情防控小组, 做好 疫情防控方案 ( 预案) 。确保食堂的每个员工都要知晓本市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 外地返回的员工在“苏康码”等手机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领取相应的健康 码。 2、准备好测温计及提供够所用员工使用十天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3、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 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 发现有发热、 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 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强化学校食堂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 理能力。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 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

2、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 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消毒。 5、明确相关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对本校食堂防控措施和师生用餐须知进行 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取餐区域、收银台等处设置1.5 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 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6、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增加餐桌间距,餐厅就餐人员避免面对 面而坐。 7、复工前对食堂全部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彻底的全面消毒和 安全检查。对食品和食品原料贮存的场所、设施进行清理,防止过期、变质的食 品及食品原料混入食品加工制售过程。 8、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 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任过程要做到生熟

3、分开、烧 熟煮透。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 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9、所有员工要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师生要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师 生的近距离接触。 10、若有需要外送至班级的食物, 要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 配送过程污染并且要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运输工具及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人员在送餐、取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 11、及时消毒清洁。每桌就餐人员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10 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就餐人员就餐。为就餐人员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 提醒就餐人员餐前洗手。 1 / 5 12、确保室内通风。 定期开门、

4、 开窗。使用壁挂式空调、 立柜式空调的学校, 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 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13、 加强电梯管理。 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 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 应增加消毒频次,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14、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 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 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5、不得食用野生动物,不得圈养、宰杀活禽。 16、加强餐具、厨具及场所清洗消毒并保存消毒记录。 17、留样要规范。留样冰箱需正常运转,温度正常,留样保鲜盒要规范,份 量要充足,留

5、样记录要登记等。 18、做好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 造成再次污染。 疫情期间开学后学校食堂如何制定防控措施? 1、 对每一位食堂从业人员进 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穿戴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确保具备基础防护技能; 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鼻涕、 咽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工并及时就诊,杜绝带病上岗。 2、 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肉及肉制品、蔬菜 等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 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生、熟食 应分开存储和加工, 加工流程合理, 防止待加工食

6、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 品交叉污染。供应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4、 在食堂入口、 卫生间出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及清洗消毒指引。售卖 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 销 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 米以上安全距离。 5、 延长食堂开放时间,倡议师生错峰用餐。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可通过分 时段就餐、 送餐到班、 取餐后分散用餐等方式, 降低集中就餐带来的人员交叉感 染风险。 2 / 5 6、 进入食堂人员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用餐。 排队取餐和就

7、餐时人员间距要在1 米以上。建议尽量带餐返回住处或办公室就 餐。在食堂就餐时,尽量单人单桌,且朝一个方向就坐,保持1 米以上距离,有 条件的要安装防护隔断, 避免人员聚集, 减少不必要的交流谈话。 用餐前后均应 洗手消毒。鼓励制作方便易取的套餐, 方便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 7、 每天对加工售卖区域、就餐区域、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等进行消毒。保 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 并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 消毒。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 毒。加强餐 ( 饮) 具的消毒,餐 ( 饮) 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 分钟;

8、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 30 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 毒剂冲净。 8、 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食堂,应及时与属地疾控机构联系, 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为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复课后的饮食安 全,省市场监管局已与省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制定了2020 年春季学校开学疫情 防控和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 年春季学校 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品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要求,按照“科学防控、严防扩散,强化责任、保障安全”的总体 要求,织牢织密防控网, 以科学有效的措施做

9、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 校园扩散 ; 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 体包括: 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 负责制。要求各学校制定完善并落 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措施和各类制度预案, 建立组织领导和健全工 作机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等文件要求,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 确保各项制 度要求落实到位。 校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研究部署疫情防控 和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 严格食材采购进货查验。 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 肉

10、类产品。 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学校食堂的 大宗食材应定点采购, 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 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3 / 5 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规范从业人员晨 检并做好记录 ;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专间人员 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 ; 加大对员工防范知识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疫情防护知识 和预防措施,全面执行个人防护; 禁止发烧、咳嗽、咽部炎症等有呼吸道症状和 腹泻、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上岗。 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 督促学校

11、、校外供餐单位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 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 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 标签标识不全、 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原料 要从食品原料库中清除,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食品原料离地、离墙、离顶 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按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 生熟分开。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达到70, 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确保留样食 品不低于 125 克,保存时间不低于 48 小时。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

12、清洁卫生, 定期通风换气。 严格规范消毒保洁管理。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 消毒后方可使用,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过程,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 柜消毒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 严格集体用餐配送管控。 供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要有包装或使 用密闭容器盛放, 容器上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配送食品前,要对配送车辆、 周转箱、容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通知明确,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在开学和正常供餐前要对照疫情防控及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逐条逐项对本单 位疫情防控进行自查,按照浙江省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 查清单浙江省

13、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管理规定对食品安全情况 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切实发现并消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学校开学后, 各地市场监管、 教育部门还将在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 的基础上, 对辖区内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位、 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 盖监督检查, 并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还 将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责令 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 依法进行查处 ; 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移送公安机 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14、各地各职能部门还将加大春季开学后疫情 防控和食品安全的督查力度,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县 ( 市、 区)进行通报。 开学在即,作为学生家长的你是否还在担心校园防疫措施和食品安全保障不 到位? 4 / 5 4 月 10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做好2020 年春季学校开学疫 情防控工作和确保广大师生复课后的饮食安全,该局已与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 公安厅联合制定了2020 年春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 案,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 年春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品安全的 通知 ( 以下简称通知 ) 。 通知为学生家长吃下一颗“定心丸”。开学后,各

15、学校将落实疫情防控 和食品安全校长 (园长)负责制,制定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措施和各类制度预案,建立组织领导和健全工作机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 通知要求,各学校严格食材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 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 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认真 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规范从业人员晨检并做好记录; 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 ; 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 严格规范消毒保洁管理 ; 严格集体用餐配送管控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开学后, 各地市场监管、 教育部门 还将在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 位、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依法 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还将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 对检查中发现 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对 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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