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演示课件

上传人:日度 文档编号:149034399 上传时间:2020-10-23 格式:PPT 页数:169 大小:10.4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演示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69页
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演示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69页
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演示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69页
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演示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69页
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演示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演示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培训资料演示课件(16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 魏楠 2011年9月 石家庄,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3,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管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下列人员需要取得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资格,才具备从事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 是指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人员。 分为A类、B类 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2、人员培训考核大纲,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类安全监察员应具有理工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2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B类安全监察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1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2年以上,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是指通过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者。 1、检验人员分类: 按设备类

3、别分:八大类设备检验人员,气瓶检验人员, 按级别分:高级检验师、检验师、检验员; 2、无损检测人员分类: 按检测方法分:RT、UT、PT、MT、ET等 按级别分: (初)、(中)、(高),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管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1999年)、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大纲、 无损检验人员考核规则(2003年)等。,8,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管理,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近几年国家

4、局加强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一方面用法规、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其次从条件和手段上加强管理; 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通报等方式进行管理。 关于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银川涉嫌买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犯罪的情况通报,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依据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分级管理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 (七)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责任和义务 (九)发证部门的职责 (十)罚则,10,(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依据,、特

5、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 关于对四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试机构提出基本要求的函 、 、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的公告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等各种作业人员考核大纲,11,(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12,(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13,(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14,(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15,(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16,(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与项目,17,(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考试是

6、法定的,考试工作由考试机构承担,并非发证部门。 、考试机构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 理论考试实现计算机考试,操作采用模拟机或实物设备 场地可以租赁,设备设施必须自有。 具体要求:总局关于对四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试机构 提出基本要求的函 (冀质监办20107号 ) 省局转发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的公告和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质监函2011521号),18,(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总局及省局指定考试机构的规定: 按

7、照总局令第14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情况,对考试机构的申请、审查指定、公布、上报做以下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考试机构,申请资料报市局,经市局考核批准后,报省局统一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并指定为考试机构。 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锅炉能效测试、压力管道作业(带压封堵、带压密封)、客运索道作业、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安全阀校验、安全阀维修、长输管道和非金属焊接操作人员的考试机构,申请资料报省局,由省局考核批准报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并指定为考试机构 。,19,(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电梯机械安装维修、电梯电气安装维修、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电气

8、安装维修、大型游乐设施维修、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车辆维修、额定工作压力大于9.8Mpa的发电锅炉的作业人员(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锅炉司炉、集控作业、附属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锅炉水质处理)和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不含长输管道和非金属焊接操作)的考试机构,申请资料报省局,由省局考核批准指定并公布。,20,(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除(1)、(2)款之外的其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申请资料报市局,由各市质监局考核批准指定报省局同意公布。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原则上设在市级,也可设在设备数量较多且符合条件的扩权县。,21,(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分级管理,1、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

9、人、锅炉能效作业、电梯机械安装维修、电梯电气安装维修、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大型游乐设施维修、水上游乐设施操作与维修、车辆维修、安全阀校验和安全阀维修作业人员资格证由省局颁发。 2、其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则上由考试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质监局颁发;经市局同意辖区内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扩权县局可颁发相应考试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发证的作业种类与项目必须执行95号公告,22,(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

10、适应的文化程度;(四)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23,(六)考核、发证程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执行140号令)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复审不合

11、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24,(七)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作业人员未能参加用人单位培训的,可以选择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培训的内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25,(七)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一)制订特种设备

12、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四)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六)其他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可以指定一名本单位管理人员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26,(八)作业人员责任和义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

13、有关负责人报告;、其他有关规定。,27,(九)发证部门职责,、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作业行为。 、发证部门应当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必要时应当派人现场监督考试的有关活动。 、发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发证、复审及监督检查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发证部门应当在发证或者复审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查询系统。,28,(十)罚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

14、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2)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3)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4)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5)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违反前款第(1)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9,(十)罚则,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15、款:()违章指挥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30,(十)罚则,、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证部门未按规定程序组织考试和审核发证,或者发证部门未对考试机构严格监督管理影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质量的,由上一级发证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其负责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由

16、上一级发证部门组织实施。,31,(十)罚则,、考试机构未按规定程序组织考试工作,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其批准。 、发证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处罚。,32,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目 录,一、特种设备事故管理法规依据 二、特种设备事故定义及界定 三、特种设备事故分类与报告 四、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程序 五、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组织与协调 六、特种设备事故技术调查 七、特种设备事故原因分析与责任认定 八、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与结案 九、特种设备事故分析与事故后的工作改进,一、特种设备事故管理法规依据,(一)法规依据 1、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并以第549号国务院令发布,于2009年5月1日施行。 增加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要求 增加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