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20 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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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20 3篇一、工作目标(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

2、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二、工作步骤及任务(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1.迅速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

3、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

4、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

5、.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三)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

6、。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

7、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0年元月起)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

8、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

9、,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19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20 2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

10、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 号)和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9 号)及城阳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办法,全面提升街道殡葬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加快殡葬生态文明建设,完成现有坟墓生态化改造,提高怀念堂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自2020年10月1日起,除生态化墓地仍有空位外,凡流亭街道户籍居民新增骨灰一律入怀念堂安放(夫妻双方因一方已入土安葬,另一方可选择合葬),非流亭街道户籍居民骨灰,除葬(放)入省民政厅批准的经营性墓地(怀念堂)外,不得在流亭行政辖区内

11、安葬(放)。二、工作任务(一)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2019年12月前完成)1.将殡葬改革内容纳入各社区居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红白理事会”主要负责人,研究制定丧事服务流程,全程参与、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殡、葬、祭活动有机衔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居民丧事简办、文明出殡。2.坚持“六取消、六提倡”丧事简办原则,即:取消家族自己办丧,提倡红白理事会全程办理;取消穿白大褂,提倡戴白花、黑纱;取消吹鼓手,提倡放哀乐;取消摆筵席,提倡大锅菜;取消摆祭,提倡节俭吊唁;取消各类扎彩,提倡节俭祭祀。推行无火祭祀,严禁

12、制造、销售、抛撒和焚烧各类丧葬祭奠物品,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社区应组织群众开展集体共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到怀念堂开展集中祭祀。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丧事操办具体标准,2019年9月底前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鼓励将骨灰海葬。选择海葬的,免除其家属参与相关安葬活动的基本费用;在海葬纪念碑上镌刻逝者名字予以纪念,财政按每名逝者 6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于无主坟墓一般采取生态化方式实施安葬整治。(二)完成现有坟墓生态化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改造标准(1)进行园林化树葬改造的,原则上要进行集中安葬,集中安葬必须依法依规开展,

13、不得擅自占用耕地、林地,集中安葬区域与周边山林要建有防火隔离带。(2)加快推进平除坟头,拆除圈地建设的围墙、地堰等附属设施,植树绿化,建成园林式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75%;穴位占地单穴不超过 0.5 平方米,双穴不超过 0.8 平方米,间距不超过 0.6 米;卧碑长不超过 0.6 米、宽不超过 0.5米,厚度不超过 0.15 米,倾斜度不超过 15 度,材质、样式等由街道制定统一标准,社区提前统计卧碑数量和逝者及直系子女姓名,由街道统一联系制作厂家,提前制作,社区集中采购。2.补贴标准。对进行生态化改造的社区给予丧属每座坟墓1000元奖补,给予社区每座坟墓3000元奖补;对殡葬改革前已经完

14、成生态化改造的社区不再进行奖补。3.实施社区(1)西后楼社区墓地规范。现已采用园林、生态化建设和卧式墓碑集中规建,此处生态化墓地保持整体不动,其余相关设施按照市、区要求于2019年10月地前完成改造。(2)东女姑山、西女姑山两个社区现有墓地“园林化”改造。按照“平坟头、立卧碑、园林化”要求,2019 年12月底前完成对两个社区现有坟墓的生态化改造。东女姑山、西女姑山社区于8月底前分别将墓地园林化改造方案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4.实施步骤和要求(1)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社区墓地生态化改造要求于 2019 年底前基本完成,2020 年底前全部完成。社区根据街道制定的实施方案,列

15、出时间表、路线图,具体到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8月20日前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实施。(2)做好信息监管并公示。根据前期专业机构对社区现有坟墓数量、分布等情况的核查结果,社区要建立数据库,编制分布图,实行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做到搬迁或改造有的放矢、准确无误。核查统计结果在社区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7月31日前将公示情况报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入户签协议。方案通过审批后,社区组织入户签订坟墓改造协议,结合实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实施坟墓生态改造。(三)完成现有坟墓迁坟入室(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1.改造标准。采取“骨灰集中安放”的方式,整治社区不符合丧葬标准的零散墓地、散乱坟头和不具备存放条件的社区原老旧怀念堂,将骨灰盒迁移到街道中心怀念堂或社区新建怀念堂中安放,由区民政局为每名逝者免费提供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骨灰盒。2.补贴标准。迁移坟墓骨灰进怀念堂安放的,给予丧属单穴奖补3000元,双穴的奖补5000元,每增加一个穴位奖补1000元,给予社区奖补4000元。由社区原旧怀念堂迁入新(改扩)建怀念堂和街道中心怀念堂的不予补贴。3.实施社区(1)西果园社区旧怀念堂及墓地、苇山社区墓地进行平整改造,骨灰盒集中迁入街道女姑片中心怀念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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