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新修订》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新修订(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 设有急救药品处, 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 便于临床 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1、 设有急救药品处, 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 便于临床 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 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 专人管理。 2、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 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 专人管理。 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 变色, 过期、 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 变色, 过期、 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 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 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 特殊药品, 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 监督检查。6、 特殊药品, 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 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