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一)(可编辑)

上传人:花**** 文档编号:148812069 上传时间:2020-10-2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质押合同(一)(可编辑)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质押合同(一)(可编辑)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质押合同(一)(可编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押合同(一)(可编辑)(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质押合同(一)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支行乙方:_市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万元,其中由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万元,由_有限公司位于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万元。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

2、万元人民币,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第二条为担保本协议第一条债务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分行金额为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单作为质押,存单的号码为_,存款人为乙方。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第五条特别约定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市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如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地块编号为b-29号、面积为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

3、地使用权证为衢州国用(XX)字第3-2477号)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天内不能过户到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协议不生效,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将存单归还给乙方,乙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衢州市国土资源局书面出具公函同意将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过户到乙方名下。第七条_金辉房地产有限公司、_有限公司质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被担保的6500万元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衢州市经济开发区b-29号地块的相关抵押手续。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支行代表:_年_月_日乙方:_有限公司代表:_年_月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