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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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细则 一、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组成及分工 1、机构组成 研究生培养副院长:叶继红 各系(学科)系主任及相关分管系副主任:孟少平、吕令毅、吴京、黄镇、龚 维明、刘钊、杨小丽、李启明、杜静、韩晓林、郭力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及教务秘书:田文菊,林岚 2、管理职责 研究生培养副院长管理职责 主持和统筹各类研究生的招收、培养、教学、管理等相关事宜。 各系(学科)系主任及相关分管系副主任管理职责 孟少平:负责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各类研究生招收工作。 黄镇、 刘钊、 龚维明: 协助孟少平教授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各类研究生招收工作。 吕令毅、孟少平:负责建工系各类研究生培养工作。 吴京:

2、负责建工系各类研究生教学工作。 刘钊:负责桥隧与地下工程系各类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 杨小丽:负责市政工程系各类研究生招收、培养、教学工作。 李启明:负责建设与房地产系各类研究生招收、培养工作。 杜静:负责建设与房地产系各类研究生教学工作。 韩晓林:负责工程力学系各类研究生招收工作。 2 沈杰、刘家彬:负责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方向各类研究生招收、培养、教学工 作。 郭力:负责工程力学系各类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 研究生秘书管理职责 1) 熟悉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本院各学科专业点的培养方案 和所开设的各门课程基本情况,严格执行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进程表。 2)承担专业点的培养方案修

3、订以及有关课程建设、课程审批和每年本单位开 课目录编写的联络事务。 3)配合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副院长监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 4)协助主管副院长、系主任、导师,组织制定各专业招生目录。 5)做好研究生课程学习指导工作。 6)做好研究生招生的咨询工作。 7)做好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8)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每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9)硕士生学位证书的发放。 10)其它有关研究生培养管理等事项。 研究生教务秘书管理职责 1)负责本部门各学期的专业课排课工作、制定课程表,安排教室。 2)指导研究生网上选课,增选、退选课程。 3)督促老师按时登录成绩工作,完成研究生所修课程的试卷及时收

4、缴工作。 4)协助各系所安排研究生教学实践,完成研究生必修环节的材料审查工作, 并及时录入必修环节研究生成绩,及时登录研究生专业外语成绩。 3 5)本部门各类研究生教学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6)研究生四/六级考试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 7)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8)研究生论文答辩常务,包括开题、提前、延期或正常答辩。 9)协助研究生院学位办做好省教育评估院论文抽检、校外学位论文盲审等论 文传递工作。 10)组织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做好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评定工作,上报评审材料、 收缴整理优秀硕士、博士论文材料、优博基金材料上报工作,硕导、博导评审材 料初审等工作。 11) 及时传送研究生院文件、

5、 通知等, 做到信息畅通, 按期收缴各种上报材料。 12)其它有关研究生教学管理等事项。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 任课教师资格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课程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课堂讨论或课外自学三类方式。 各类授课方式的时间要求 对于 36 学时的课程,课堂讨论时间为 0-9 学时,课外自学时间为 0-6 学时, 其他学时为课堂讲授;对于 54 学时的课程,课堂讨论时间为 0-15 学时,课外 自学时间为 0-9 学时,其他学时为课堂讲授。 4 授课地点要求 公共教室、学院(或各系)会议室或实验室。 考核方式要求 课程考核可以采用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或大作业(小论文)形式,其中,学位

6、 课程必须采用开卷笔试或闭卷笔试的形式。 一律采用百分制进行成绩评定, 其中, 以课程结束时的考核成绩为主,并适当考虑平时学生的学习情况(其比例按研究 生院相关规定)。教学实践等实践环节以及学术报告的考核以考查方式进行。外 语学习考核管理办法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 成绩提交要求 研究生考试(考查)成绩,由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后二周内进入研究生院网 页登陆并提交,登陆后的成绩单原件和试卷交各开课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 处。 教学检查、奖惩方面的规定和措施 1)任课教师应按照(研究生院或学院规定的)排课时间上课,特殊原因必须 调整课程的,可由任课教师本人申请进行代课、调课、停课等课程调整。 2)调

7、课程序: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区域研究生培养栏目下载东南大学研究 生任课教师调课申请表,凡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学位课程,须将调课申请表交到 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备案,其余课程的调课申请表经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 交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保存备案,研究生院进行抽查。课程调整结果由任课教师 通知选修该课程的研究生。 3)学院设有教学联络员(由研究生担任)和研究生督导委员(由退休教师担 任)。教学联络员每月直接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反馈一次任课教师的授课效果,对 5 于存在问题较多课程的任课教师由研究生督导委员通知其进行整改。 研究生督导 委员将按照课表和课程变动信息现场听课检查, 如发现未经批准擅自代课、 调课、

8、停课、换课、更换授课时间地点或缩减授课学时的情况,其任课教师将在全院通 报批评。 4)对于获得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优秀教材)称号的任课教师予以全院通 报表扬,院里将对该课程任课教师上调该课程的考核积分权重系数和(或)予以 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对于获得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教师全院通报表扬和(或)予 以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三、论文开题工作 开题程序 研究生需要提前一周在网上提交开题申请,经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审核。 硕士研究生需要在开题报告会举行之前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博 士研究生需要在开题报告会举行之前在选题、调研、上网查新的基础上写出开题 报告。 开题方式 所有研究生以会议形式

9、开题,在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范围内公开报告、公开 论证。 开题时间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应在第四 学期内完成。 6 参加人员 由课题组负责人(或导师)邀请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 称)参加开题报告会,一般为三至五人。 四、论文答辩工作 论文答辩申请 对于满足研究生院相关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答辩。答辩前硕士研究生 需要填写“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博士研究生需要填写“东南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再由导师填写“申请书”的相关栏目并签字;第三步 由各系分管系主任进行形式审查并签字;最后由院分管院长(分管书记)进行形 式审查

10、和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评价并签字。该流程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严格执 行。 硕士论文评阅后,若其中一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不能答辩,由学科增聘 一名评阅人,若增聘评阅人也持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 匿名送审的硕士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执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 文盲审条例。 答辩程序 1) 原则上由学科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以下简称“答委会”)组成名单; 2) 答委会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宣布答辩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 3) 导师简要介绍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健康、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7 4) 研究生报告论文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硕士研究生一般 20 分钟,博士研 究生一般 40 分钟); 5) 答委会提

11、问,研究生答辩; 6) 休会,答委会评议; 7) 答委会复会,主任委员宣布答辩决议和投票结果; 8) 答委会主任委员宣布会议结束。 答辩时间、答辩地点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相对集中在每年 1-4 月。 研究生答辩地点宜为院 (或 系)会议室。 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委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指导教师不参加答委会。答委会设主 任委员一人,另设秘书一人(秘书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是东南大 学在职教师)。答委会成员应全部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其中至少一人为校外 专家,但如果答委会中有二位正高职人员,则可不请校外专家。在相对集中的答 辩时间里(每年 1-4 月),答辩委员会组成应相对固定

12、,按照土木工程一级学科 (含结构、防灾、桥隧、地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五个二级学科)、工程力学 系、建设与房地产系、市政工程系为单位组织答辩,由学科负责人或系正副主任 邀请专家组成答委会。 博士学位论文答委会由五至七人组成, 答辩委员应是博导或教授, 其中二至三 人应是校外专家,答委会中教授职称的博导人数应达到五分之三及以上。答委会 设主任委员一人(应是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导),另设秘书一人(秘书需具有博士 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是东南大学在职教师)。指导教师不参加答委会。 8 答辩结果 答委会在作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时, 应以无记名投 票方式,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

13、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需经答 委会主任委员签字。 答委会对未通过的论文,应就是否在一年内加以修改、重新答辩一次作出明确 决议,并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经答委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送分委会。 如果答委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 任何人无权修改论文和重新组织答 辩。 答辩结束后,答委会秘书应将学位申请书(含答辩决议)、论文评阅书、答辩会 议记录、表决票等一并送分委会。 五、其他规定 对于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将全院通报表扬, 并从获奖当年起 2 年内每年允许招收 3 名各类硕士推免生, 其他指导教师每年最多允许招收 2 名 各类硕士推免生; 对于获得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

14、全国优博提名的指导教师将 全院通报表扬,从获奖当年起 2 年内每年允许招收 3 名各类硕士推免生,并在 博士生招收指标允许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增加其招生名额;对于获得全国优博论 文的指导教师将全院通报表扬,从获奖当年起 3 年内每年允许招收 3 名各类硕 士推免生,并在博士生招收指标允许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增加其招生名额。 对于获得全国优博论文或全国优博提名或省级优博论文的指导教师还同时享 受学校相关奖励政策(同 1 篇论文不重复计)。 六、细则修订 9 原则上本细则每年修订一次,由院、系领导、各学科负责人以会议形式讨论 修订内容。更改细则内容需经全体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 方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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